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對立委王定宇與民進黨發言人顏若芳的「租屋風波」,原本是沒有太大的討論興趣的。畢竟,在我看,週刊在追這事件上,犯了一個「專業狗仔」不該犯的錯,就是沒有「一槍斃命」!
這讓當事人,有了很大的「迴旋空間」,儘管孤男寡女,共處「一屋,兩室」,實在很「瓜田李下」,難以杜悠悠之口。不過,既然沒有一槍斃命,外人又能如何,是不是?
此之所以,我除了在我的廣播節目上,批評是「此事難看」之外,也沒有什麼好多說的,「八卦若打不死」,啊不就是八卦而已嗎?
王定宇真正最難處理的,應該還是「他的太座怎麼看」,不是嗎?
但,王定宇委員也有趣,不知是他身為深綠鐵板選區的委員,老神在在,一點不怕呢?還是,他的人格特質裡,確乎有一種「蠻不在乎的」傲慢,他竟然在事件稍稍緩和之後,再現身媒體時,說不再租房間了,「八千元房租也太貴了!」
他應該「安安靜靜」的,就退租,就悄悄搬離顏若芳的家即可,何必要「臨去秋波」,還「神來一筆的」,倒打「房東顏若芳」一拳呢?
這「房客王定宇」未免「太奧客了些吧!」
我說本來我無意,再多批評這起租屋風波的,因為,畢竟打蛇要打七寸,抓緋聞要抓個正著,如果週刊沒有善盡「專業狗仔」的職責,那也就等於讓當事人雙方,都找到脫身的好台階,說真的,換成一般人,應該都會私下喘口氣,暗自慶幸好加在,沒事沒事,虛驚一場,不是嗎?
更何況,這件事,王定宇委員沒事,但身為民進黨的發言人,顏若芳卻不得不,因為個人私領域的風波,導致公領域發言人的角色被牽扯,而須黯然離開工作現場一陣子,如果,王定宇委員「夠朋友」,「是條漢子」,他理應為自己的「不合常理的判斷」,亦即,捨立委會館不住,而冒著外界必然誤會的已婚男租屋單身女房東的判斷,所導致的紛擾,例如,顏若芳離開現職,王太太的個人感受等,而誠心致歉!
我卻極為意外的,只看到他,對外說「八千塊太貴了」這種完全不夠朋友道義的修辭!
如果,太貴,當初為何要租?怎麼當初不嫌貴?
王委員不是沒選擇的啊!立院會館不用錢啊!
如果,沒有「東窗事發」,王委員現在應該還在繼續當顏若芳的房客,你有嫌貴,你會嫌貴嗎?
更何況,你委員照舊做,人家顏若芳卻為了「租房給你」,導致黨的發言人角色造成黨的難堪而離開,她如果第一時間聽到「房客」這樣嫌貴,她的心情會如何呢?「我本有心將明月,奈何明月照溝渠!」啊,不是嗎?
我若是顏若芳的友人,我肯定為她抱屈,抱不平,要狠狠啐你王委員幾句!太不夠道義了,太不像條漢子了!
我要再說一次:租屋風波,沒有任何直接證據,可以說房東與房客必然如何如何!但,王委員事後這樣輕率,無情的甩鍋,說什麼「房租八千塊太貴了」,反而暴露他的本質,是無情無義的!
這才是我,之前不怎麼批評他,但此刻,會跳出來罵罵他的原因!
是男子漢,就要有男子漢的擔當,八千元付房租,貴不貴?不是重點,而是此時此刻,你如此甩鍋,必然讓你的房東顏若芳,覺得自己很不值得。
嘆氣之餘,我只能送你王定宇委員一首歌了,你應該聽過的,《男人不該讓女人流淚》!
〈寫給王定宇委員的公開信:男人不該讓女人流淚!〉 我對立委王定宇與民進黨發言人顏若芳的「租屋風波」,原本是沒有太大的討論興趣的。 畢竟,在我看,週刊在追這事件上,犯了一個「專業狗仔」不該犯的錯,就是沒有「一槍斃命」! 這讓當事人,有了很...
由蔡詩萍發佈於 2021年3月15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