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22
呂秋遠
2022.11.22今周刊編按:藝人大S昨(21)日爆出向汪小菲追討500萬生活費,讓汪小菲在微博秀出家用明細怒轟「那個家四個億台幣,我買的,付了2.4億首付,每月100多萬房貸我付著」。大S回以高EQ聲明表示「從認識汪小菲第一秒至今,從來沒有傷害過他的身、心;對汪爸爸和張蘭女士也發自內心尊敬。至於離婚原因,我為了小菲及其父母著想,主動提出兩方緣分已盡,好聚好散作為離婚理由,並保證此生不出惡言,我也說到做到。」大S願紛爭就此停止。心疼大S的經紀人廖瑋琪忍不住回應,十年婚姻真的不是三言兩語能說得清,針對網友質疑大S嘴裡說愛孩子,卻剛離婚就立馬結婚,不是一個負責任的母親該做的事,廖瑋琪透露出大S前段婚姻狀態「如果這個人是你的浮木,載浮載沉在婚姻關係裡,快要溺斃死去的人還不緊緊抓住?」在汪小菲跟大S的爭議裡,我們能學到什麼呢?知名律師呂秋遠神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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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21
胡肇芳、郭美懿 整理
藝人大S(徐熙媛)與汪小菲2021年宣布離婚後,雙方當時談好條件,汪小菲每月需付給大S生活費,不過,就在大S和具俊曄結婚後,就沒收到生活費,大S日前依據離婚協議向台北地院聲請強制執行汪小菲的財產500多萬元,且北院已核發扣押命令。對此律師則表示,很多人看到名人離婚案件,以為離婚就可以跟對方要贍養費,其實法律對贍養費的請求權相當嚴苛,只有「無過失」且「判決離婚」而生活困難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請求。至於名人離婚常見贍養費、扶養費等條款,他們未必「陷入生活困難」,為何能拿到一大筆錢?律師解釋,這就屬於各自雙方的協議,為離婚附帶的條件,不能與一般案件相提並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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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26
吳挺絹律師/理財規劃顧問(AFP)
在筆者經手過的遺產訴訟案件中,時常遇到「借名登記」的爭議!常見的是:父母親買的房子,卻登記在某一個孩子名下!或是,孩子借父母親的銀行帳戶使用!甚至借用父母的名義開公司!也有遇過,數名股東合資買房,登記在某一位股東名下,但出名登記的股東過世之後,繼承人不承認有借名登記關係存在,因此打官司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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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14
林靜君談心室
想要變得幸福、逃離不安的感覺,這是有捷徑的,實施「笑容療法」,不用費用、沒有副作用,是一帖幸福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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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21
呂秋遠
兒子生前留下了銀行存款、股票、以及兒子結婚以後,她給的房子。但是,媳婦竟然完全不讓她插手。她問了律師,因為他們兩個人有小孩,所以遺產就由孩子、媳婦繼承,她這個當媽的,什麼都沒有。可是,這對她來說,太不公平了,孩子是她養大的,好不容易開始工作,怎麼沒多久就過世得這麼突然?如果不是媳婦剋夫,這個孩子也不會這麼早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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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10
郭錦駩, 黃景揚
「我半年多前買的法拍屋,現在還可以聲請點交嗎?」住在臺中的陳大哥,早在一週前就預約好時間,想來公司諮詢法拍屋後續點交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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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29
我年過60,又怎樣?黎兒人生相談室之67
Q:我是曉庭,48歲,丈夫49歲,結婚15年,有2個就讀國中的兒女。我們是北漂族,長年租屋,但老公節儉,租的都是爛房子,前後搬了2次家,最後租的是兩房一廳20坪公寓。但他有囤積癖,沒採光的一間當倉庫,全家就睡在另一間大通鋪,屋況也差,處處壁癌!我從結婚之初就想買房,但他老用南部公婆有房來搪塞,其實我們在北部也住不上,每次陪我看房只是應付,根本沒想認真參與。4年前我終於死心,自己買了一間房子。我告知他總價及搬家時間,希望各攤一半,他卻嫌我買貴買小、離工作地點遠,拒絕出錢。就連房貸保證人都不肯當,放話若我房貸繳不起就賣房,千萬不能拖他下水。我對他的無情感到失望,但仍照計畫搬到新家,他沒一起搬過來,從那時分居進入第5年。這幾年他沒幫忙繳房貸,也不肯付孩子學費,每月只各匯3千元到2個孩子帳戶。有次透過孩子要他付學費,他是繳了,卻把每月扶養費減到各只剩1千,不負責任到讓我傻眼!他1個月或更久才來探望孩子,就當盡了父親責任;藉口賺得不多、要付房租及生活費,堅持不肯多給孩子扶養費。事實上,他賺得跟我差不多,而我為了房貸及養育2個孩子,假日還得打工。在我眼中,他拋妻棄子、自己逍遙生活,拒絕跟我一起打拼、同甘苦;他卻說當初是我要搬出去,一切都是自作自受,害我心酸又無處吐訴。我厭惡他的自私、不負責任,原本想為了孩子,就讓他搬來同住、不用付房貸,只要每月拿1萬5當家用就好,但如此卑微的要求還是被拒絕! 當初曾擔心他一人生活不會照顧自己,這幾年下來,覺得他對我們母子毫無感情可言,卻還堅持要給孩子完整的家而不願離婚,都是我不好才搞成今天局面!我們形同離婚多年,原想走法律程序,但顧及他是孩子父親,希望好聚好散,他卻根本不理會,到底怎樣才能擺脫婚姻枷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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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15
黃佩如
總是告訴朋友:「人終究要面對一個人的生活。」友人回應:「你有老公、孩子、朋友不會一個人啦!」極少人相信,不論你多怕,最後仍要獨活。出生時不也是一個人?在母親的肚腸中,獨食也獨寢活了十個月,隔層肚皮外面都是人,也不曾與肚皮外的人對話啊!如此想來,人應該是能適應孤獨的。當獨自相處的練習量夠,你將無入而不自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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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01
安藤美冬
你真的想跟那個人共處嗎?不是指物理上的「一個人」,而是「不與其他人事物產生連結的片刻」,對現代人來說似乎很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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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05
陳業鑫 律師
「主管連二年把我的考績打乙等,我就被列入不適任員工被資遣,這樣合法嗎?」「PIP的項目還一直墊高,這樣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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