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條件: 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顯示第 19 項,全部搜尋結果有 9

相愛就好,結婚不重要?從「爺孫戀」到「5億高中生」事件…律師:「這種人」法律地位就是強

tCol 2024-06-28

5168實價登錄比價王 米編

相愛就好,結婚不重要?從「爺孫戀」到「5億高中生」事件…律師:「這種人」法律地位就是強

編按:喧騰一時的5億高中生命案今(6/28)日一審終結,法院依「共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將他判刑1年6月,可上訴。此案事發在2023年5月,身價5億元的賴姓高中生,被地政士助理夏朝源帶到戶政所登記同婚,2小時後就在夏男10樓住處墜樓身亡。賴生的陸籍母親控訴夏男為繼承遺產,與兒子同婚並謀財害命;雖然檢察官查無殺人證據,不過認定夏男是假結婚,依偽造文書罪將他起訴,殺人罪則不起訴處分。而臺中地院歷經1年審理,夏男堅不認罪。據《壹蘋新聞網》報導,夏男在言詞辯論庭中表示,賴生成長背景複雜,家族衝突不斷,甚至在他生父摔倒驟逝後,生父原配還阻擋神主牌入祀,因此才會帶賴生出去詢問是否願意結婚,夏男初衷是想讓賴生婚後搬出去躲避家庭糾紛。審判長曾詢問夏男與賴是否有感情基礎,夏男卻反問「什麼是感情基礎?可以量化嗎?」認為每人主觀感受不一樣,但媒體不查證,檢察官迫於輿論壓力起訴,社會對同性婚姻有偏見。一審法官則依據夏賴2人結婚前無親密關係、賴生是異性戀、臨時找證人等理由,認定2人為虛偽結婚,認為夏男利用婚姻制度,「背後隱藏相當龐大的財產利益」,犯後態度不佳、飾詞否認犯行,因此從重判刑1年6月,可上訴。今日判決出爐後,許多人都關心法院認證夏、賴「假結婚」,是否影響夏男對5億遺產的繼承權?目前賴母提起的民視婚姻無效之訴仍在臺中地院審理中,結果仍是未知數,不過民事、刑事雖各自獨立審理,但民事庭可能參考刑事判決結果。(原文刊載於2023/6/6,更新時間為2024/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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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尪不認出軌,人妻「淨身出戶」也要離…他勸蒐2資料掌握財務狀況:有錢才有選擇生活的底氣

tCol 2024-01-17

樂透人生─吳家揚

醫師尪不認出軌,人妻「淨身出戶」也要離…他勸蒐2資料掌握財務狀況:有錢才有選擇生活的底氣

前不久有位吳小姐來找我做財務諮詢,她婚後持續工作,收入也很不錯,丈夫柯先生則是醫師,出軌多年卻不願意公開承認,兩人雖然共同撫養2個孩子,但相敬如冰已經好幾年。現在,她考慮離婚,但不知道家庭收支和丈夫的財務狀況,這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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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分配時,簽署「遺產分割協議書」的8個重點你要先知道

tCol 2023-09-13

吳挺絹律師/理財規劃顧問(AFP)

遺產分配時,簽署「遺產分割協議書」的8個重點你要先知道

張先生的父親,在去年過世了。生前他本來也想留下遺囑的,但總有一些顧忌,因此沒有把這個想法付諸實行,沒想到在檢查出胰臟癌後只不過一個月,老天爺就把他給帶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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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留6千萬遺產,她1動作竟可少繳290萬遺產稅!律師:善用這項「請求權」合法節稅

tCol 2023-08-24

劉韋德

丈夫留6千萬遺產,她1動作竟可少繳290萬遺產稅!律師:善用這項「請求權」合法節稅

我國民法有規定所謂「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49民法第1030-1 條),這個請求權讓夫妻任何一方,在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例如一方死亡、離婚),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於扣除婚後債務後如有剩餘,則財產少的一方就可以向財產多的一方請求雙方財產差額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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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媽也是為我好…」女友哭求婚前買房登記她名下,竹科男苦惱怎麼辦?律師:沒看過幾個好下場

