長輩遺愛子孫有眉角,善用「保險」傳承財富!解讀保險變更3情況,防省了遺產稅卻多繳贈與稅

長輩遺愛子孫有眉角,善用「保險」傳承財富!解讀保險變更3情況,防省了遺產稅卻多繳贈與稅

人生無常,不知道是明天先來還是無常先到,許多人將保險納為財產傳承的一部分,但往往沒有注意適時的做變更,反而使得財產傳承無法遂行己願。

 

保險是要保人的財產,要保人和被保險人同一人時,要保人可以自由控制自己的錢給指定的受益人。而如果要保人和被保險人「非同一人」,但雙方都同意時,仍可透過保險將錢傳承給指定的受益人。

 

保險的好處是,如果指定受益人,就不需要納入被保險人的遺產總額計算(保險法第112條),也不受特留分之影響。所以,將死亡理賠金額留給特定受益人,也是一種「偏心」的具體表現。

 

不過要留意的是,當要保人還在世時變更成另一位要保人,就屬於贈與行為,可能牽涉到贈與稅。譬如陳伯伯自覺不久於人世,為了避免產生遺產稅,便在臨終前將要保人分別變更為子女,這就可能衍生出贈與稅。

 

另一種情況是要保人死亡,這就需要進行要保人變更。而如果繼承人之間無法達成協議、推出一個新的要保人,那麼保險就可能要等到被保險人死亡時才能處理。

 

保單關係人常見安排

 

 

如果受益人只寫一人,且理賠金額很高,表格內第一項,建議改為順位:

 

1、母(第一個要照顧的人);

2、子女;

3、法定繼承人(避免被課遺產稅)。

 

保險變更情況1:被保險人死亡時,啟動死亡給付,保單結束

 

被保險人死亡時,要保人或受益人可提出身故保險金給付的申請,如果沒有填寫受益人或寫法定繼承人時,提出申請所需要的文件:

 

1、理賠申請書(需所有繼承人簽名)和同意書(調閱病歷用,需所有繼承人簽名和蓋章)

2、繼承系統表(需所有繼承人簽名)

3、死亡證明

4、除戶證明

5、全戶戶籍謄本

6、所有繼承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7、保單

8、所有繼承人的帳戶封面影本

 

保險變更情況2:原要保人將保單權利贈與

 

原要保人將保險契約的權利贈與他人,或轉移給二等親以內的親屬時,應依照規定課徵贈與稅

 

這類案件在受理變更要保人時,保險業者需通知當事人繳交稽徵機關核發的贈與稅繳清證明書、核定免稅證明書、不計入贈與總額證明書、同意移轉證明書的副本四種證明書之一。

 

保險變更情況3:要保人身故,申請變更要保人

 

這是最麻煩的情況,當要保人與被保險人非同一人,要保人死亡時的保單價值,應依照稅法規定課徵遺產稅,在稅款未繳清之前,不能分割遺產、交付遺贈或是辦理移轉登記。

 

此類案件在受理變更要保人時,必須通知當事人繳驗稽徵機關核發的遺產稅繳清證明書、核定免稅證明書,或是同意移轉證明書的副本。

 

要保人身故變更新要保人時,必須提供相關文件:

 

1、保單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或許要在其他變更項目中填寫「本人XXX知悉辦理要保人變更會涉及遺證稅」或「因為要保人死亡需要變更新要保人」。

2、死亡證明(或除戶證明)。

3、全戶戶籍謄本。

4、法定繼承人聲明同意書,要所有繼承人簽名和蓋章,比較麻煩。

5、CRS及FATCA身分聲明暨個人資料同意書。

 

如果是投資型保險,還要附上:

 

6、保戶投資屬性分析問卷。

7、境外基金公開說明書中譯本集投資人須知之交付確認書。

8、投資以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為訴求基金之風險預告書。

9、共同行銷及特定目的外蒐集、處理、利用個人資料之聲明同意書。

 

除此之外,業務員還需填寫一份「要保人變更之業務人員聲明書」。

 

這些相關規定並不會列在保單條款內,要辦理時需要另致電問保險公司或業務員,不同的保險公司規定會略有差異。

 

如果新的要保人,之前在保險公司有填過上述部分資料,就可以不用再填一次。

 

而若是保單有很多張,每張保單的變更都需要備齊上述文件;所有繼承人也要提供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但其中的死亡證明(或除戶證明)和全戶戶籍謄本,一家保險公司只要用一份正本就可變更該公司的所有保單。

 

有的文件上要「簽章」,就是要「簽名和蓋章」;但有的文件上要的「簽章」,「只要簽名」即可,最好能事先搞清楚。

 

提醒辦理者先與投保的保險公司接洽,因為有的保險公司規定臨櫃辦理,需要所有繼承人都到場才能辦理。

 

有的保險公司則規定,自己不能直接將資料寄回公司辦理,因為不符合「親見親簽」原則;但有的保險公司接受將所有文件寄回保險公司即可辦理。所以資料齊全了,透過業務員送件會比較簡單。各家保險公司規定不盡相同,變更前最好問清楚,避免照會和浪費時間。

 

慎防「孤兒保單」,拖過2年將無法理賠

 

我幫助過許多「孤兒保單」申請理賠或變更,因為不肖業務員在保護需要處理保險時,躲起來不鳥你,甚至拖過2年讓保險無法理賠。

 

有些甚至還要透過「金融消費評議中心」來將理賠事件落幕,也算是浪費大家的寶貴時間和社會資源,主要原因是保險公司內還有「不承認、不公開的不理賠獎金」在作祟。

 

如果業務員不理你,可以打電話到0800客服中心,清楚表明你要辦理的事情,請客服人員寄相關的資料給你填寫,資料上面先註記要簽名或蓋章的部份,填寫時若有任何疑問,也打電話請教客服人員。

 

還有這個「要保人變更前要完稅」的擾民措施,造成國稅局和保險公司的大量額外負擔,短暫實施幾天後,現在已經暫緩實施。

 

要將保險傳給自己想傳承的人,對保險要每年經常性檢查。

不管是在「人生責任改變」、「保險內容變更」、「增加/減少保額需求」,或是「保費繳不出」、「有理賠需求」、「有理財及稅務規劃需求」,甚或是「達到階段性目標」時,都應該適時檢視一番,適當的調整與變更,才能真正達到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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