曖昧人夫4年,他竟跟別人搞不倫!熟女怒揭外遇害離婚,反遭求償百萬…作家嘆:都是嫉妒心

曖昧人夫4年,他竟跟別人搞不倫!熟女怒揭外遇害離婚,反遭求償百萬…作家嘆:都是嫉妒心

Q:我是美娟,今年49歲,老公53歲,27歲長子已搬出去,剩下22歲女兒及我72歲的母親三代同堂。想諮詢是因為最近捲入一件別人的情感糾紛,對方對我求償100萬元,我該如何是好?

原因是我跟41歲上司A男,從4年前起就一直有曖昧,但我們只是飯友,沒有上床,只是每月私下約吃1、2次飯而已。我們兩人都對美食都有興趣,常一起約吃熱門餐廳,吃飯時除了討論美食,也會聊到工作和家庭。

也許別人會覺得我們關係非比尋常,但真的沒有,我知道其他同事想什麼,但我不在乎!在我眼中,A男真的是好男人,外貌不錯又有能力,多少讓我心動,但我不想為了別人誤解而放棄跟他餐敘的機會!

我當然沒跟老公說,因為覺得說不清楚會遭到誤解,也可能他會反對我跟男人單獨吃飯,所以每次都說是公司加班或同事餐敘而遲歸。直到聽另一位飯友C女說,我才知道A男跟公司裡一位有夫之婦—39歲B女搞外遇,兩人雙不倫,讓我非常震撼,簡直是晴天霹靂!

我以為A是珍惜家庭的男人,才能跟我維持純飯友關係,沒想到他竟是偷吃男,而且還是吃窩邊草!搞得公司裡人盡皆知,氣氛不好。我勸A男要搞外遇別在公司,趕緊結束跟B女的關係,但他不聽。我本來全心相信他,有次他說請假返鄉去探望住院父親,我還擔心半天,後來才知他是B女去不倫旅行!

我怒火中燒,跟A男老婆D女揭穿這段不倫之戀,D女也很震撼,一直要求我多說一點,每天都來打聽A男動靜,我都盡我所知跟她說了。

最近A男跟D女離婚了,B女也離開她丈夫,與A男公然同居,還打算結婚。想不到D女竟怪罪我告知她老公外遇,才讓兩個家庭崩壞。她說:「妳不斷傳來情報才搞到這種下場,我因此被離婚,身心憔悴、得了憂鬱症,還得看醫生吃藥,我要妳賠償100萬,已經請律師了!」

但當初明明是D女在LINE上苦苦央求我提供情報的,我還有這些對話的內容,可以證明是她自己要求更進一步的資訊,沒有她因此精神衰弱的感覺,反而覺得她為抓猴感到興奮、甚至開心呢!我不覺得給她帶來什麼身心痛苦,這樣也需要賠錢嗎?100萬元不是小數目,我只不過因為氣憤而去告狀而已啊!

 

A:美娟好,即使最初是妳主動密告、而非D女想知道,她想因此求償也很難成立,因為妳並非不倫事件當事人,只是很雞婆地做了不必要的事,法律上不會因此判處妳必須賠償的。

 

除非對方一直婉拒,她不想追究自己老公外遇,妳卻執拗地不斷傳訊息或信件等去騷擾她,導致她身心崩潰,這就另當別論了!

 

雖然法律上妳可以安心,但因為妳密告而毀了兩個家庭卻是事實,我想職場或家裡也會對妳有所懷疑,任誰都知道妳是出於嫉妒心而去跟D女密告,一開始就想破壞A男跟B女的家庭!

 

 

遭背叛才告狀,賠上對方人生

 

妳內心也很清楚,妳把A男當男人看,A男卻只跟小妳10歲的B女上床;他明知妳對他有意思,卻把跟妳的交往當障眼法,讓大家不會一下子就發現他的本命女是B女吧!

 

雖然妳說自己相信他是珍惜家庭的男人,是可以信賴的好友,但他不聽勸告,才讓妳憤而跟他老婆告狀。但若真是好友,妳不會有如此強烈的背叛感,是因為你對他有男女私情才會告狀。也就是說,妳為了自己活得更有意思、更痛快,去跟人夫約會,而對方其實是愛其他女人,於是妳就不顧別人狠狠地告狀。

 

妳不惜賠上別人的人生也無所謂,是自我意識過剩的人,我想這個事件,也讓妳能對自己有所認識,今後最好獨自或跟家人一起去找樂子,美食也跟母親、丈夫、女兒共享,別再輕易把別人捲進妳的尋樂活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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