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街帶走後,更離奇的事發生了
老翁被帶走後短短幾天內,陸續:
● 補發身分證
● 補發健保卡
● 補發印鑑章
● 撤回訴訟
● 解任原律師
看到這裡,你心裡可能也浮現同一句話—「這樣不是能在幾天內把財產快速移轉嗎?」「意定監護不是有做嗎?怎麼還會發生?」
先說結論:真正的危險不是帶走,而是後續的「既成事實」
即使完成公證意定監護,只要「還沒啟動」,老人仍是法律上的:完全行為能力人。
只要補發身分證+印鑑,短時間內可以做出:
● 贈與(不動產最快產生既成事實):地政只看文件,不管家族戰爭。
● 預立遺囑(自書或公證都能成立):遺囑一旦成立,要推翻非常困難。
● 重新委任代理人:
新代理人可以:
● 過戶土地
● 提領部分資金
● 撤告
● 更換律師
● 申請各式文件
一旦完成,就是:既成事實。
法院能救,但:少則兩年、多則五年,家人之間的傷,通常救不回來。
爭產不是從父母過世才開始,而是從「誰先拿到印鑑、身分證」開始。

如果我是90歲的長輩,我會在70歲就開始做準備
70歲是人生最後一次「最清楚、最能自己決定」的黃金期。
我會做這六件事:
1.意定監護(但不是簽了就放著)
找最信任的人,公證後每年做一次認知檢查,確保未來能順利啟動。
2.把重要財產放進信託制度
包含:房地、長期股票、租金、股利
信託能:
● 杜絕被誘導簽名
● 阻擋補證件後的快速處分
● 降低子女彼此猜忌
● 保護我的晚年尊嚴
● 還可防詐騙
3.重新整理保單
70歲最適合調整保單:
● 不要讓子女當要保人(避免被擅改)
● 必要時設不可撤銷受益人
● 重要保單用信託或契約鎖住
● 保單是最容易「悄悄移轉」的資產之一。

4.在最清楚時寫遺囑(不要拖到 80、90)
70歲頭腦清楚寫遺囑,效力最強、爭議最小。
做法:
● 公證遺囑
● 全程錄影
● 律師陪同
● 旁證人非家人
● 必要時設遺囑信託
80歲後才寫遺囑,最常見的結果是「全部被懷疑」。
5.每年留下一份「認知能力紀錄」
這是保護自己的最強證據:你具有判斷力,遺囑、信託、監護都是自主意願。
6.維持健康與自主生活
長輩越健康,孩子越不吵架;長輩越退化,孩子越容易開戰。
爭產,從來不是從離世那天開始
補發一張身分證,可能改變一個家族的未來。
帶走一位老人,也足以重寫他一生的心意。
提早安排,不是為了財產,而是為了讓愛不傷人,讓財富有溫度。
作者簡介_廖嘉紅
傳承風險顧問,協助打造你的幸福人生。
雙寶媽、與乳癌和平共存10年。
家族信託規劃顧問、退休理財顧問、國家級的人身與財產保險經紀人双證照、投資及管理不動產豐富資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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