tCol 2023-03-29

傅恪恩

「爸媽也是為我好…」女友哭求婚前買房登記她名下,竹科男苦惱怎麼辦?律師:沒看過幾個好下場

律師嘆:婚前就把房子登記對方名下,我就沒看過幾個下場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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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夫11萬月薪上繳、房車也過戶,竟被「淨身出戶」!妻子偕小王奪產離婚,律師教3招自保

tCol 2022-12-21

郭美懿整理

人夫11萬月薪上繳、房車也過戶,竟被「淨身出戶」!妻子偕小王奪產離婚,律師教3招自保

夫妻本該是互相扶持的伴侶,想不到一位人夫卻發現太太將他帳戶中的資金暗自轉移,打算奪產離婚和小王在一起,12年婚姻瀕臨破局。由於人夫寵妻,結婚後就將房、車都登記太太名下,加上帳戶被掏空,等於被「淨身出戶」,急忙求教網友「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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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寵妻「收入都給她」…豈料老婆驟逝,財產要跟岳父母分!遺產繼承這樣做,避免憾事重演

tCol 2022-06-09

好險網/王永才

丈夫寵妻「收入都給她」…豈料老婆驟逝,財產要跟岳父母分!遺產繼承這樣做,避免憾事重演

編按:許多夫妻婚後會將收入集中管理,但萬一負責管錢的一方遭遇不幸,恐怕會衍生財產分配問題!安侯建業(KMPG)家族稅務辦公室主持會計師洪銘鴻日前分享案例,表示一名丈夫因為愛老婆,而將財產都擺在太太名下,未料妻子因病驟逝,辛苦賺來的錢全變成太太遺產,只能跟岳父、岳母均分。據《蘋果新聞網》報導,這位先生對賺錢很有一套,因為知道太太娘家財務上並不優渥,為了讓她過安定生活,所以將歷年賺來的錢都轉移到妻子名下。兩人婚姻生活甜蜜,但多年來膝下無子,沒想到太太卻突然身患重病,短短3個月就離世。由於夫妻倆沒有子女,太太名下資產雖是丈夫多年辛苦打拼而來,依法規卻只能拿到兩人財產的一半,另一半資產變成由岳父岳母繼承,形成爭議。後來經雙方協調,丈夫提出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得以取回夫妻財產差額的一半,再與岳父母共同分配剩餘的遺產。這個案例彰顯夫妻間應該提早做財務規劃或設置遺囑信託,千萬別因年紀輕而搪塞推遲,造成憾事重演。但究竟什麼是「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如果大多數的財產都在亡者名下,未亡人拿得到財產嗎?還可以怎麼節省遺產稅?(原文刊登於2019/2/18,更新時間為202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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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生前贈與哥哥房產,她要求拿出來重分配!律師解惑,能把房產加遺產再分配嗎?

tCol 2021-07-14

吳挺絹律師/理財規劃顧問(AFP)

父親生前贈與哥哥房產,她要求拿出來重分配!律師解惑,能把房產加遺產再分配嗎?

近期有客戶王小姐諮詢時,問到:「部分新聞報導,寒舍集團董事蔡伯府的遺產新聞時,曾提到:『依民法第1148-1條規定,蔡生前2年若將財產贈與其他繼承人,都會被視為遺產計算,屆時黃女(配偶,法定繼承人)也均可獲得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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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離婚能從對方那分財產過來嗎?5句話告訴我們:感情固可斷捨離,錢財卻要守住

tCol 2021-01-26

陳佑寰

夫妻離婚能從對方那分財產過來嗎?5句話告訴我們:感情固可斷捨離,錢財卻要守住

俄國大文豪托爾斯泰在《安娜‧卡列尼娜》一書的開場白寫道:「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臺灣離婚率很高,早已不是新鮮事。有些年輕夫妻互相受不了他方,說離就離,沒有在溫良恭儉讓的,反正還沒有小孩與複雜財產關係的牽絆。而熟年夫妻相忍為家多年,等到雙方關係溫度降到冰點而小孩已長大了,終究還是選擇離婚的,也時有所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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