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柔情似水,婚後計較金錢、家暴離婚!妻傻眼:事情怎會這樣?我們不是要終老嗎

婚前柔情似水,婚後計較金錢、家暴離婚!妻傻眼:事情怎會這樣?我們不是要終老嗎

示意圖,非當事人。圖/達志

艾莉之前曾結束一段婚姻,獨自帶著兩個兒子同住,沒想到大兒子卻因病過世,這讓艾莉難過地常常到墓園陪伴愛子。後經友人介紹認識現任丈夫威宇,他因喪偶,亦獨自扶養兩個孩子。彼此交往過程中,他頗能體諒、也小心呵護著她。尤其是艾莉養的三隻寵物狗更是他們的共同焦點,比如一起遛狗、一起幫狗狗洗澡,讓艾莉覺得找到真愛,生命再一次活過來。就這樣他們進入教堂,接受弟兄姊妹的祝福。

 

威宇喪偶之後,覺得無法給兩個孩子更多母愛,心中十分不捨,尤其小兒子才剛升上國中,亟需媽媽的陪伴與照顧,而大女兒目前狀況不好,這讓他很掛心。

 

經友人介紹認識艾莉,看到艾莉是那麼亮麗、熱情又有自信,既充滿愛心、喜歡做公益,又鍾愛狗仔,心想:「艾莉那麼愛狗狗,一定也能愛我的孩子,可以弭補孩子失去母親的缺憾。」因此,決定進入婚姻。他因著愛對方,也買了一間較大的房子,以方便艾莉照顧狗狗。

 

婚後,艾莉不用上班,在家照顧丈夫的小孩和自己的兒子,也努力表現當一個賢妻良母,丈夫下班回來吃過晚餐就關心兒子的功課,和艾莉的兒子較少互動,就這樣夫妻倆過著平淡的生活。

 

有一次,丈夫青春期的小兒子,在浴室的洗臉盆裡尿尿,艾莉覺得噁心,希望他不要再做,但小兒子不搭理她,先生一回家,艾莉就急著告知此事,原以為先生會糾正孩子的問題,沒想到先生竟然不相信她,堅持他的兒子絕不會如此。這讓艾莉深受委屈與打擊,深感繼母難為!

 

威宇心想:「艾莉怎麼常告小兒子的狀,她不是很有愛心嗎?而且她鮮少去探視關心他的大女兒,原本以為結婚後,可以放心將兩個孩子交給艾莉,補足孩子缺少的母愛。怎會是這樣呢?」威宇好生失望。

 

婚前艾莉以為威宇很有錢,因為他說有幾棟房子。婚後才知房子的地段普通,威宇又很節儉,節儉到小氣的地步,譬如請他出資幫助娘家、帶父親去高檔的飯店喝下午茶,丈夫總是說「要省著點,在家用餐就好,賺錢不容易呀! 小狗狗的花用可不少,何況還有房貸要付」。

 

艾莉本身也有營收,當先生給的錢不夠花用時,就拿錢出來貼補。只是艾莉覺得威宇的錢就是要拿出來家用,這不是天經地義的事嗎? 為此常有爭執,艾莉心想:「婚前柔情似水、百般取悅她的威宇,婚後怎麼會是在金錢上斤斤計較?」 心裡不禁嘀咕:「威宇的心中金錢是擺第一、第二是孩子,我總是排在最後!」、「我要第一! 我要威宇把我擺第一位!」艾莉在心中吶喊著。

 

威宇為了艾莉老是吵著要他支付一些額外支出而不高興,甚至認為:「艾莉怎麼老是在挖我的錢? 不會替這個家著想。我也快到退休年紀,總要為退休後全家的經濟規劃規劃。」但是他和艾莉沒交集,一碰這個話題,艾莉就沒完沒了,威宇為了家和只能隱忍著生悶氣。

 

艾莉覺得威宇對於狗有著醋意,常說:「妳愛狗比愛我更多,凡事你都先想到狗狗,我們的活動也常受限於狗狗,比如要出國,也要擔心狗寄住在狗旅館不適應而作罷!」對於讓狗在床上這件事,更成為他們爭吵的焦點。

 

艾莉總覺得:「狗狗已經洗乾淨,讓牠們和主人一起睡覺有什麼不可以? 威宇也未免小題大作,真是不可理喻,怎會和狗狗吃醋?」

 

威宇心想:「怎麼可以讓狗狗睡在主臥室的床上? 難道我在艾莉眼中不如那些狗狗嗎? 艾莉到底愛我不愛? 若是愛就會替我著想,為何都不能體恤我上班已經夠累了,還要為這些事操心。我們的婚姻怎會變成這樣?」

 

