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聽過「預告登記」嗎?最近有位太太求助,她名下的房子被老公要求辦理預告登記,老公的理由是,如果太太的房子能辦理預告登記給他,就能給他比較多的安全感。但房地產知識平台「賣厝阿明」表示,預告登記在業內被稱為「婚姻原子彈」,背後暗藏的「甜蜜陷阱」根本是糖衣毒藥!
首先,先來了解什麼是預告登記?預告登記是限制登記的一種,是預為保全對於他人土地建物權利變更,而向地政事務所申請限制登記名義人處分其土地建物權利的登記。
白話來說,預告登記就是防止不動產的所有權人轉賣或拿去設定抵押借款的登記。
從結論來說,A的房子做預告登記給B,在沒有B的同意之前,是不能夠拿房子去抵押或移轉給別人,地政事務所對於這類的任何處分都會予以駁回。
賣厝阿明解釋,當房產被預告登記後,就像把你的房子裝上遙控炸彈。哪天夫妻吵架,你想賣房紓困?抱歉,得先求他按下同意鍵。賣厝阿明透露,他還曾看過一個更可怕的案例:太太得癌症急需用錢,前夫卻要求分走一半房價才肯塗銷登記(最後靠訴訟強制塗銷,但房子早就被法拍了)。
此外,坊間謠傳的「自保絕招」,賣厝阿明說,其實都沒用!例如:
你以為:「我們寫協議書約定離婚自動失效」
事實是:地政事務所根本不理這種私人協議,離婚後還是要他本人來塗銷。
你以為:「設定2~3年有效期」
事實是:預告登記依法「沒有期限」,辦下去就是一輩子!
真正有用的3招:
1.改辦「抵押權設定」並公證還款條款
2.直接做「夫妻分別財產制」登記
3. 用「信託登記」取代預告登記
賣厝阿明建議,與其玩法律危險遊戲,不如:
1.開設「聯名帳戶」設定共同簽名提款
2.用「贈與稅免稅額」逐年移轉
3.直接登記「夫妻分別財產制」
他最後提醒,預告登記是「婚姻最後手段」,就像把結婚證書換成賣身契!真的非辦不可的話,務必同步做「預告登記同意書公證」並設定違約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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