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 |我年過60,又怎樣? 黎兒人生相談室之161
日期 |2026年03月13日
分類 |情感關係
圖檔來源 |Shutterstock(示意圖非當事人)
Q:我是宜萍,今年67歲,老公70歲,育有42歲兒子及38歲女兒,兩人都已成家,還有可愛的孫子及外孫各一人。現在家裡只有老公跟我住;老公20年前就在外面有小三,最近他的身體逐漸孱弱,雖然還沒有大問題,但小三竟盛氣凌人地來說她長年照顧我老公,所以可以分我老公的財產,這是真的嗎?
我5歲時母親病逝,嚴厲的祖父母隔代教養,從沒享受過母愛。直到結婚後,公婆對我視如己出,甚至連出嫁小姑都說忌妒我,我非常珍惜這個家,也很努力幫忙撐持管理一切。
老公因為是獨子,從小就被寵壞,他65歲退休後仍在公司當顧問,卻從沒拿過一分錢回家,一輩子過得自由奔放,我都羨慕他呢!家裡生活費都是用我的薪資在支應,幸好富裕的公婆不時會拿錢貼補,因此我沒有吃過經濟上的苦。
其實老公婚後就不時拈花惹草,邂逅現任小三後打得火熱,關係一直維持到現在。小三現在60歲,早年離婚後,小孩歸丈夫養育,她獨身一人開店。她跟我老公交往沒幾年後,就把店收掉了,至今都是老公在養她,連房租等也都是老公支付。
我十幾年前曾跟小三見過2次面,她一開始就擺出高姿態,要我把老公讓給她。我當然沒理會,她後來聽說公婆很挺我,怕自討沒趣,也就算了。
我老公每次下班後回家換完衣服,就馬上搭計程車直奔去接小三,吃喝玩樂到快天亮才回家。這幾年體力不行了,才改成早上去她家,一起吃完中餐就回家。雖說他們每天見面,但老公每天都會回家,沒有在小三處過夜過。
我近20年沒見過小三了,她最近竟打電話來要求見面,大家都這把年紀了,還有孫子了,我更不想理她。但她居然主張說自己長年照顧老公,如果老公死了,她理應繼承財產,要求我現在給她房產或給她一筆錢,我很兇地回她說:「妳明知他是有婦之夫.我才要跟妳索求賠償呢!」
但我掛完電話後有點怕,擔心她真能來分遺產,雖然我先生名下根本沒有任何資產了,但她是否能以「有夫婦之實」而要求賠償呢?
我這20年來一直都很氣憤,好幾次想離婚、帶孩子離家,但公婆一再慰留,說這個家沒有我不行,還把我們住的大房子從公公名下過戶給我,贈與稅也是公公給的,每年也依法贈與現金給我當儲蓄,當然也都在我的名下。
他們知道兒子放蕩,遺囑也指定我及兒女繼承;我至今沒離婚,也是想回報公婆好好守護這個家,才忍耐至今。現在有兒孫之樂,勝過一切,也習慣了,老公跟小三的事就視而不見,只希望不要連兒孫也沾上烏煙瘴氣!
老公名下什麼都沒有,他賺多花多,即使公婆偶而給錢,及時行樂主義的他,看來也都花光了。難道小三吃用我老公十幾年,還要花到我的錢嗎?我的錢想給孩子或寧可捐出去,也不想給她一毛!我該怎麼辦?
預立遺囑,不讓小三借出軌夫的手奪產
A:宜萍好,辛苦妳了!關於妳先生的遺產,依法還是由妳跟孩子們繼承,配偶可獲得一半,其他則給孩子們,輪不到小三繼承。即使妳先生長年跟她同居,也不關她的事,更何況妳先生每天都回家,更沒有她主張權利的餘地!就算她真的照顧妳先生數十年也是一樣的,更何況是妳先生在撐持她十幾年來的生活!
比較擔心的是,妳先生立下遺囑說財產要分給她,但若如妳所說,妳先生名下沒有房產或存款可分的話,她當然什麼都分不到,妳的錢或房產當然也跟她無關。

唯一有可能的,是妳比先生先過世,那妳的財產就有一半會由先生繼承,他或許就會把錢或房產給小三,這樣妳大概會氣得活過來!
為防萬一,妳必須立下有效力的遺囑,指名財產由妳的子女繼承或是捐獻給指名的機構組織。如果擔心妳先生爭產,鬧得死後不得安寧,妳也可以逐年將金錢財產贈與給子女,或把房子過戶給子女,就不會發生妳名下資產最後半數落入小三手裡之事!
餘生還有20年,何苦在三人行中糾纏?
另外更重要的一點是,妳才67歲,難道不會想要有自己的人生?女人壽命很長,妳至少還有20~30年餘生,難道不會想要有個不被小三騷擾的愉快晚年嗎?
都這麼多年了,孩子們都獨立了也都生育下一代,妳公婆應該也滿足了。如果他們真的疼妳,也會希望妳除了兒孫福之外,還有屬於自己的人生吧!
是否離婚當然由妳判斷,只是妳還年輕,就算未必再婚或跟其他男人交往,也還是跟這樣丈夫切割,人生會清爽多了!
已經67歲的好處,就是不必在意別人的眼光,無須一再忍耐、為了別人而活,讓自己任性些!當然,選擇怎樣的人生,都是自己的決定,妳覺得順著慣性活最自在,也是一種選擇,誰都不能責怪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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