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牢是所有投資人宿命?3種絕對要避免的股票,連基金經理人都踩雷

套牢是所有投資人宿命?3種絕對要避免的股票,連基金經理人都踩雷

編按:武漢肺炎疫情、油價崩跌「兩大重拳」暴擊全球金融,台股更是下跌不止。此一災變對存股族而言,是危機,還是轉機?縱使部分專家已提前預備進場布局,也有不少專家建議在現今尚未明朗的局勢下,應以現金為王,不冒然進場接刀,以免丟失老本。提醒民眾,先釐清自己的投資目標,是否願意接受長期佈局,再決定是否進場。

沒有投資人喜歡套牢,但很殘酷的事實是「套牢是所有投資人的宿命」。

 

我不相信有人每次買股票都能買在最低點,所以一定都有套牢的經驗。有時當然能解套還賺錢,有時則必須勇敢認賠停損,不讓套牢持續下去,因為這總比套牢 N 年的下場要好。

 

我相信,一定有人買的股票從 1990 年股市最高點 12,682 點買進後,就一直套牢到現在,已經長達 30 年之久,但還在癡心妄想有一天會解套。其中一定還有很多人買的股票後來下市,這樣就永遠都無法解套了。

 

唯一能避免套牢的做法,就是完全不買股票,當然連基金都不買了。這時,最安全的理財方法首推銀行定存,但它的利率卻遠低於通貨膨脹率,「帳面金額」雖然不變,但「實質購買力」則會逐年下降。這難道不是另外一種套牢?而且永遠不能解套,甚至負利率已經是可預見的趨勢,屆時存在裡面的錢就註定越來越少了。

 

如果希望賺的比定存利息多一點點,或許會選擇去買儲蓄險。壽險顧問在賣你儲蓄險時,一定會給你看一張每一年度的投資淨值表,這時你會發現,必須到最後幾年,投資淨值才會轉為正數,換句話說,如果在還沒轉正數之前,你想解約變現,那就一定會賠錢了。

 

這難道不也是套牢嗎?甚至比很多股票能解套的時間還長。儲蓄險持有到到期時,當然一定是賺錢,但在繳款期間,是不會有任何收益入帳的。

 

另一種大家很愛買的保險就是投資型保單,但它可不一定保證賺錢喔!買投資型保單,其實和買基金的風險差不多,只是你若在保險期間往生,就有保險理賠可領,但是你都往生了,當然也不算賺到了!

 

就算不做股票投資,其實也會面臨類似套牢的情形,那麼既然無法「逃避」,我們何不「擁抱」套牢?

 

既然買股票一定會套牢,接下來的問題就剩下「應該套牢在什麼股票上?」

 

第一個要避免套牢的股票,就是很可能會下市的股票。一旦下市,就不能再交易,這時連認賠的機會都沒有,當初投下去的金錢就此化為烏有。以前股票還有實體紙本,萬一真的下市了,至少還可以帶回家貼壁紙,但現在連這個機會都沒了,直接就在人間蒸發。

 

有些股票縱然還沒下市,但股價已經腰斬再腰斬,甚至只剩下最高價的 10%或 1%,與下市真的也沒什麼差別了,例如宏達電(2498),你認為如果買在最高價1,300元,此生還有機會看到解套的一天嗎?

 

第二個要避免套牢的股票,就是產業早已沒落、公司也欠缺市場競爭力的股票。下市的公司在股市中畢竟還是少數,但前述這種公司則是多如過江之鯽,你若不好好研究基本面,買到這種股票的機會真的很大。

 

第三個要避免套牢的股票,就是公司規模太小。這類公司或許有幾年經營績效很好,但除非產業有很高的進入門檻,否則不容易持續保有競爭力。何時會步入衰退?你若只是一般投資人,其實很難有效掌握趨勢。

 

很多投資人都相信自己不會那麼衰,一定不會買到上述三種公司的股票,但常常你的運氣就是這麼背,因為連很多基金經理人都會踩到這種地雷,你又沒有他們背後的研究團隊,怎麼可能避免得掉呢?

 

要避免買到以上三類股票,有一個最簡單的方法,就是直接在 0050 的 50 支成分股中來挑。這 50 支是台股市值(市值 = 股價 × 股數)前 50 名的股票,也就是說台灣最大的50家公司,當然就是即使套牢也不必擔心的股票。雖然宏達電也曾是 0050 的成分股,但它每半年會篩選一次,市值無法排在前 50 名的話,就會被剔除,所以宏達電現在已經不在 0050 的組合中了。

 

如果你在宏達電還是 0050 的成分股時買了它,現在當然是嚴重套牢了,所以為避免發生這種情形,我的建議就是直接買0050,這樣就算套牢,應該還是可以高枕無憂。

 

任何個股都有突發利空,但0050是50支股票的投資組合,就能發揮風險充分分散的效果。同時,它每年也都有穩定的配息,而且自2016年起,已經改成一年配息兩次。

 

最後,我敢斬釘截鐵地說,0050 是台股中最可以「安心」套牢的股票。當然也有其他 ETF 同樣能安心套牢,例如 0056,它每年都有配息,而且規模已經大到絕對不可能下市。不過,如果你買的 ETF 每日成交量太少,甚至有可能造成資產規模漸漸縮小,還是要小心有下市的風險。

 

※ 本網站及作者所提供資訊僅供參考,投資人應自行承擔投資風險及投資結果。

 

(本文摘自《只買4支股,年賺18%(全新加強版)》,商業周刊出版,施昇輝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