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如(化名)和男友兩人近50歲時才交往,平時重心在工作,直到前陣子需要開刀,雖不是什麼大手術,但躺在病榻時的孤單,讓文如開始思考婚事,希望兩人老後相互照顧能更名正言順。但男友卻突然提議簽訂「婚前協議」,讓她大為驚訝,兩人關係也變得卡卡的。
婚姻協議是指結婚前,先就婚後的權利義務,如財產制度、生活費分擔、家務分工、子女教育甚至婚姻忠誠等書面約定,白紙黑字載明,透過法律避免日後紛爭。
文如對「婚前協議」的印象,來自於好萊塢明星新聞,認為有錢人才需要傷腦筋。聽到提議她直接問:「你我的財產有多到需要簽什麼協議嗎?」男友則說:「是女兒們的要求,應付一下就好。」
男友前一段婚姻有兩個女兒,已經成年,高齡父母尚在。文如父母均已離世,中年時遇到男友,見到他對家人的體貼,覺得這是個對的人。交往期間,顧慮他有家累,一些大額費用她付掉也不以為意。她以為對方家庭應該知道她不計較,沒想到被看成是覬覦財產的女人。
熟齡婚不只「作伴」而已
閨蜜提醒她,「現在就防著妳,真的結婚還得了。」這些話的確放大了文如內心的不安。覺得要好好梳理情緒,才能看清問題。
熟齡婚姻和年輕時的婚姻不同,年輕時結婚是零開始為建立一個家打拼,熟年步入婚姻,各自有生命的閱歷,也有積累的習性,要的就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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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如期待的婚姻,是能兩人攜手相伴。她不排斥進入他的家庭,但對方家人顯然一開始就當她是外人。簽訂婚前協議書帶來的衝擊,不只是法律上的攻防,金錢更挑動關係裡的敏感神經。
男友說事先簽定協議是「應付」女兒,言下之意,這不是他個人的想法。也許他的目的是想要安撫,卻反而讓文如覺得不安。
文如擔心,家人對他生活介入的程度,如果婚前就需要聽從女兒們的主張,將來雙方意見不同時、或若老後是她先需要被照顧,女兒們會讓老爸當照顧者嗎?
又或是縱然配偶擁有法定第一順位醫療簽署權,但未來對方若有緊急醫療與照顧安排,她們是否會強勢主導介入,自己只能淪為免費的看護?
文如意識到,結婚果然不是只有「兩個人作伴」這麼簡單的一件事。
進入婚姻前,這些現實問題先說清
婚姻是兩個人,也是兩家人的事,自己考量之外,更重要的是雙方的共識,不妨藉著討論協議的契機,把現實條件攤開來談。
像文如這樣重視情感承諾的人,在感情裡談到「法」的問題,她會感受到不被信任而受傷。但是「法」也能保障雙方,凡是有疑慮的說清楚、講明白,雖然不浪漫,但日後反而可以避免因為模糊而產生更大的矛盾。
熟齡婚姻需要談清楚的現實條件,可以事前溝通,例如:
關於財務
☐ 財產制度:採用共同財產制或是分別財產制,婚前資產的如何認定。
☐ 家庭共同生活費用如何分擔,比例為何?資產是否共同使用?
☐ 兩人退休後的經濟安全規劃,退休後的收入來源與安排。
☐ 遺產的安排與繼承的期待。
☐ 萬一婚姻無法維繫,離婚的條件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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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醫療與照顧
☐ 醫療決定權:萬一失去意識,誰是第一順位醫療代理人?是否先立醫囑?
☐ 照顧的責任分工,如需要長期照顧,對方願意承擔的程度到那裡?
☐ 原生家庭長輩的扶養與照顧責任該如何分配?
關於生活
☐ 家務分配及生活習慣,如作息習慣、整潔度要求等。
☐ 能否保有個人自由度與生活空間,需與對方家族密集聚會嗎?
☐ 未來退休生活的規劃與期待,如居住地點、生活型態等。
婚姻是緊密的羈絆,需要協調的項目如果要逐一列舉,寫在紙上大概可以繞地球好幾圈。而婚姻有趣的地方,正是相異的兩個人,磨合出交集。
無論是否簽訂書面的協議,明白地知道彼此期待,一起討論做出適合兩人的選擇,認清現實本身就是促進關係健康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