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9-21
呂秋遠
編按:據內政部統計,2020年有小孩的核心家庭佔比僅佔33.1%,家戶中僅夫妻的比例則為20.3%,較2012年增加3.5個百分點,等於9年間增加了43.4萬戶。許多夫妻選擇當頂客族,過自己的生活,但要注意若另一半去世,而雙方長輩也不在,夫妻倆打拼一輩子累積的財產變遺產,恐怕就得跟對方的兄弟姊妹「共同分配」。正業地政士事務所所長鄭文在表示,日前遇到一對同為50多歲的夫妻,先生因癌症入院多時,近日病情加劇,先生交代後事遺產,卻赫然發現兩人膝下無子,且先生的父母也已過世。依照繼承順序,太太必須跟小叔共同繼承先生名下房產,如果小叔想處分,太太恐怕得拿錢買回住了大半輩子的房子,甚至無法再住。這件事讓不少人感到驚訝,為何夫妻倆共同打拼的資產,在另一半走後卻可能要跟「別人」分?對此,律師呂秋遠提出5招因應,避免感情不睦的手足來分遺產。但他也提醒,人活著財產才有意義,好好活著、好好花錢,別讓財產變成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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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7
陳坤涵
張三生前是個規矩的上班族,每月所得不多,但由於省吃儉用,在其死亡後,仍留下不少銀行存款、二筆建地及一筆公共設施保留地,配偶陳芳芳及二個兒子張大明、張大昌申報遺產稅後,要繳納400多萬元的遺產稅額,陳芳芳是一位家庭主婦,二個兒子又剛就業,一時拿不出這麼多錢繳納遺產稅,不知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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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1
林靜如, 鍾依庭, 彭志煊
依照臺灣失智症協會統計,六十五歲以上老人中,約每十二人即有一位失智者,八十歲以上的老人則約每五人即有一位。失智人口比例居高不下,衍生的道德、法律問題,更是層出不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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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31
李冠和律師
過去常聽到父債子償的故事,例如孩子一出生就背負父親幾千萬的債務,永無翻身的一天。這件事在民國98年6月10日,民法改成「概括繼承限定責任」(全面限定繼承)後就不再發生了。當時民眾一片叫好,認為是德政。然而律師看過太多誤會此制度的當事人,以為從此限定繼承不用辦,後悔當時沒有辦理拋棄繼承或是陳報遺產清冊(即限定繼承),緣由為何呢?一定要陳報遺產清冊嗎?讓律師說明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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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9
郭美懿
台灣不只少子化問題嚴峻,逼近5成的未婚率更是台灣新生兒出生率低落的原因之一,據內政部2021年統計,25歲到44歲適婚人口中,未婚率已達49.36%,年輕人不婚不生,主因來自「找不到對象」與「經濟條件不足」。不過就算家人在經濟上奧援,許多人也未必想要結婚,桃園中壢區美滿服務中心分享,有位76歲阿嬤開出「先結婚給500萬,晚結婚的給300萬」條件,催促正值適婚年齡的兩個孫子快結婚,未料兩孫竟「臨陣脫逃」,讓阿嬤氣急敗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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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4
劉韋德
我國民法有規定所謂「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49民法第1030-1 條),這個請求權讓夫妻任何一方,在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例如一方死亡、離婚),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於扣除婚後債務後如有剩餘,則財產少的一方就可以向財產多的一方請求雙方財產差額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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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3
郭美懿整理
知名製作人「寬姐」邱瓈寬的恩師裴祥泉於8年前病逝,生前立下遺囑「家裡人一毛錢都不給」,並將逾2億元遺產分給愛徒邱瓈寬、製作人楊智明,引發爭產風暴,裴的弟妹們不滿,興訟訴請「確認遺囑無效」,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裴祥泉遺囑無效,邱瓈寬不服,提起上訴,二審高等法院改判邱瓈寬逆轉勝,即遺囑有效,本案還可上訴。高等法院審理時認為,裴祥泉預立遺囑時,已將擔任遺囑見證人的陳、謝二人排除於受遺贈者之外,且遺囑載明「我孤家寡人,沒家庭,也沒什麼好留戀的,家裡人一毛錢都不給」,自不宜無視裴祥泉立遺囑時之真意,漠視其於遺囑前言所表示「家裡人一毛錢都不給」心願,反使其遺產全歸其法定繼承人取得,因此判決遺囑有效。為什麼都立了遺囑,還是不能按照心意分配遺產?究竟要如何把遺產,留給想要給的人?(原文刊載於2023/3/31,更新時間為2023/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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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14
吳挺絹律師/理財規劃顧問(AFP)
「請問今天是王伯伯要來討論什麼問題呢?」我詢問著。女兒代為開口了「吳律師,我爸爸是想問,有什麼方法,可以讓他現在的太太,不要繼承他的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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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07
陳坤涵
張三生前是個成功的企業家,擁有龐大的資產,不久前過世,留下10億元的財產,由於配偶陳芳芳、長子張大明、次子張大昌、長女張曉梅及次女張玉林等五名繼承人對遺產的分配一直無法達成協議,長子張大明主動向稽徵機關申報遺產稅並領取遺產稅繳款書,但張大明個人負擔不起這麼龐大的遺產稅額,其他繼承人因對遺產分配談不攏,所以對分擔繳納遺產稅的意願也不高,張大明眼看繳納期限一天天逼近,不知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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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21
黃明惠 整理
「身為子女,法庭上我應該是最難過的,我失去父親,被告是我母親,案發後很震驚也很自責,如果我多陪伴、關心父母,或許事情就不會發生了。」一名女子在庭訊時這麼說。由國民法官與職業法官組成的合議庭,在新北地院審理63歲季姓婦人殺死73歲范姓丈夫案件。季婦去年11月30日趁丈夫熟睡之際持刀殺害,犯後她向警方自首,供稱受不了長期家暴才會殺夫。由於該案為全台國民法官參審首案,新北地院連續3天密集審理,由6名國民法官與3名職業法官評議刑度,量刑投票結果將達過半數的同意票數才算成立,此案公訴檢察官建請區間刑度為8至12年,週五(7/21)合議庭最終判處7年2月徒刑,全案可上訴,為我國司法史上首宗有國民法官參審審判後所作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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