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死死不了,想活活不了」只剩3個月最後活2年…傅達仁兒推安樂善終:他不想坐「慢車」

「想死死不了,想活活不了」只剩3個月最後活2年…傅達仁兒推安樂善終:他不想坐「慢車」

體育主播傅達仁因飽受胰臟癌折磨之苦,去年六月在瑞士的機構「尊嚴」(DIGNITAS)進行安樂善終。

傅達仁過世後,兒子傅俊豪現擔任中華安樂善終立法促進會理事長,積極為國內善終權益奔走,14日受邀於燃點公民平台年會分享陪伴父親的心路歷程,並提到希望在現有的《病主法》增修條文,有條件允許末期病人執行安樂善終,無痛、安詳離世。

傅俊豪回憶,父親首次發現癌症是2015年,當時檢查出大腸癌0期,病情尚不嚴重;但同年年底,傅達仁突然下腹劇烈疼痛,原來是膽管阻塞引起,於是先後做了3次膽管支架放置手術,追蹤期間,才意外發現胰臟癌。

 

看遍各大名醫,但面對棘手的胰臟癌,專家都說只能開刀和化療。

 

擔心臥床插管,放棄治療接受安寧療護

 

當時已經80多歲的傅達仁詢問醫師:「如果我開刀和化療,可以活多久?」醫師回答,有一半的機率可以存活2年;他又問,「那如果我不開刀也不化療呢?」「3~6個月。」醫師說。

 

考量年事已高,傅達仁擔心開刀、化療後,身體不一定撐得住,有可能從此臥床、插管,反而拖累家人,於是他毅然放棄治療,接受安寧療護

 

傅俊豪回憶,確診胰臟癌的那一天,「他還叫我陪他去公園運動。在我眼裡,他還是那個體育主播的樣子。」

 

止痛藥也壓不住,癌末強忍病痛摧殘

 

發現胰臟癌的第一年,家人其實看不太出來傅達仁深受病痛所苦,直到第二年,或許是每個人的體質和病情有所差異,即使已經接受安寧照護,癌症帶來的劇痛仍然侵蝕著傅達仁的每一吋髮膚,令他苦不堪言。

 

傅俊豪說,當時父親使用的止痛藥物有口服和貼片兩種,一開始是口服,但實在壓不住痛,愈吃愈多,後來又用了嗎啡貼片,卻引起過敏,非常難受。

 

那一年,傅俊豪親眼看著父親180多公分高大、健壯的身軀,一天天消瘦。

 

其實,傅達仁很早就動了赴瑞士安樂善終的念頭,「但是我們捨不得。」傅俊豪和家人內心經歷一次又一次拉扯,只好想方設法鼓勵父親,希望他改變想法。

 

不捨傅達仁安樂善終,家人內心無限糾結

 

「一開始我們跟他說,你不是想寫自傳嗎?所以他就寫了自傳,寫完以後又跟我們說想去瑞士,我們就說,你不是想學油畫嗎?還要開畫展啊!所以他就去畫畫,前年十月也辦了畫展,但是辦到一半,他突然身體又痛到受不了。」

 

傅達仁堅持遠赴瑞士,家人們陪著他去了,「但我以為那次只是去會談而已,結果他就跟人家談好,下周就要執行,也拿到綠燈許可。他跟我們說他不回台灣了,他就要待在瑞士。」

 

怎麼辦?家人再次陷入煎熬。

 

「沒想到,剛好這時候收到總統府的邀請,總統希望了解他想推動安樂善終的想法。我們當然很開心,希望透過這個機會勸他回台灣,但他還是不肯,他說他已經老、病、痛到沒辦法再這樣奔波。後來是因為我生病了,看兒子可憐,他才答應回台灣。」傅俊豪笑著說。

 

走過瀕死才明白:想死死不了,想活也活不了

 

前年11月,他們回來了,但12月,傅達仁就緊急送醫。

 

「那時候他翻白眼,整個人就像做仰臥起坐一樣,身體一下躺著一下起來、一下躺著一下起來,就這樣從下午3點持續到凌晨3、4點。醫生說他這是瀕死期,就看他能不能過去。」

 

「那時候我們已經連絡葬儀社了,但我還是在床邊跟他說,你不是想看我結婚嗎?你不是想去瑞士嗎?我們全家陪你去。」

 

沒想到,「奇蹟」發生,經過一夜折騰,傅達仁竟然醒了,「還叫我給他一杯水喝。」

 

鬼門關前走一遭,傅達仁更堅定去瑞士的想法,因為那瀕死的整整12小時,他直言,「那種感覺就是─想死死不了,想活活不了。」

 

全家支持傅達仁,陪同遠赴瑞士安詳善終

 

親眼見到父親在病床上「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過程,傅俊豪也說,「我到那時候才完全改觀。」

 

再赴瑞士,全家都支持傅達仁的決定。

 

「總共要喝2杯藥,第一杯是止吐的,第二杯是類似麻醉,3分鐘後睡著,無痛離開。其實那時候我沒什麼哭,因為看到父親是安靜的睡著了,直到隔天才意識到,他這次睡著,不會再醒來了。」

 

安寧療護之外的選擇:盼修法保障安樂善終權

 

不少民眾疑惑,國內已有相當成熟的安寧療護可減輕末期病人痛苦,為何一定要安樂善終。

 

「爸爸的過程很痛苦,他是不想坐『慢車』,因為你不知道走到最後的時間是多久。他一開始被判定只有3~6個月,但最後他活了2年。」

 

安樂善終的概念,並非完全否定安寧緩和醫療和《病主法》。

 

中華安樂善終立法促進會的期望是,在《病主法》增修善終法條,經醫師判定僅剩3~6個月生命的絕症者,在自願、意識清楚的條件下有權利享有無痛善終的資格。

 

日前,國民黨立委許毓仁提出「尊嚴善終法」草案,目前已完成一讀。

 

針對安樂善終,國內目前仍有許多不同聲音,社會大眾的認知也還不足;但或許,隨著尊嚴善終法草案的提出,也是台灣社會共同思考善終權益與生命意義的一大契機。

 

尊嚴善終法草案

 

1.病人申請須符合三個臨床條件

 

A.無法治癒的疾病

B.無法忍受之痛苦

C.醫師與病人皆認為無其他合理替代方案

 

2.病人需提出三次申請及最終審查確認

 

3.病人情況應經過專業醫療團隊評估

 

4.設立尊嚴善終審查委員會,進行事前審查及事後調查

 

5.醫師得拒絕參與尊嚴善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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