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歲小三難忍7年地下情,想爆料逼情夫給錢分手!當激情變調,小心反被咬一口

57歲小三難忍7年地下情,想爆料逼情夫給錢分手!當激情變調,小心反被咬一口

Q:我是珍香,今年57歲,20年前跟丈夫離婚後至今,有2個女兒已經成家,現在我自己獨居,但我7年前工作認識1位現在64歲,有家庭的男人交往至今,對方女兒已經嫁出去,兒子還一起住。

我和他最近格格不入,我問他「到底把我當什麼?你老婆又是什麼?」他一直顧左右而言他,他總說和老婆是同一個屋簷下分居,而且從一開始交往時,他就說老婆不會管他,不會要我吃官司、賠錢的,如果有事,他會負責賠償,而且他會離婚跟我結婚,要我等他。

甚至6年半前還寫了結婚證書給我,一起拍了結婚照,但一拖再拖,一下就過了7年了!他常很不自覺地說自己家裡的事給我聽,讓我覺得他雖然跟妻子分房睡,但似乎還是很享受家庭溫馨,非常吃醋,而且顯然他沒有離婚的打算!

我想狠狠對他的家庭大扔一次炸彈,把至今跟他一起去旅行以及往來信件、訊息等全部發給他的妻子跟子女,我想藉此跟他分手,尤其通姦除罪化後,就沒有忌諱了。

會想這樣做,是我開始恨他、覺得煩厭,我扶養2個女兒,一路都很努力,很喜歡這樣的自己,但我現在卻開始討厭起自己,因此想跟他有個了斷。

更令我生氣的是他老婆、兒女,其實都知道有我存在,卻不動聲色沒來找我,是他們真的不關心自己的丈夫、父親呢?還是就全家把我當作一家之主發洩性慾的道具呢?

我希望去大爆料,讓我們在律師前面有個調解的場面,他是對金錢很小氣的人,希望他能賠償我或好好跟我道歉,我想這樣做,不對嗎?

 

A:我很了解珍香的心情,不過如果以純法律立場來說,你去爆料或提出兩人交往各種證據等,等於是送肉給對方老婆,大多是除罪化之前的行為,即使現在判妳不犯法,但她老婆還是可以用民事要妳賠償的。

 

妳知道他是個吝嗇的人,大概不會如交往當初時所說,願意為妳花錢、承受罪責等,也不會幫妳支付精神損失賠償等給他老婆吧!現實上,如果妳去扔炸彈,只是讓自己顯得更悲慘而已,這世間跟妳類似狀況的女人很多!

 

妳大概覺得自己現在退出,而男人或是他老婆都會當作沒這回事,照常過他們尚稱圓滿的家庭生活,想了就讓妳想吐血,才會想扔彈爆料吧!

 

要當便利女,就要有覺悟

 

日本原本就稱小三是「都合很好的女人」,也就是「很適合利用的方便女人」,亦即「便利女」,因此當小三,即使沒有法律罪罰,但還是有破壞對方家庭的罪惡感,更划不來的就是,要覺悟被當作便利女,或許男人初時曾經願意為妳付出很多,但久而久之也逐漸習慣,對讓妳成為見不得陽光的女人委屈逐漸麻痺,不再為妳著想。

 

許多外遇男,常因為在外面有女人了,有點罪惡感,而且不想被鬧開或斥責,反而回頭去討好老婆,原來的家庭關係反而融洽起來;或是他老婆認為妳是同個職場的,大概不會鬧得天翻地覆,讓老公丟工作,認定現實上不會有利益損失。

 

男人遇小三鬧,多數撕破臉

 

而且就算不是妳,她老公也可能會四處拈花惹草,反正在她看來,7年來妳都是乖乖的便利女,她不必跟討厭的老公做愛,還可以花他的錢,而且他們之間有子女,或許自覺手上牌很多,可以老神在在地放著妳讓她老公用!

 

因為妳自己只有一個人,回首7年一頭空,才想把對方也搞得全部皆空,妳嘴巴雖內說想跟男人分手,但心也多少想藉爆料來打破目前僵局,但前例大多是男人真的會去保護他的妻子跟家庭,只會冷冷地丟下一句:「我沒想到妳是會這樣惡搞的女人!」他老婆如他所言並沒來找妳吵鬧,造成他反而會認為跟老婆才有信賴關係。

 

雖然男人都很習慣把一切想得太美了,只顧自己,但大部分都是如此;珍香的狀況就好像是面對一鍋混濁的湯,妳想爆料去看結果如何,就想攪和看看再說,但結果會發現更多令妳更生氣、更悲哀的東西,就在這鍋湯裡,讓挫折感更深!因此,自己默默地把鍋蓋蓋上就好,才是最聰明的辦法。

 

想把不平換金錢,損失會更大

 

至於妳過去7年,雖然很吃虧、很可憐,就當作熟年初期還算有人愛過自己,自己也享用過這男人,彼此有過無數歡愉就夠了,因為50歲之後還能有讓自己亢奮的愛情,其實也是很幸福的一件事,就當作美好記憶來珍藏了!

 

如果化成金錢,說不定從他身上拔不出幾根毛,惹來他老婆求償,甚至他口出惡言來否定過去至今的愛情,那就損失更大了!

 

★夫妻、親子、家庭、退休、空巢期、心事...中年後的人生疑難雜症,歡迎私訊幸福熟齡粉專,將有機會獲得劉黎兒老師以專欄形式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