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嘉紅在臉書「R姐財富方舟-廖嘉紅」撰文分享,黃先生和他的妻子年紀大了膝蓋不好,為了方便日常生活,他們決定賣掉現在住的透天厝,換成一間有電梯的華廈,雖然黃先生以前已經使用過「一生一次」的稅務優惠,但是黃太太並沒有使用過。
廖嘉紅建議此案例可透過夫妻贈與,出售透天厝時再次使用「一生一次」,以節省透天厝高額的土地增值稅,而且夫妻之間贈與不動產免徵贈與稅,土地增值稅可以申請暫時免繳,等出售時再以「一生一次」的優惠稅率繳納。
如此一來,黃先生將透天厝贈與給太太,只需要繳交契稅,而且契稅是按房屋現值的6%計算,而不是市價的6%。受贈的黃太太出售透天厝時,就能享受「一生一次」10%的土地增值稅優惠稅率,而不是一般的20%至40%的稅率。
以此案為例,原本須課徵房地合一所得稅,按出售時的成交價額1000萬一取得成本610萬-費用30萬=獲利360萬,獲利360萬×房地合一稅率20%=房地合一所得稅72萬。
還好黃先生夫妻的透天符合「房地合一自住優惠」:
(1)個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辦竣戶籍登記。
(2)持有並實際居住於該房屋連續滿6年。
廖嘉紅強調,根據這個優惠,課稅所得400萬以內者免納所得稅,超過部分按稅率10%課徵所得稅。 於是出售獲利360萬-400萬免稅額為負數,所以黃先生夫妻的房地合一稅等同「歸零了」。
本文授權自中時新聞網,原文見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