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三歲的馬安娜與六十八歲的馬安琪是一對姊妹,兩人都是能當祖母的年紀了,家裡也總是充滿兒童的歡笑聲。只不過,成天圍繞在身邊的孩子,是新北市社會局委託安置的「寄養童」,與兩姊妹並沒有血緣關係。「安娜做了三十六年(寄養家庭),我是二十多年,這些年來每天都有小孩叫我們『媽咪』,感覺真是太好了。」馬安琪語氣中洋溢著滿滿的母愛。
- 寄養童 :家庭發生重大變故,或遭受虐待、疏忽或遺棄, 導致無法在原生家庭中正常生活的18歲以下兒少, 可經地方社會局處轉介到寄養家庭安置。
馬安娜早年在新北市中和區經營托兒所,自己擔任園長,具護理專業的母親也一起幫忙。二十七歲那一年,馬安娜意外早產失子後,因緣際會接受寄養家庭培訓,原本就喜歡孩子的她,立刻做出興趣來,最後索性結束托兒所事業,專心照顧需要協助的「有緣兒」。
一九八六年正式上路的寄養家庭制度,用意是替在原生家庭得不到完善照顧或有安全疑慮,例如有家暴受虐風險的兒少,尋找一個「替代性且有計畫」的家庭照顧,以填補兒少所需的情感依附與安全保障。關於擔任寄養家庭的資格條件與經費補助,中央則授權各縣市政府自定。
「我們只有一個念頭,要好好對待這些原本家庭有缺憾的孩子。」馬安娜解釋,自己投身寄養家庭從來不是考慮經濟因素。她做了十多年後,原本是職業婦女的馬安琪,也決定加入這項有意義的工作,並為了更稱職扮演「家長」的角色,主動考取保母證照。
多年來,約有八十位○歲到十八歲的寄養童,曾接受兩姊妹照顧;有的兒少只短暫安置幾個月,也有些一待就是三、四年,馬安娜家裡本來就有一輛九人座廂型車,每逢周末「一家老小」駕車出遊,就是最平凡的幸福。
這樣平靜和樂的生活,原本兩年後就得結束。
《新北市兒童及少年寄養辦法》原本規定,無論雙親或單親寄養家庭,只要家長「皆」超過六十五歲,即不再符合擔任寄養家庭條件。因此,馬安琪早在三年前就無法承接新個案,只能照顧到既有的寄養童結案;馬安娜屆滿六十五歲後,也得比照辦理,兩人雖自認還有能力勝任,卻無法改變制度。
新北率先取消年齡天花板 力阻未來十年退場潮
恰好去年母親節前夕,馬安琪因擔任寄養媽媽的貢獻,獲選為新北市模範母親。當新北市長侯友宜登門造訪時,馬安琪把握機會陳情:「我還能帶孩子,可不可以讓我繼續帶?」侯友宜當場承諾會仔細考慮,並責成社會局研議。
母親節過後,社會局火速修改辦法,刪除年齡限制條文,僅規定滿六十五歲寄養父母,須每兩年接受資格審查,評估他們的教育觀念與身心健康,是否符合職務需求。由於同性婚姻合法化,辦法中也把所有「夫妻」都改成「配偶」,並於十月底正式發布施行。
「其實,社會局原本就有考慮放寬年齡天花板。」新北市政府社會局兒童少年福利科科長劉倩如分析,因為招募寄養家庭愈來愈不容易,讓既有服務提供者「延役」,一直是可能的應急方案。截至今年二月底,新北市寄養家庭夫妻其中一方達六十五歲以上的「寄爸」或「寄媽」,就占總家庭數的十四.四%,確實是一股不可或缺的力量。
據衛福部統計,全國寄家高峰出現在二○一五年,共一三二六戶,照顧一六六二名兒少。但從一六年起,寄家開始逐年遞減,一八年只剩一○一八戶,仍照顧一六○五名兒少。
表面上,有使用到寄養家庭的兒少並未明顯減少,但因寄養家庭供給量遞減,而導致媒合數下滑,卻是緊急危機。
家扶基金會新北市分事務所社工督導范淑芬舉例,一八年的兒少保護案件總量約為五千件,但僅有二百多人進入寄養家庭,大部分則被安置在機構,或先留在原生家庭繼續觀察;今年第一季,家扶接獲二十六件兒少申請寄養家庭案,也只成功媒合其中五名,供需失衡情況已逐漸浮現。
家庭結構變化,是寄養家庭數量日益萎縮的主要原因。范淑芬分析,過去「男主外女主內」的年代,家庭主婦較有餘裕照顧寄養童;但在雙薪家庭比率較高的今天,許多夫妻就算有心從事公益,也往往選擇捐款,而非擔任寄養家庭。
能力才是重點!
性別、有無婚姻不再是限制
目前,全國約有四成七的寄養家庭,寄養父母之一的年齡超過五十五歲,在未來十年內將出現一波「退場潮」,屆時寄養家庭供需失衡的狀況可能更為嚴峻。
范淑芬強調,許多資深寄養家長就如同馬家姊妹,是把照料寄養童當成「使命」而非「職業」,如果政府只因為年紀,就不准這群人繼續付出,不僅是犧牲他們的豐富經驗、對他們不尊重,也會造成社會安全網重大的風險。
劉倩如表示,修改辦法後,新北市將以專家會議評估與審查家長是否勝任。年齡、性別、有無婚姻、是否為同性婚姻,都不再是從事寄養家庭的限制。去年中,衛福部社家署也同步在業務聯繫會議中與各縣市政府溝通、協調,希望盡速考慮將寄養家庭年齡上限拿掉,並定期追蹤、評估新北市新制執行狀況。
「愈來愈高齡化的台灣,很多六十五歲以上的長者都還很有活力,想用生命貢獻社會,社群媒體愈來愈方便,他們的思想也跟得上時代……。」劉倩如望向只要談起孩子就笑得合不攏嘴的馬家姊妹,而她們的心早已飛到校門前,等著接孩子回家好好吃飯、一起聊聊這一天的生活點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