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永婕表示,父親不幸走得早也突然,來不及安排身後事,但因為姊弟瞭解媽媽「有錢在身邊才有安全感」,因此無條件放棄繼承,將爸爸辛苦一輩子的財產全數留給媽媽。
「我當然知道一個老太太身邊有錢是危險的。」賈永婕說,為了防止媽媽的金錢被陌生人騙走,姊弟倆帶著她做了財務規劃:買了儲蓄保險,每個月有定期定額回饋,身邊也留了一些現金以備不時之需,「她很開心每天抱著保單,時不時一直算自己的利潤。」
儘管媽媽逐漸出現失智症狀,但保單依舊是她最珍貴的東西,每天拿出來翻看,也是她的樂趣。直到去年3級警戒時,阿姨們告訴賈永婕,舅舅、舅媽正在辦理美國移民,「他們在搬媽媽的錢!」才發現舅舅、舅媽在短短7個月內不僅搬空現金,更帶著失智媽媽去解約7張保單。
賈永婕還原整個過程,原來從2021年2月開始,舅媽就以「裝潢款」名義,帶著媽媽到銀行分批提領戶頭內的大筆現金。接著開設新戶頭,並將保單解約款項層層轉匯。等賈永婕與弟弟趕到銀行時,約2700萬元的解約金已換成美金,全數匯到美國地產的第三方信託公司,供舅舅在美國買房子。
幸好賈永婕及時聯絡上該信託公司,表明身分後告知這筆資金涉及國際洗錢,絕對不能動用。也因「洗錢」這個關鍵字,使得信託公司詳查資金來源後立刻凍結帳戶,並終結了原本幾個小時後就要成交的不動產交易。
賈永婕感嘆,放棄繼承原是出自好意,沒想到反而招人覬覦,姊弟倆當初也許該思考得更周全一些。她也強調,媽媽失智前是一個非常有金錢數字觀念的人,不可能讓自己的資產歸零。目前媽媽跟弟弟、弟媳同住,白天有看護照料,也會去上一些認知課程,而部分追回的資產也已交由信託保障。
「拋棄繼承」通常出現在過世家人留有債務時,不過也有一些案例,是像賈永婕一樣,想把可繼承的遺產留給父親或母親。
新北市地政士公會理事李晏彰曾分享實際案例,有位老先生和太太只有一個女兒,但父女感情不睦,因房子登記在往生的太太名下,擔心女兒繼承之後,自己會被趕出家裡,就要求女兒辦理拋棄繼承,由自己單獨繼承。
女兒心想自己沒有手足,父親百年之後還是一個人繼承、不會有人來爭,所以就爽快答應父親要求。但根據民法所定的繼承順序,一旦子女均拋棄繼承權,又無孫子輩繼承時,繼承權就會由次順序繼承之。
換句話說,女兒未婚、無子女,拋棄繼承時就由第2順位父母繼承之,也就是老先生要與岳父、岳母一起來繼承。如果岳父及岳母都往生,就由第3順位的兄弟姊妹繼承。
以老先生夫妻皆已年逾70歲為例,岳父母早已過世,一旦獨生女兒拋棄繼承,這時老先生就要去找太太的兄弟姊妹一起來繼承,反而讓繼承權複雜化。若是妻子手足眾多,大家都想分一杯羹,夫妻倆打拼一輩子累積的房產,恐將被瓜分成為共有,想處理也由不得自己。
許多人都覺得升斗小民沒有太多財產,但從上述案例就可以知道,繼承權是生活中的一堂必修學分。專家建議,民眾如果遇到類似拋棄繼承權的問題,一定要問問專業地政士或是律師,才不會衍生爭議,讓自己後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