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17
第三人生任我行-施昇輝
0056元大高股息週四(10/17)除息第一天,以37.95元開盤,這次季配每股配發股息1.07元,以週三(10/16)收盤價39.02元計算,單次殖利率2.74%,年化殖利率約11%,配息發放日為11/12。施昇輝在專欄曾提到,繼承了母親上百張0056,2022年股價在28元之上,當時他選擇不賣來紀念母親,也打算留給子女,可以說是新型態的「傳家寶」。以下是施昇輝2022年11月專欄,雖然當時台股氣氛不佳,最慘跌到12629點,時隔2年後印證,長期持有高息ETF比起短進短出更有利可圖。(原文刊載於2022/11/09,更新時間為2024/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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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6
謝青樺、李秋藝、林翰飛
避免不孝子法寶 「生前贈與」與「附負擔贈與」資產的安排——生前贈與或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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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1
資深保險經紀人 廖嘉紅(R姐)
陳老先生的妻子已過世,留下兩個女兒。他除了自住房產外,資產主要是股票,其中最值錢的是台積電的6萬股。由於年事已高,他希望將財產平分給兩個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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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6
李夏苹
李夏苹初入職場時,曾短暫待過殯葬業、賣過線上遊戲寶物、做過房地產廣告文案和翻譯機中文編輯,但都待不久。求職不順的她努力考上了公務員,原本在區公所處理文化行政業務,突然被調到社會課,負責老人福利櫃檯業務。趨勢話題「無緣社會」、「長壽地獄」之後,臺灣現場實況,基層公務員說給你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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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0
數位內容部整理
根據警政署統計,投資詐騙成長快速,從2019年的1894件,去年已高達11775件,佔所有詐騙型態3成比重,其中,65歲以上因投資詐騙受害的,更多達5331人,年增率約28%。而詐騙集團不再只是騙錢,甚至把房子都騙去、更惡劣貸款還拿走現金!有民眾在臉書上分享,自己76歲父親被詐騙集團設局,加入股票操盤的80人群組,用1年的時間博取父親的信任,佯稱投資已經賺進4000多萬,要求付1600萬的服務費,才能拿回4000多萬投資獲利。該位民眾說,因為父親沒現金,詐騙集團哄騙簽約,98坪市價3000萬的房子過戶給詐騙集團的人,更被拿去貸款1600萬。現金也都被取走,損失慘重。桃園蘆竹警方週五(5/10)表示,本案已由新北市永和警分局依單一窗口轉至蘆竹警分局南崁派出所處理,由於被害人在新北報警時未提及房屋被過戶,現已通知被害人出面說明釐清案情,刑事警察局亦主動協助偵辦,警方呼籲民眾若需投資,請透過合法管道,切勿輕信網路投資,以免受騙上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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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9
胡肇芳 整理
台灣人消費力有多驚人?知名財經月刊《全球金融》(Global Finance)日前公布2024全球富有國家排名,台灣位居第14名,超車瑞典、德國、英國及日本、南韓,至於中國則排名第78名。前3名者,分別是盧森堡、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及愛爾蘭。對此,有專家認為,和其他國家相比,台灣物價低,還有健保醫療等優勢,也因此遙遙領先其他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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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8
經濟日報 記者廖珮君
日前立委賴士葆在視察金管會打詐成效時說,有一位立委助理,從A銀行自己帳戶、匯款20萬元到B銀行,但這A、B兩家銀行戶頭都是該助理本人,卻被銀行問了半小時、最後竟然還要填表格,他質疑打詐錢沒追回來、反對正常資金流動造成擾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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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8
胡碩勻
通常有配偶者,遺產約 2,000萬以下(免稅額1,333萬+配偶扣除額553萬+喪葬費用扣除額138 萬=2,024萬)不用擔心遺產稅的問題。單身無子者則約 1,400 萬以下(免稅額1,333萬+喪葬費用扣除額138萬=1,471 萬),不用擔心遺產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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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5
黃明惠 整理
你報稅了嗎?隨著納稅季來臨,民眾在扶養親屬實務上容易出現「重複申報」的案例。高雄 國稅局 提醒,家人之間若同時、輪流照顧扶養直系尊親屬,各納稅義務人可透過協議,由其中一人申報扶養親屬免稅額,除可調和納稅義務人最適稅負,又能避免紛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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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3
陳禾原, 詹祐維
張董膝下有二名子女,多年來苦心經營小型機械加工業,員工持續累積下已達到10人,頗具規模,每日忙進忙出雖然談不上大富大貴,但也累積不少財富,資產除了公司持股外,閒來無事就是到處購買不動產,現金部分,張董覺得公司不大,分離管帳麻煩,多半還是以個人帳戶作為主要收付支出,直接用個人財產支付公司的大小支出。張太太平日除協助張董管理帳戶外,與張董投資不動產不同,張太太則喜歡接觸各類金融商品,股票、基金、期權都有接觸,多年前也在朋友介紹下購買,為家人購買了不少人壽保險。然而,好景不常,張董突然在一場車禍中意外去世,公司員工知道後都人心惶惶,特別是公司會計,因為會計知道張董都由個人帳戶收支,非常擔憂公司購買原料、員工薪水要如何支付,立即就聯繫管帳的張太太討論,張太太則跟會計掛保證,張董存摺、印章都在她手裡,平常都是她在進出銀行收匯款項,需要時再先用張董名義,直接匯款或領出即可。然而,張太太持存摺印章到銀行取款的時候,行員發現張董已經過世,即立即提醒張太太如果用張董名義繼續領款,可能會觸犯刑法偽造文書罪,且偽造文書罪屬於非告訴乃論罪,即便沒有被害人,檢察官仍會主動調查起訴,建議還是要先去辦理遺產繼承,完稅後再來提領。張太太一聽覺得有道理,便去向 國稅局 申報遺產稅,但由於張董多年來到處購買不動產,在不動產多年漲價下,核定後的遺產稅竟然高達千萬元以上,張董現金存款根本無法支應,張太太手上的現金也不足,更不用說張董的公司更是需錢孔急。無奈之下,張太太希望申請以不動產去抵繳遺產稅,這時候換二名繼承的子女跳出來反對,因為 國稅局 核定能抵繳的不動產價值,是以公告現值核定,一筆土地雖經核定價值只有500萬元,但市價早已達1,200萬元以上,用來抵繳稅款顯然不划算,會損害到繼承權利,且二名子女並未想繼承張董公司,亦不願意先出資繳納遺產稅。這下換張太太急成熱鍋上的螞蟻,在張董存款無法動用下,現今根本不足以支付公司日常營運,眼看公司瞬間要土崩瓦解,萬幸這時張太太的保險業務員來電,在知悉張董過世後,立刻協助張太太清點幫張董投保的人壽保險,並申請理賠,在幾天後張太太順利拿到理賠金,這筆現金及時雨,成功幫公司回歸正常運作收支,也繳納了遺產稅,讓張太太能夠接續與子女慢慢商談遺產分配問題,躲過了一場大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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