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台北市政府地政局向台北地檢署檢舉,有不法集團利用偽造代筆遺囑向地政機關申辦繼承不動產過戶,成功騙走14筆土地、7間房子及動產,不法所得超過1.4億元。
專案小組查出犯罪集團分工縝密,經營房地產公司的主嫌,專挑地政局公告、無人認領的遺產下手,由里長、警察、戶政人員負責蒐集情報,查詢死者個資後偽造遺囑,再交給律師協助公證,主嫌再持偽造的遺囑去戶政機關移轉不動產所有權登記,情節宛如爆紅日劇《地面師》。
其中,被害者有單身獨居老人,並沒有「法定繼承人」,也有被害的獨居老人,家人在國外不願回國處理遺產的狀況,「遺產不會有其他人管理或在乎」。
律師蘇家宏指出,詐騙集團就是看準當前高齡獨居現象普遍,也發現多數人沒有預立遺囑的習慣,而且法律上,遺產可以遺贈給沒有血緣的任何人,才動腦筋偽造「假遺囑」,將老人的遺產過戶。其中癥結,就在於沒有「真遺囑」,才讓詐騙集團輕易得手。
蘇家宏說,單身獨居老人過世,若無法定繼承人、也沒有立遺囑,遺產會由國家收走,這是一種合法的程序與現象。而若家人不願處理繼承的財產,也是繼承人的自由,我們無法干涉,但如果有心人利用偽造遺囑,將遺產騙走,就應該避免及杜絕。
法定繼承人「不包含」姪、甥,再親也拿不到遺產
尤其很多人以為自己單身沒子女,但過世後,財產還是會傳承給血緣最親的親人,譬如兄弟姊妹的小孩等。但事實上,按現行法律規定,無論是姪子、姪女、外甥、外甥女以及他們的子孫,都不是法律規定的繼承人,除非特別以遺囑指定要把財產遺贈給他們,否則這些親人關係再親暱,對於遺產依舊沒有任何權利可以主張。
他解釋,民法規定的繼承人,除了配偶以外,依序為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兄弟姊妹和祖父母,並不包含兄弟姊妹的子女,也不包含兄弟姊妹的配偶。因此,被繼承人如果單身未婚也沒有小孩,當父母、兄弟姊妹和祖父母均不存在時,就等於沒有任何法定繼承人。
除此之外,還有一些人是想把遺產分配給平常往來密切、關心自己的同居人或好友,也有人會想捐贈給公益團體,而這些都可以靠預立遺囑來解決。
他建議,每個獨居的人都應該要有寫遺囑的習慣,並將遺囑妥善保管,未來包括身後事都由遺囑執行人來辦理遺產過戶給所愛的人,讓「真遺囑」來保護一生奮鬥的成果,也能照顧到真正想照顧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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