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後,男友四處投遞黑函詆毀我
博士班畢業那年,經由大學同事介紹,認識了一位留美博士,起初是靠信件與電話連絡情感,當博士回到臺灣任教,我們才能像男女朋友那樣約會。然而,不到一個月,我便發現,不管是性格或是價值觀,我們的差異相當大,其實並不適合。
而對方提出了結婚的要求,並列出婚姻戒律,其中最令我震驚的,莫過於婚後必須將教職收入與一切版稅交由丈夫處置,而丈夫每個月會發三千元零用金給我,不管我需要任何東西,都得向丈夫申請,他批准之後才可以購買。
當年的我,雖說達不到財富自由,卻也嘗到了經濟獨立的滋味,女人一旦學會從自己的袋裡掏錢花用,就很難再向男人手中乞討了。
溝通無效之後,我提出分手,災難就此展開。對方認為既然已經交往,就沒有分手的可能,必須要結婚。他半夜三更打電話到我家,恣意謾罵我與父母;投遞詆毀黑函給左右鄰居,目的就是讓我沒臉做人,出不了門;他還跑去我任教的大學,散發我寫給他的書信,為的是讓我無地自容,斷絕生路。
誰都不能剝奪我的快樂
他宣稱必須「好好教訓」我,直到我「道歉賠罪」,乖乖嫁給他。他說過好幾次,很多人都認識我,卻沒人認識他,怕丟臉的是我,他是穩穩的贏家。
當時的我是個完美主義者,處於情感的潔癖期,接二連三的傷害與不堪,使我崩潰了。為了保護我,父母只好提起訴訟,討回公道,讓一切畫下句點。就算是走法律途逕,也是一段漫長的等待。我經歷著吃不下、睡不著、動不動就掉眼淚,卻又宛如驚弓之鳥的日子。
直到某一天,年少時就認識的好友終於看不下去了,她帶著怒氣對我說:「妳還要這樣過多久?妳本來就不是快樂的人,現在更是生不如死。那個人有什麼重要?那件事有什麼了不起?妳要悲傷多久?」
我被她問得啞然無語,人生是我自己的,別人或許能傷害我,但不致於毀滅我,除非我給他毀滅我的權力。我對好友說出了誓言:「我忍受了這麼多痛苦,已經夠了,從此以後,我要當一個快樂的人。誰都不能剝奪我的快樂。」
三十年後,沒有妥協的我,「贏」來想要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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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我需要補充說明一下,那是在三十幾年前,剛剛拿到博士學位,系上同事出於好意為我介紹了留美博士。發現不合的我當機立斷提出分手,便陷入地獄般的折磨。
我曾向介紹人求助,他表示無能為力,沒想到留美博士是這樣的人。我被逼到吃不下睡不著,緊繃沮喪又憤怒。我不斷問自己,我錯在哪裡?為什麼會遇見這種事?
眼看我已失去求生意志,父母堅持必須訴諸法律,對於他的恫嚇、威脅,絕不能再忍耐了。
在偵查庭上檢察官怒斥了他,「像你這樣的男人,哪個父母會把女兒嫁給你?」
檢察官是我永難忘懷的貴人。素昧平生的他,堅定的保護了我。
這個故事聽起來像假的一樣,是吧?經歷其中的時候,我也以為是一場惡夢。但我沒有妥協,沒有湊合,我選擇了自己要走的路,贏來了想要的人生。
把這個故事寫出來只是想和更多人分享,如果你處於類似的人際關係,或是職場中受到壓迫,必須為自己挺身而出,改變命運。
我現在真的很好,就算是糞,也能成為花朵的滋養。只是我現在離糞愈遠愈好,糞真的很臭,大家繞道而行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