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師尪不認出軌,人妻「淨身出戶」也要離…他勸蒐2資料掌握財務狀況:有錢才有選擇生活的底氣

醫師尪不認出軌,人妻「淨身出戶」也要離…他勸蒐2資料掌握財務狀況:有錢才有選擇生活的底氣

前不久有位吳小姐來找我做財務諮詢,她婚後持續工作,收入也很不錯,丈夫柯先生則是醫師,出軌多年卻不願意公開承認,兩人雖然共同撫養2個孩子,但相敬如冰已經好幾年。現在,她考慮離婚,但不知道家庭收支和丈夫的財務狀況,這該怎麼辦?

 

結婚容易,離婚難,多次聽到這樣的感慨,想要離婚在財務上要注意那些事項,才能有底氣迎接新人生?

 

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

 

依民法第1030條之1規定,夫妻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中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

 

但下列財產不在此限:

 

1、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

2、慰撫金。

 

而這項「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是從請求權人知道雙方有剩餘財產差額時開始計算,若2年間不行使就會消滅。如果是法定財產關係消滅,也就是一方死亡或離婚、判決離婚起,超過5年不行使也會消滅。

 

國人鮮少有事先簽訂「婚前協議」、約定「分別財產制」的習慣,因此若無特別約定,多數人都適用「法定財產制」,也就是夫妻婚後的財產原則上是共有的,而當夫妻一方死亡、婚姻消滅或改約定財產制的時候,夫或妻可以請求剩餘財產分配,由雙方當下的財產差額,取得其中的半數。

 

▲資誠家族及企業永續辦公室提供

 

值得注意的是,「婚後財產」較少的一方,才可以向對方主張「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而所謂的「婚後財產」包括:

 

1、婚後存款、婚後買房和買車等。

2、婚前的財產於婚姻關係存續中所生之孳息,例如婚前房屋的租金收入等。

3、以登記日為主,房子如果是婚前父母贈送但婚後才辦理過戶,算婚後財產。房子價值,以實價登錄或評定現值或估價師鑑價為準。

4、婚前買的股票,但婚後才配息,配息算婚後財產。

5、公司認股權,屬於婚前或婚後財產?法院有「婚前」和「婚後」兩派見解。

 

要注意「父母贈與」、「繼承」、以及「夫妻間贈與」,都不算婚後財產。丈夫個人債務自己承擔,夫債妻不用還,除非妻是連帶保證人。

 

 

想拿「贍養費」有條件,扶養費雙方都要負擔

 

據民法第1057條,夫妻無過失之一方,因判決離婚而陷於生活困難者,他方縱無過失,亦應給與相當之贍養費。

 

要符合民法第1057條有一定的門檻。由於吳小姐並非經濟弱勢者,而且娘家狀況也不錯,才有財力可以幫助丈夫創業開診所,因此吳小姐是拿不到贍養費的。此外,被請求人需有支付能力,如果柯先生本身經濟條件不佳,離婚後同樣會陷入財務困難的境地,那法官就會判決不用給付贍養費給請求者。

 

至於孩子的扶養費用分擔比例,則依孩子需求及父母能力,雙方自行討論與協議。也可以透過「兒福聯盟離婚親子維繫服務」或向「法院」提出請求聲請,訂出符合雙方共識的分擔方式。原則上,就是負擔到成年18歲。

 

在孩子成年以前,若發生物價上漲或孩子生重病,導致生活費用增加,依照民法的規定,可以再來討論變更扶養費。可依照前述方式,由父母雙方自行協調,或是請法院裁判。

 

延伸閱讀:

她辭鐵飯碗當全職主婦,婆婆竟跪求「成全」外遇夫…律師:離婚不是先提先贏,這方法「分走他一半財產」

 

平常就要了解家庭收支

 

一般人若無記帳習慣,面臨類似狀況可能會覺得千頭萬緒,其實可以先檢視所得稅申報紀錄和勞健保繳費紀錄,藉此了解家庭的收入。也建議平常就要記帳,了解家庭支出或負債,並不動聲色檢視診所的財務狀況。另外,調閱戶籍謄本完整版(顯示全戶動態記事欄內容),也能觀察是否多了「非婚生子女」等可證實出軌的證據。

 

夫妻真的無法相處,該離就離,不要被旁人的「勸和不勸離」牽制,畢竟生活是自己要過。千萬不要逞一時之氣淨身出戶,有謀生能力或足夠存款能讓自己有底氣。不過一旦決定要離婚,行動前一定要先詢問家事律師,以免因為不懂法律而影響權益。

 

點我加入幸福熟齡FB粉專,健康快樂每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