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注意!勞保掛「4職業工會」別再繳,欠保費逾期黑名單曝光…還有「7類情況」抓到就退保

勞工注意!勞保掛「4職業工會」別再繳,欠保費逾期黑名單曝光…還有「7類情況」抓到就退保

▲勞工朋友注意!如果在這4家職業工會投保勞保的話要小心了。示意圖。

勞工朋友注意!如果是在以下這4家職業工會投保勞保的話要小心了,根據勞保局統計,截至5月19日,以下4家工會積欠勞工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保險費已逾繳費寬限期。分別是:台北市美髮美容技術指導員職業工會、臺北市律師職業工會、桃園市租賃管理服務業從業人員職業工會及大台南宗教服務職業工會4家職業工會。

勞保局呼籲,勞工須關心所屬工會財務運作、積極參與工會活動及會員大會,應在繳納保險費時,請工會開具正式繳費收據並妥善留存,以備日後保障權益之用。

 

根據勞保局統計截至5月19日,有4家工會積欠勞工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保險費已逾繳費寬限期,分別是台北市美髮美容技術指導員職業工會、臺北市律師職業工會、桃園市租賃管理服務業從業人員職業工會及大台南宗教服務職業工會。

 

勞保局表示,針對該等工會將依法移送行政執行、對所屬被保險人暫行拒絕給付,若工會欠費係因保險費遭違法挪用,勞保局即移送檢調單位偵辦。勞保局呼籲,請欠費之工會所屬理、監事及會員,督促工會儘速繳費。

 

勞保局提醒,勞動部於114年1月6日公告修正《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第40條修正條文,職業工會欠繳勞工保險費累計月份達2個月者,不得繼續預收保險費。

 

依規定,台北市美髮美容技術指導員職業工會、臺北市律師職業工會、桃園市租賃管理服務業從業人員職業工會及大台南宗教服務職業工會4家職業工會已不得繼續預收勞工保險費,勞保局呼籲,會員注意勿向該等工會預繳。

 

繳費時請工會開具正式繳費收據並妥善留存

 

勞保局說明,各職業工會每月向會員收取之保險費,如未依《勞工保險條例》、《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規定期限彙繳至勞保局,其所屬會員被保險人申請各項給付將遭暫行拒絕給付,影響權益至鉅但為保障勞工權益,被保險人如能提供已向工會繳納保險費的相關證明(如:繳費收據、匯款單),足資證明其個人應繳之保險費及滯納金已繳納於工會,勞保局即會發給給付。

 

至於無法提供繳費收據或匯款單等證明者,則協調其繳清個人應負擔部分之保險費後發給,以確保被保險人請領各項保險給付之權益。

 

勞保局強調,職業工會會員除須關心所屬工會財務運作、積極參與工會活動及會員大會外,應於繳納保險費時,請工會開具正式繳費收據並妥善留存,以備日後保障權益之用。工會理、監事亦應加強管理監督工會業務,並提供工會會員有關工會財務管理是否正常運作之相關資訊,共同維護工會及會員權益。

 

勞保掛職業工會「7類黑名單」抓到就退保!

 

勞保達人張秘書先前在《勞工朋友的秘書~張秘書》頻道,分享如何合法加保職業工會,她表示,一般來說要符合2種條件之一,一種是自營作業者,通常指獨自從事勞動或技藝工作,因而獲得報酬者,例如小黃司機、攤販、命理師、直銷人員等,都屬於自營作業者。

 

另一種則是無一定雇主,意思就是不能有固定的老闆或受雇於強制投保的單位,例如同時兼2份家教或清潔工作,或是幫2家以上的餐廳外送等,這些都是屬於無一定雇主的勞工。

 

此外,達人也提醒,一旦有以下7種情況,恐被勞保局取消加保資格,包括:1、未實際從事工作;2、受雇於強制投保單位,有一定雇主之勞工;3、加保當時並未具備職業工會投保資格;4、住院中加保;5、因案經法院判決確定入監服刑;6、未取得職業證照;7、未於《勞保條例》實施的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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