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網友在Facebook社團「爆廢公社」問道,「問問大家,舊存摺用完是會留下來?還是怎麼處理呢?」貼文曝光引來不少人留言,大多數人幾乎主張「留存備查」,「留下來,做紀念」、「我會留著,以後需要查什麼,就會很快查證之前帳目」、「如果是主要往來存摺以及半年內會辦信用卡、貸款先留著」。
對此,有一過來人點出留下舊存摺的必要性,他分享自己的親身經歷表示,前陣子才遇到10幾年前已匯款,如今卻被質疑沒匯的問題,「所以我翻箱倒櫃找出證據,不然又說不清了,還好我有留存摺跟匯款單的習慣。」
一名網友整理舊存摺留下來的好處,舊存摺放在身邊,若要隨時查帳戶金流非常好用,是「證據保存」的一種,更透露之前曾看到有民眾,存摺丟了之後,要查詢金流記綠想向銀行調閱資料,沒想到竟付100元服務工本費。
若未來有意向銀行貸款,最好將這幾年的存摺留下,有一天你一定要用到它的時候,就會慶幸「當初有留著」。
「紙本存摺」為何不會被淘汰? 2原因揭曉
儘管各大銀行紛紛推出數位帳戶,但「紙本存摺」的地位依然屹立不搖,至今仍沒被數位化淘汰,這是為什麼?
過去《今周刊》曾報導有2大原因,其一為,老一輩人的思維較難跟得上快速變化的時代,對於「電子化」的東西極度不信任,「寧願相信自己手中刷的簿子或記錄,也不願相信網銀上面的數字!」
其二則是與「法規」有關,民國74年前,銀行法第7條「本法稱活期存款,謂存款人憑存摺隨時提取之存款」 ,意思是指 「有民眾來開戶,照規定來說銀行就是要給存摺,且憑存摺才能提款」,但是當年早就有提款卡了,與需要「存摺」才能提款的實際情況不符,於是趕緊修改把第7條變「本法稱活期存款, 謂存款人憑存摺或依約定方式,隨時提取之存款。」
礙於「規定」下,加上當年的修法也「只是為了加開方便之門」、「字義仍以存摺為主,其他約定方式為輔」,法條只有特別提到存摺,所以銀行為了避免麻煩,存摺的存在還是有其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