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將被爆拒付癌母孝親費,還告外甥女「侵吞遺產」…亡母生前「拍片」護孫,真有法律效用?

少將被爆拒付癌母孝親費,還告外甥女「侵吞遺產」…亡母生前「拍片」護孫,真有法律效用?

憲兵指揮部少將發言人唐明德因家族爭產事件爆出爭議,被家屬指控非但未奉養癌母,更在母親病逝後要求清算醫療、看護及喪葬費用,甚至提告兩名外甥女趁照護之便挪用存款。而唐母似乎早預知可能產生爭議,生前學八點檔連續劇錄製3段影片,以台語表示授權外孫女領錢「去開銷、去買藥給我吃」,成為兩人在法庭上的保命符。不過,這種「錄影授權」真有法律效力?如果長輩過世了,還能憑此提領支出嗎?

 

據《鏡報》報導,唐明德的母親生前長期與癌症搏鬥,主要由大姊與弟弟兩家人負責照顧。但2024年底唐母過世後,身為長子的唐明德卻對2名外甥女提出告訴,認為她們在照護期間「挪用存款」,讓姊弟兩家氣炸,怒控唐明德非但未照顧母親,連基本的孝親費和喪葬費都拒付,甚至為了爭遺產狀告晚輩。

 

姊弟兩家指出,唐明德要求外甥女詳列所有以母親帳戶支付的醫療、看護與喪葬單據,包括神主牌位的費用也認為應由祭拜者自行負擔,不能由母親存款支出。他並主張,母親安厝於「富貴南山靈骨塔」的塔位是由母親存款支付,所以應由3名繼承人共同持有。

 

癌母錄影證明「授權」外孫女動用帳戶

 

令人鼻酸的是,唐母似乎早預見爭議,生前學八點檔劇情錄下3段影片,以台語表示:「我ㄟ印章、簿子,交給OOO、OOO保管,可以領我的錢去開銷、去買藥給我吃。」明確交代自己將印章、存摺交由外孫女保管,並授權她們動用帳戶支付藥費開銷,成了法院攻防的重要依據。

 

 

唐家姊弟並控訴,唐明德婚後與妻子和丈母娘同住,母親即便到唐明德家過年,也是睡沙發;更透露唐明德回家探望母親屈指可數,連給紅包都要拍照存證。唐明德則反駁,自己在給母親孝親費時都有拍照為證,並非家人所言未盡奉養之責,休假時也會回台南帶母親出遊,母親到家中過年睡的是沙發床,不是沙發,雙方各執一詞。

 

錄影授權提領有效嗎?律師:過世就失效

 

事件癥結點,在於就是唐母生前留下影片「交代」2名外孫女取用存款,在法律上是否真有效力?

 

對此,台灣遺囑協會理事長劉韋德律師表示,「這段錄影對於唐明德母親生前的費用提領都有授權效力,但是過世之後就失效。」若希望自己的金錢授權在身後仍有效力,則必須特別交代,「而且僅限於喪葬費用或其他遺產費用範圍內的事宜才可以。」

 

劉韋德說,各種遺產糾紛中,很常見到一種就是部分子女未經其他繼承人同意,就擅自提領父母遺產去支付喪葬費或醫療費,這種情況是否成立犯罪行為?長期以來一直存在爭議。

 

他解釋,實務上常見父母生前因為病重或出於信任,把存摺、印章、密碼交給某個子女保管,並授權提領存款去支付生活費、醫藥費;還有一些長輩會交代自己過世後,要從遺產中提錢去支付相關喪葬費用。

 

這個授權代領的動作,在父母生前沒有問題,可是一旦父母走後,家屬還想提款去付醫藥費、喪葬費,就可能會吃上官司!而這種案件,過去法院判決無罪、有罪的都有,但整體來看,仍以有罪判決居多,所以如果能夠的話,還是建議預先立下遺囑,才不會讓子女因此產生嫌隙、甚至對簿公堂。

 

代墊照護費用務必保留單據

 

劉韋德也說,如果不得以兄弟姊妹不願共同承擔照護責任,而由自己或部分手足一起分攤照顧爸媽的費用,也一定要記得保留單據,證明自己確實支付了這些費用。包括:

 

1、醫療單據:住院費、手術費、藥費、看護費收據。

 

2、生活開銷:房租、水電費、生活用品的繳費證明。

 

3、金流軌跡:銀行轉帳明細、信用卡帳單、支票影本。

 

本文不授權媒體夥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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