最近威宇和艾莉吵架後,就會收拾衣服準備去住外面。這讓艾莉很生氣,不明白為何要用逃避不溝通的方式傷害彼此? 艾莉在憤怒下摔東西,不巧砸到威宇的額頭流血了,艾莉知道闖禍,但不知怎麼收拾殘局? 沒想到威宇竟然到派出所報案作筆錄,還去驗傷。艾莉想:「有這麼嚴重嗎? 威宇真是可惡,凡事不溝通、也不聽我說話,還動不動就叫警察,為何叫人稱羨的婚姻,才進入第三年就觸礁?」

 

有一次,艾莉將已經睡著的威宇搖醒,叫他起來溝通,威宇就是不理會,艾莉忍無可忍,就順手拿筆發狂似的戳威宇的手臂,瞬間他的手臂如同長滿痱子似的佈滿紅點,威宇撫著又腫又痛的手臂去驗傷且又報警。

 

「為何威宇不能尊重我、關愛我,只是希望他聽聽我的心聲。」艾莉在家中無助地趴在床上哭泣。

 

威宇去醫院驗傷後走在回家的路上,心想:「我怎麼娶到會家暴的太太? 艾莉怎麼會這麼容易暴怒,一不順心就發脾氣,我的工作壓力已經很大,回家只想好好睡個覺也不得安寧。神啊! 這個婚姻該怎麼走下去?」

 

雙方為此曾尋求教會的協助,朋友也建議他們去婚姻諮商,但事情仍不順利,彼此心有千千結。

 

在憤怒下雙方簽了離婚協議書,之後,艾莉卻將協議書撕毀,心想:「憑我的能力一定可以將婚姻維持下去! 我不要離婚!」後來威宇到法院聲請保護令,經過調解後,艾莉將心中的想法告訴威宇:「當我不高興發飆時,你什麼話都別說,只要抱抱我就可以。」當下在調解室威宇擁抱她,艾莉破涕為笑,威宇也向法院撤告,兩人願意再給彼此機會,回家重新開始。

 

好景不常,半年後威宇到法院訴訟離婚。因為艾莉在小兒子面前砸物品,孩子受到驚嚇。此外艾莉會自殘,常在半夜要求威宇起來和她溝通,在在都讓威宇身心俱疲,決定離婚。

 

艾莉在法院表示不願離婚,希望威宇再給彼此機會,她會努力改進。但威宇鐵了心一定要離婚。艾莉傻眼了:「事情怎會這樣? 我們不是要終老嗎?神聖的婚約怎可毀約?」她漲紅著臉,心想:「我不要讓這個男人好過,我要向法院提起離婚之反訴,我要跟他沒完沒了!」

 

 

此後,每次出庭和調解,雙方都把握機會,憤怒地交相互罵,數落對方的不是,忍不住地攻擊、指責,音量一次比一次高。艾莉雙手顫抖:「你怎可如此汙衊我,我的自信心被你摧毀,我的價值觀被你搞混,你怎可如此傷害我!」想到婚前自己過的日子是那樣悠閒、愜意,艾莉高分貝地說:「我不甘心就這樣放過你,一定要告到底!」

 

「如果官司打輸了,我也一定要打到三審!」威宇瞪大眼睛不甘示弱地回應。

 

有一個禮拜六,當艾莉回到教會參加會友婚禮時,看著新人進場、詩班獻詩、牧師證道,艾莉不由自主地眼淚流個不停,多麼希望自己能停留在三年前,那個眾人祝福他們婚禮的時刻。這時耳邊想起詩歌〈兩個環〉:「小小兩個環,圈住我和你。就從今天起,主裡相合一。小小兩個環,圈住我和你。就從基督裡,讓主愛顯明。

 

愛情不求自己的益處,愛是接納全部的你,愛是忘記受傷的記憶。」聽著柔美又有盼望的歌聲,艾莉向神禱告「主啊! 我好想和威宇在主裡合一,但是他放棄了,我真的得要簽下離婚協議嗎?」

 

最後一次他們在法院調解時,經過調解委員的剖析、釐清觀念以及設定討論議題後,艾莉和威宇放下高昂的情緒,終於願意面對婚姻關係已無法挽回的現實,在理性狀態下,商妥離婚條件,在簽下協議離婚那一刻,艾莉再次向神禱告,尋求內裡的平安,也放下彼此的糾結。走出法院,那是個雲淡風輕的日子,艾莉、威宇各自重整心情,迎向全新的未來!

