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2-21
曾少芬
親密關係最終的問題都不是外界的,不是孩子、不是生活壓力、不是家庭瑣事,本質是彼此缺失了情感連結和內在需求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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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3
田臨斌(老黑)
陳婆婆是我在船上認識的乘客,她是香港人,那年88歲,隨女兒住在加拿大多倫多,身形雖然矮小,講話時嘴唇有時會不自主抖動,但行動靈活,頭腦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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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7
楊沁弦
以前常聽爸媽或長輩說,越吃越多,胃就會越撐越大,這是真的嗎?其實客觀地講,人的胃不太會被撐大,也不太會被餓小,人之所以感覺胃被撐大或餓小了,只不過是身體的舒適區發生了變化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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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0
金美敬
南洙夫妻從以前就對子女教育特別熱衷。女兒們升國中時,一個送到美國,另一個則送到英國。所幸她們沒有辜負父母的期許,學業成績都相當不錯。問題出在學費和生活費,美國已經很誇張了,英國的物價更是高得嚇死人。每當匯率波動時,南洙夫妻的帳戶餘額就會跟著波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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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8
中時新聞網 記者李宗莉
勞保局長年大力宣導勞保年金按月領,甚至洗腦民眾提早領要打折,每早1年就少4%,但真的提早領就比較吃虧嗎?答案竟是 否定 的,達人試算請領至國人平均餘命80歲止,65歲正常領只比63歲多5萬元,約當多保2年的勞健保費,但同樣打折領,63歲則比60歲足足多出快25萬元,由於63歲是請領年金的最佳黃金年齡,建議在此之前,就要把投保薪資拉至最高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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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0
30節約男子
既然每個時代都有他們的問題存在,當時沒有買房一定有各自的理由,時間都已過去,追究也沒有太大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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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17
金美敬
編按:本文作者金美敬(김미경)被譽為「夢想導師」,她經營的Youtube頻道MKTV訂閱人數170萬。到45歲為止,她也不過是個無名講師。每天都在寒酸的人生成績單和不確定的未來前動搖。正因如此,她比任何人都還了解現今30到40多歲的人所經歷的憂鬱與不安,並認為這是很正常的事,因為40歲並不是結果,而是「過程」。《40歲起的人生課》是她親身體驗後,早一步領悟的40歲功課,也是百歲時代的新人生註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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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17
林靜君談心室
媳婦意外流產,她煮麻油腰子為媳婦補身體並安慰說:「下次小心一點!再生一個就好了。」不料,媳婦聽完鐵青著臉不再和她說話,卻和兒子一直吵架。她覺得自己「好心被雷親」,想知道該怎麼做比較好?可以感受到這位婆婆愛護兒子與媳婦的心意,她關照到媳婦流產身體健康是好事一樁,可惜卻忽略當事人心理感受,讓一片好意反成了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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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12
我年過60,又怎樣? 黎兒人生相談室之98
Q:我是筱琦,今年50歲,老公51歲,結婚15年,我們沒有孩子。先生3年前起開始愛扮女裝,雖然台灣也有俊俏檢察官扮成美女等,但新聞話題發生在親密伴侶身上時,卻一點也不好玩,希望老公能變回原來正常的樣子,否則我都不知要如何面對他!老公以前並無男扮女裝的嗜好,但3年前我因婦科問題就醫,無法配合老公的性愛要求,儘管治療後身體好轉,可以做愛了,但老公對我治療過程中的心情變化卻不關心,讓我覺得他只顧自己的性慾,就乾脆一直拒絕他的性愛索求!老公是性慾與性能力都很旺盛的人,2年前我在家裡發現他藏了化妝品、假髮跟女人服飾的行李包,覺得有異而逼問他,老公說他無法克制,「如果扮我喜愛的女人模樣,就可以紓解性慾!」我們就此開誠布公,決定恢復有性生活,但或許年齡關係,我已跟不上他的需求,老公也越來越不滿,一開始只在他書房裝扮、自拍,但最近1年不但在外面租迷你倉來存放逐漸增加的行頭,也開始參加同好聚會。我不知道這些聚會除了裝扮外,是否還有其他性行為?不透明地帶很多,內心多所懷疑,非常不安!老公雖應我要求不去聚會,但他說自己忍得很痛苦,也一直哀求我放行。我現在雖然能跟他做愛,但想到他去參加同好聚會不知搞什麼,我也很痛苦,就連肉體也無法接受他了!我不知道今後要如何活下去,到底自己可以接受他的裝扮到什麼程度?或是乾脆跟他離婚,自己一個人活下去才好?我其實還愛他,不知是否有好方法讓他「恢復原狀」?雖然我覺得很難,但又無法下定決心跟他分手,不知道自己該怎麼想,或如何轉換自己的心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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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31
我年過60,又怎樣? 黎兒人生相談室之95
Q:我是勝雄,今年49歲,老婆47歲,結婚16年,育有15、11歲女兒。我想離婚,老婆竟索價1千萬元,我又不是藝人,怎麼需要付這麼多錢?如果只是分居是否可以少付些?怎樣才能解決當前窘境?老婆最近不斷吵說沒錢家用跟支付女兒的各種課外費,我們除此之外沒有其他話題,我覺得受不了,也已分居3個月,我也有其他理由想離婚,卻被老婆索要千萬,簡直太不合理了!我雖然在科技業,但又不是超高年薪,我不想付那麼多錢!我們原本住在老家,婚後還花大錢重建,但結婚以來,老婆跟我媽就不合,我媽尤其對她沒生男孩很不滿。2年多前,兩人又為女兒的教育問題爭執,老婆說她忍無可忍,一家4口只好搬出來租房子住。雖然老婆也上班,但我還要維持老家支出及媽媽生活費,才讓妻女家用吃緊。因為跟老婆吵得厲害,又看我媽一個人可憐,3個月前我搬回老家住,晚上就到附近酒店玩,現在跟一位34歲酒店A女交往,如果能離婚,我就想跟她結婚,在老家開始新人生。但老婆說我是外遇,除了要分配婚後財產、子女養育費,還應該付她精神補償費,至少1千萬元才行!我非常生氣,因為婚姻破裂就是從她跟我媽不合、搬離老家開始,她對這點毫無自覺。而且她身體弱,多年前就不再有像樣的肉體關係,夫妻對話也非常有限,我長年都是「老婆缺席」狀態,才會被A女吸引。我不是外遇在先,而是老婆先跟我媽分居,我跟老婆分居後才認識A女的,這樣也算外遇嗎?至於養育費,我知道即使離婚也該支付,但2個女兒從以前就站在媽媽那邊,當然這跟我媽重男輕女也有關,最可惡是她們也仇視我,還跟蹤拍了許多我跟A女的照片給老婆當證據,這樣的女兒,我還需要養育她們嗎?我在想是否分居就好,只要老婆不干涉我跟A女;但即使分居,老婆也要求每月4萬元生活費以及女兒到大學畢業的學費,我是否有辦法可以少付些?訴諸法律會對我有利嗎?因為都是她搞婆媳不和才會走到這一步,難道她沒責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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