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官與富家女
「愛情可以勇敢,安排必須清醒」Amelia第一次走進事務所,是三年前。
她一頭亮金色捲髮,高挑纖細、笑容燦爛,看起來年輕得不像已是三個孩子的母親。
她開門見山地說:「我想做『夫妻贈與』!」
談話很快就進入重點,她說:「我跟前夫有兩個兒子,多年前離婚。五年前我再婚,嫁給小我三歲的軍官,很帥、很體面,朋友都說像韓劇裡的歐巴。去年我還中年得女,很開心。但我先生很沒有安全感,他薪水不高,也沒什麼資產。他一直說,如果我先走,他跟女兒怎麼活。」
Amelia出身好、娘家厚,語氣平淡卻足以構成風險:「我名下三棟房,還有幾千萬存款股票,都是爸爸留下的。說真的,我不用工作也能好好過。」
原本,以為這是一個幸福穩定的再婚故事,直到有天她在家休克暈倒。
幸好保母聽到重摔聲,救護車及時送醫。
那次事件,嚇壞的是她的先生。
如果她先走,資產會變成:先生+一歲女兒,對上前段婚姻的兩個兒子。
於是她做了第一個重大決定:提前贈與現居住宅+一間出租店面給現任先生,自己保留一間三房大樓。
我當時提醒她:「資產不是不能給,但給要有制度。你也可以透過遺囑,把更多保障留給女兒與先生,而不是提早交出。」
Amelia卻笑著說:「我希望他安心。至少如果我先走,他跟女兒的生活有保障。」
案件完成時,我也誠心祝福王子與公主能永遠幸福。
但現實世界的故事,往往不會停在幸福那一頁。
唯一不會變的,叫制度。
三年後,她再次回來了。
這一次沒有燦爛,也沒有金色光芒。
剩下疲憊、震驚與空洞。
她低聲問:「地政士,我送給他的房子…能拿回來嗎?」
我只能如實告知:「除非他願意重新贈與給妳,否則很難。」
她瞬間垮下來。
她努力吸氣才說:「去年我偷看他的line才知道,他以前也結過婚,有一個兒子。這半年一直跟前妻跟孩子聯絡,聊天密度很高。我崩潰。我以為我們很坦誠,結果是我天真。」
她試著挽回:「如果你還愛我,把我爸爸留給我的房子還給我。」
但對方回:「我不會還,離婚我也不同意。」
那一刻,她才意識到:那不是心碎,那是後悔。
我只能建議她先找家事律師諮詢,至少保護剩下的資產與權益。
外人常問:「為什麼很多人都是在痛了之後,才開始學制度?」
答案很殘酷:因為愛情會變,人性會變,家庭結構會變。
唯一不會變的,叫制度。
提前送房子不是不能做,但至少要有工具。
贈與不是愛的證明、透過工具規劃才是愛的保全
可以搭配的三個保護鎖:
1、持分保留
不是一次全送,雙方各持一半,保留話語權與處分權。
2、預立遺囑
讓身故後的資產回到自己希望的人手上,而不是交給共同法定繼承。
3、附負擔贈與公證
可設定:居住權、安養照護義務、醫療負擔不得轉讓、違反需返還。
白話就是:讓你送得出,也拿得回。
真正的幸福不是「我把東西給你」,而是「我給了之後還能安心」。
這才是大人世界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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