 

專業觀點與策略

 

(1) 雙方當事人認識半年就進入婚姻而且是重組家庭,在在都增加新家人相處的困難度。雙方對彼此都有期待,卻未說清楚,總以為對方會懂,卻未經營彼此的關係,自然彼此的需求無法滿足,也就無力將愛擴及新家人。

 

(2) 調解委員透過傾聽、同理與當事人建立關係,並引導他們說出需求,讓另一方能清楚知道並做回應。如:一方生氣時,另一方可以怎麼做? 當女方說開了,男方懂了也願意去接納對方的情緒,緊接著就撤回保護令的聲請。

 

(3) 半年後,雙方又因各自需求未被滿足,進而聲請離婚,相對人不想再被拋棄、被忽視,因而提反訴離婚。因著他們的信仰,調解委員因勢利導,請他們藉著信仰尋求愛與饒恕的力量,讓彼此的情緒可以緩和下來,並且能好好照顧自己。調解委員也提醒雙方,聖經的教導是省察自己,不是拿來匡正對方!

 

最終在法官引領啟發下,點醒雙方正視他們的婚姻現況與彼此的關係,再由調解委員帶領雙方面對議題提出解決方案,而簽下協議書。當事人在情緒高漲時,互相攻擊,無法理性對話,調解委員看到現況說出真相、協助雙方釐清事實和想像、不再幻想、面對現實,是重要的! 議題的討論則讓雙方聚焦,不再謾罵和攻擊對方,也讓調解有一線曙光!

 

心理諮詢觀點

 

艾莉和威宇面對婚姻走到死胡同的問題,是在法庭訴請離婚案件中常見的案例。原本在結婚禮堂中說「我願意」的場景,換成了法庭上的相互攻防。問題出在哪兒?

 

這個再婚家庭,比起一般家庭系統是複雜多了。一般家庭系統包括「夫妻次系統」、「親子次系統」、「手足次系統」,而艾莉和威宇重組的這個家庭,在親子和手足次系統上有前一段婚姻的既存結構,經由他倆的結合,層次上多了一階,帶來的挑戰相對多,系統動力的運作就更為困難。

 

這段婚姻都是男女主角的第二段婚姻,但似乎雙方在各自的第一段婚姻裡並沒有學習到什麼? 看看威宇,一開始他進入這段婚姻的動機是「為兒女找母親,不是為自己找妻子」。同樣的,艾莉是為了「威宇可能是愛屋及烏的狗保母」而與他一起進入了結婚禮堂。帶著這不純然的動機進入伴侶關係,有問題自是意料中的事。

 

弔詭的是,儘管動機「不純」,在伴侶關係中的艾莉和威宇,對另一半都有著親密的需求。這種親密的需求在這對伴侶中,沒有被探索、表達、對話和妥協,因此,僅憑著主觀的直覺共築了這個模糊而僵化的伴侶系統。

 

想像一下,臥房的雙人床本應屬於夫妻的親密天地,卻硬生生地多躺著三條狗,這三條狗成了他們婚姻的「第三者」。從專業的角度來說,這個家庭系統中最重要的夫妻次系統,因為界線(boundary)被侵入(物理環境層面和心理層面)而模糊掉了,家庭動力的運作受到了阻礙,系統中愛的流動自然是無法順暢。

 

艾莉和威宇在他們的婚姻中都懷抱著一個迷思,那就是:「如果他(她)愛我,不用我講,就應該知道我的感覺、我的需求。」這種想當然耳的心智模式,在許多有困擾的伴侶中是常見的狀況,這個迷思當然也在他倆之間畫出了巨大的鴻溝。儘管雙方都帶著善意進入婚姻,這樣的態度卻讓彼此的溝通找不到焦點,所表現出來的只剩下急切的指責。

 

除了沒能清楚地以溫和而堅定的態度表達自己的需求之外,他倆在伴侶溝通上也犯了「主觀歸因」的禁忌。這兩位主角總是自以為是地解讀對方的心,又不願主動對話澄清,如此日復一日,不到三年,熱力四射、愛主、愛鄰舍、愛老公、愛撒嬌的嬌妻,成了歇斯底里的河東獅,柔情似水、百般取悅太太的紳士,成了小氣鬼。

 

婚姻是兩個銅板的事,美滿是需要兩人共同努力的;如果關係無法維持,夫妻無法共處,也是雙方共同造成的結果。艾莉和威宇在調解委員的協助之下,實際地面對和接受這個無法存續的伴侶關係的事實,選擇分手,讓彼此在未來的人生旅程,比較有迴旋喘息的空間,未嘗不是一件好事。

 

法官觀點

 

一、法律訴求解析

 

本件是由男方先對女方提出保護令聲請,經筆者審理後,發現本件是偶發事件,相對人(女方)並無施暴的意圖,以後繼續發生暴力的危險性也不大,後經轉介調解委員提供心理諮詢服務後,雙方澄清誤會,希望和好,男方就撤回了本件的聲請。

 

