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嫁失能風險,要選擇長看險、類長看險還是殘扶險?

轉嫁失能風險,要選擇長看險、類長看險還是殘扶險?

據世界衛生組織(WHO)推估,長期照護的潛在需求為7~9年,加上行政院衛生署的報告也顯示,平均照護時間也高達7.3年。假設每月照護費用25,000元計算,平均總共照護費用支出就高達220萬,對於一般家庭而言是相當沉重負擔,因此需要透過保險轉嫁這些風險。只是,要轉嫁失能風險,應選擇「長看險」、「類長看險」還是「殘扶險」呢?

在少子化加上平均餘命增長的趨勢下,不少人擔心年老後沒人照顧,加上政府推動《長期照護保險法》,讓長期看護險(以下簡稱「長看險」)再受到關注。根據行政院衛生福利部統計,台灣失能人口約71萬人,其中因癌症和重症導致失能的人口不在少數,其中超過9成須由家人或者聘請看護工照護,對於未來生病的風險,如果只仰賴勞、健保,將形成保障缺口。

 

從日本資料來看,老人癱瘓臥病看護期間平均超過1年以上者約75%,超過3年以上者則占53%,一旦家中有這樣的患者要照顧,不免要投入大量時間和金錢。不僅如此,過去需要長期看護者,以老人居多,但壽險業者發現,其實現在需要長期看護的年齡層有下降趨勢,主要是現代人常外食、工作壓力大或是作息不正常等各種內外在因素,導致近10年來罹患癌症、慢性病的年齡層逐漸下降,許多年輕人不得不防患未然,為未來可能面對疾病、殘廢的風險做打算。

 

除了老年人需要建構長期看護保障網之外,其實單身族、不想生小孩的頂客族也需要,因為這些族群沒有子孫隨侍在側,在平時健康時就可以開始作規畫,以備生病時無後顧之憂。

 

長看險重要性增

許多人以為自己已經投保健保,又有加保一般醫療險就能高枕無憂。但事實上,不管是健保、商業醫療險,能照顧到的就只是住院階段,理賠的是「住院事實」,但在「DRGs」新制陸續實施後,現在想長期住院更加困難。

 

所謂的DRGs是「住院診斷關聯群(Diagnosis Related Groups)」,只要是納入DRGs的同種病症,無論醫院採取何種治療方式,都只有固定的住院天數,獲得相同的給付點數。此一制度的實施,除了可能降低需住院天數和增加自費項目外,針對多重或複雜度高的疾病,也可能因此需要多次住院、分次治療。

 

真正的問題往往是發生在出院之後,若不幸殘廢需要漫長的復健,或是長期躺臥病床,沉重的醫療和看護費用令人難以負荷。舉例來說,委請看護工每月花費約為3萬到6萬元,1年開銷就是36萬元到72萬元,另外像是「一次性」的特殊醫療器材,每次平均支出為5萬元,「重複性」的衛生醫療用品等也必須考量在內,每月平均也需花費8,000到1萬元。由於看護時間短則數年、長則幾10年,這時才發現保障不足,恐是為時已晚。

 

事實上,據世界衛生組織(WHO)推估,長期照護的潛在需求為7~9年,加上行政院衛生署的報告也顯示,平均照護時間也高達7.3年。假設每月照護費用25,000元計算,平均總共照護費用支出就高達220萬,對於一般家庭而言是相當沉重負擔,因此需要透過保險轉嫁這些風險。

 

長看險、類長看險 保障不能替代 

針對長年臥病在床或需要人看護的保單,包括「長期看護險」、「類長看險」。其中,類長看險又分為2種:一種是依照特定傷病來認定理賠、另一種是依據殘廢等級來認定理賠(殘扶險),這3種保險各有各的優劣點。

 

簡單來說, 「長期看護險」是用「狀態」來判斷是否理賠,也就是被保險人行走、飲食、沐浴、穿衣、起床就寢、如廁等項目裡,至少有3項無法自行完成,或是有失智等器質性痴呆,一旦診斷確定就可理賠,不必看被保險人是否生病、住院、殘廢才理賠。但長看險的缺點是,狀況沒那麼嚴重的人就無法申請理賠了。

 

至於「類長看險」也稱為特定傷病險,其中的特定傷病型保單,則是以「疾病」及「狀態」來認定理賠,如腦中風、昏迷、嚴重頭部創傷、阿茲海默、帕金森氏症、類風溼性關節炎、主動脈外科置換術、癱瘓、運動神經元病、再生不良性貧血、多發性硬化症、肌肉營養不良症等,一旦確診就可理賠。由於認定標準相對明確,且保費相對便宜,近年較受歡迎,但缺點是,必須罹患保單上所約定的特定傷病,否則也是無法理賠。

 

而「殘扶險」,則是以殘廢等級(11級79項)來作理賠認定,缺點是若未達到殘廢等級,就不屬理賠範圍,例如失智症的人,外表雖無殘疾,但還是需要有人看護,但若是未達重度失智,殘扶險也無法理賠。

 

考量經濟能力 及早規畫防範

這3類險各有優缺點,無法相互取代,在投保時還是需要依據經濟狀況、家族病史、職業類別、是否想要還本、個人身體狀況等因素來綜合評估,從中挑選最適合的保單。

 

專家表示,如果是預算不足的人,應該優先選擇殘扶險,先建構基本防護網。若需要更完整的保障,可以加上特定傷病的類長看險。假設30歲男性、投保20年期的殘扶險,年繳保費約在1.5萬元左右,一旦因殘廢而需要長期照護時,每個月可領2萬元。

 

人生風險不外乎是走太早、走不了、活太久。因此不管身故保障的規畫,選擇殘扶險,還是長看險或是類長看險,都應視預算及經濟能力盡量提早規畫。

 

長看險挑選原則三大原則

1. 認定標準愈寬愈好︰關於「符合長期看護事實」的認定,各保險公司的規定不盡相同,包括「長期看護條件」、「認定的醫院及醫師」……等條件限制,保戶除了要了解各家保單的標準認定之外,最好是選擇「認定標準最寬鬆」的保單下手。

2. 免責期間愈短愈好。通常來說,免責期愈短,對保戶最為有利,可以縮短保戶請領保險金的時間。目前各家保險公司所銷售的長期看護險,免責期通常都落在「60天」與「90天」兩種。

3. 最好有豁免保費功能。具有豁免保費功能的保單,在保戶發生「長期看護狀態」,並且開始定期領取長期看護保險金之後,就不用繼續繳交保費。這樣對保戶來說,保障更周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