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豪擔心朋友真的急需用錢,於是不只自己拿出一萬元,他還額外跟別人借了一萬元交給朋友。可是即便如此,朋友也沒有顯得感激或高興,反而還在拿走這筆錢之後,一直在背後說阿豪的壞話,認為他做人太小氣,對朋友不夠仗義。
這些話傳到了阿豪的耳朵裡,讓他感到很委屈,明明自己一直都在為朋友著想,為什麼卻換來這樣的評價?
可能許多人都有過類似的經歷,明明自己幫助別人,不求回報,可是對方卻埋怨得到的幫助不夠多,抱怨自己沒有盡心盡力。面對這樣的人,如果還繼續迎合對方,那就是過度善良了。
過度善良是一種畸形的善良,這樣的人非常樂於助人,可是從來不會給自己設下底線,他們通常具備兩種明顯的性格缺陷:
其一,過分善良的人往往缺乏明辨是非的能力,在他們眼中,每個人都是好人,每件事都是好事,他們總是願意將問題往好的方向想,誇大事情的好處,所以常常會在被他人利用、算計時,顯得手足無措。
其二,過分善良的人往往害怕得罪別人,美國心理學家萊斯.巴巴內爾(LesBarbanell)說過:「善良的人害怕敵意,所以才會用不拒絕來獲得他人的認可。」
許多表現得過分善良的人,其實是缺乏自信心和安全感,他們在處理人際關係的時候會盡量取悅他人,想盡辦法迎合他人的需求,為了避免別人不高興,他們常常會表現得逆來順受、有求必應,他們的「好人」名聲往往是建立在不計代價的付出上。
從另外一個角度來說,這種善良也顯得很卑微,缺乏自主意識,容易受到外來壓力的牽制。
美國作家愛默生說過:「你的善良,必須要有點兒鋒芒,否則等於零。」這裡提到的鋒芒實際上就是不妥協的態度,一種明辨是非的能力,更是一種保持獨立的個性。
在大多數人眼中,善良的表現是溫和的,意味著無私奉獻,應該不計一切代價為他人著想,導致一些過分善良的人甚至會表現出妥協的一面。然而真正的善良並不是無底線的妥協,或無原則的迎合,而是應該兼顧自身的利益,還需要帶一點兒鋒芒,以便震懾那些不懷好意的人。
有些人會覺得善良的人就是軟弱,因此會無休止的提出各種要求,認為對方的付出是理所當然。對於真正友好的人,我們可以用善良的心去面對,但對於這種心懷不軌的人,就必須有所保留,不要總是迎合與妥協,因為人往往是貪婪的,一旦不斷的收到好處,就有可能會變得貪得無厭,所以善良也需要適可而止。
這種適可而止的善良,可以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善良並不是幫別人解決所有問題,而是幫忙解決比較重要的問題,因此善良的人必須拿捏好尺度,不適合、不需要幫忙的事情就要委婉的拒絕,以免自己成為他人依賴的對象,讓對方變得越來越得寸進尺。
其次,我們的善良應該留給懂得知恩圖報的人,如果接受恩惠的人缺乏修養和感恩之心,不僅表現出貪婪,還對別人的善舉挑三揀四,這對於善良的人來說就是一種羞辱。
真正善良的人應該有自己的保護措施,雖然善良的舉動並不是為了有所回報,但若是能夠得到對方積極的回應,我們會覺得自己的付出更有價值和意義。要注意的是,一旦自己的善良得到的是冷漠的回應,下一次就該有所收斂。
再者,他們的善良必須建立在原則之上,應該有最基本的評判標準,這個標準可以是法律、道德,或是任何約定俗成的規則。如果他人的行為觸犯了法律、道德,或者違背了大多數人的利益和意志,那麼善良的人就要審視和控管自己的善意,避免自己的善良變成他人作惡的工具。
最後,善良是主觀的行為,而不應該是被動的表達,或是盲目受到他人支配,因此善良的人應該保持獨立的個性,確保自己不會遭到其他人的道德綁架,只要自己覺得不合適,或者不值得給予,那就沒有必要繼續付出。
總而言之,善良是一種具有獨立特質的品行,它源於人的真誠,而非人際關係上的壓迫,因此不要將自己的善良浪費在那些不值得的人身上,它不是可以肆意揮霍的資本,只適合用在需要它發揮作用的地方。也不要讓善良變成懦弱的表現,懦弱、妥協的善良會導致人際關係畸形發展。
相較於完全無私的付出,真正的善良應該要有底線,而且是對事不對人,善良的人必須懂得在何時、對何人果斷拒絕。一個聰明的人不會對所有事情都讓步,也不會盲目的妥協每一件事,更不會將自己的善良隨便用在所有人身上,也不會被任何人牽著走。
真正的善良應該帶一點兒鋒芒,這種鋒芒既是為了自我保護,也是為了穩定和平衡人際關係。
(本文摘自《別讓好脾氣害了你》,發光體出版,周維麗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