半年過後男方訴求離婚,女方感覺非常不解與難堪,認為有話好說,為何在家一聲不響,就直接到法院提告離婚? 感覺受到羞辱,完全不能接受,情緒非常高漲。女方在不甘示弱之下,也提出了履行同居的請求。

 

據筆者多年的觀察,由於大部分的國民因為不瞭解家事法庭的運作與功能,以為法庭就是「判生判死」的那一套。因而在發生家事法律紛爭之際,不僅不知如何運用家事法庭的資源,反而非常排斥家事法庭的法律救濟,以致錯失了儘速解決的寶貴時機,影響家庭生活、身心健康甚鉅,實在可惜。本件的女方就是一例。

 

二、法官審理方式

 

在尚未進入離婚調解前,雙方曾因溝通不良,發生了肢體上衝突,男方因而受傷,即刻去醫院驗傷後到警局報案,並向法院聲請保護令。

 

在開庭審理時,女方說男方有好一陣子都不理她,白天先生上班不在家,為爭取跟先生互動,只得在先生睡覺的夜晚,想搖醒他跟自己說話,但先生仍然置之不理,情急之下,才用鉛筆戳先生,好讓他醒來,跟她談話。

 

她承認當晚的情緒有些衝動,就做了不適當的行為,但並無施暴的意圖,以後也不會再做了。筆者在當庭時諭知:「解決家務事需要好好溝通,不能用暴力。」

 

為了避免以後再發生此類事件,筆者即刻轉介調解委員為他們提供心理諮詢服務。期間,他們的態度誠懇,也提出了以後的因應方式;男方在女方誠摯的道歉下,兩人澄清誤會,相約今後要努力維持好的婚姻關係。男方隨即撤回保護令聲請。此部分就落幕了。

 

好景不常,自此之後,他們之間又陸續發生了一連串難以解決的家務紛爭,男方就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女方不甘示弱,隨後也提出了履行同居的請求。在第一次開庭時,我就請他們表達他們的訴求,男方想離,女方想合。而且情緒都非常焦躁。

 

由於本件沒有未成年子女親權酌定的問題,可以直接探索婚姻關係的走向,於是我當庭諭知:看到你們現在非常辛苦,都想盡快脫離苦海。不過,由於兩人想解決的目標方向不同,一旦裁判,就有勝負,要打到三審確定,可能至少要五、六年以上,時間與經濟的花費都很大。不如先試行調解。他們異口同聲表達願意調解!

 

筆者告訴他們,調解的目的在於:藉由法院提供的調解平台,並在調解委員的引導、啟發與陪伴下,可以安全、友善地溝通,述說如何走入這段婚姻關係、對婚姻關係有何期待、乃至發生了什麼狀況,以致不能繼績維持婚姻關係?

 

然而雙方的情緒依然高亢,在調解室裡,一把握住機會,就會大肆攻擊對方,根本無法作理性溝通。調解委員耐心地對他們分別提供心理諮詢,先同理他們的情緒,釐清他們的思緒後,再協助他們會談,期能避免發洩情緒、負面指責,進而學習相互聆聽,可以有效地溝通。

 

在調解期間,調解委員用盡各種方法,包括與他們相應的宗教教理,希望能靠近他們的心境,又轉介了適當的資源,陪伴他們度過這一段改變認知、調整生活的艱難時光。

 

由於調解的行政管考期限已屆,就結束了調解程序。接著由筆者在審判程序中,移付調解,由筆者親自在原先調解的基礎上,繼續引導他們看到婚姻已出現了不可繼續維持的重大事由,對於這些事由,他們能改善嗎? 如果不能改善,是否要花費極長的時間、勞力以及費用,對已經發生破綻的婚姻關係,爭個是非對錯? 還是儘快找到困境的出口,不要長時間陷落在這樣的痛苦深淵裡。

 

他們在前面調解委員的調解諮詢基礎下,再經筆者幾番啟發開導,終於漸次放下對彼此的成見,可以好散了。

 

三、結案成效分享

 

本件的訴求雖屬單純,然因雙方情緒高漲,經由筆者與調解委員長時間的啟發、開導,以及陪伴之下,女方終究能敞開心胸接受引導,因而平穩了情緒、釐清了思緒,誠實面對破鏡無法重圓的現實,她終於可以放下原先想要重修舊好的迷思,願意與男方離婚,並儘速自男方所出資購置的房屋中遷出。

 

本件之所以能夠有此成效,首重筆者審理保護令聲請事件的態度與方式。由於法院的審慎處理,在評估不致繼續發生暴力衝突下,不急著核發保護令或是駁回保護令的聲請,而是提供他們冷靜因應的方式,如此以來,不致繼續惡化搖搖欲墜的婚姻關係,利於後續紛爭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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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摘自《家事法庭裡的春天》,啟示出版,彭南元法官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