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在乎魅力的愛,不是愛
內容多半是強調女生要會撒嬌、要很聰明,不只是能看出對方的需求並予以操控、還要能看穿對方真實的想法,才不會在感情的攻防戰中落敗。
雖然,這些文章多半用「感情需要經營」的說法來包裝,但細看內容會發現與其說經營,不如說一直在傳播「在感情關係中要揣摩對方的心思,投其所好」,簡直就像是在布置陷阱般的概念。
而且不只是用布置陷阱使對方心動,就連在一起之後的相處模式,都強調要不斷提升自我魅力,不要因為已經交往了,就忽視了「吸引力」的重要程度,其中,家庭主婦最常被用來舉例。
總會有人強調,女性千萬不要做家庭主婦,因為那很容易變成黃臉婆;不是因為變成黃臉婆自己會不開心,而是因為變成黃臉婆的話,就會因此失去魅力而被對方拋棄。
我常想,這類文章所隱藏的性別偏見和歧視,其實是很難被發現的,因為它常常也呼應了女性對自我成長的渴望、想變得更好的自我要求。
畢竟如果可以選擇,每個人都會希望自己一直很有趣、很有魅力、擁有讓人離不開的吸引力吧!但是,要努力雕琢自己到這般程度,才能確保「不會失去的愛」,那,真的還是愛嗎?
我在步入中年之後,身邊許多朋友也都一同邁入相同階段,大家不可避免的開始出現皺紋、眼袋、身材走樣等,且為工作和家務操勞,也很難不露出疲憊的神情。我們不再是熬夜,隔天還能精神奕奕的年輕人;生活忙碌,也很難總是細心打扮,有時光是忍著不用不耐煩的語氣對伴侶和孩子說話就十分費力了,更不用說要在相處的時候,總是記得能讓對方覺得如沐春風。
老實說, 不用別人說, 自己也知道, 客觀而言「 自己已經魅力不再了」。這時再看到網路上,那些不斷提醒女性,維持魅力有多麼重要的文章,就忍不住想「一個人愛另一個人,真的只是因為對方隨時都很貼心、很聰明、很神祕,有種令人想探索下去的魅力嗎?」因為在現實生活中,要擁有多少金錢和人脈,才能放下那些讓人疲憊衰老的事務,專心於雕琢自己的魅力呢?
魅力,實際上是牽涉到許多現實條件的東西,卻在所謂「關係的學問」當中,受到最多的矚目。明明我們每個人都知道,會一直拿客觀條件來批評妳、甚至是責備妳條件不如人、抱怨妳失去魅力的人,其實就是不愛妳了。
在我看來,鼓勵或提醒女性,要不斷提升自己的魅力以免失去「愛」的文章,多半都隱藏了作者自身對於性別刻板印象的偏見:
把女性矮化到,就是要扮演男性的解語花的角色。好像女性的存在價值,不管是一個賢慧的主婦還是能幹的職場員工,最終都還是要取決於是不是能讓關係中的男性,在忙碌的生活中,一直感覺到被取悅、被吸引。
有些作者自己是女性, 卻也把雕琢魅力這件事情, 當成是在關係中得到幸福的不二心法,讓人看了不免納悶,讓一個男性覺得妳很有魅力,真的是這麼重要的人生目標嗎?如果作者是真心這麼想,表示她認為只要維持魅力,就能擁有不會褪色的愛。
然而在我看來,他們其實是把「喜歡」和「愛」這兩種看似接近,但本質上不同的感情混為一談了。
願意接受對方不怎麼好的時候,眞愛才會出現
「喜歡」和「愛」乍看之下很像,因為對某個人的愛,有時會讓我們覺得自己好喜歡這個人。但是認真地去思考,喜歡和愛其實不太一樣。
喜歡可能建立在很多條件上,就像一個很優秀、很優雅、很風趣,或者很有活力的人,可能很討人喜歡,但是如果只有喜歡沒有愛,一旦對方拿不出這些表現時,我們對他的好感和重視,或許很快就會冷卻下來。
喜歡是一種很難長時間維繫的情感,除非像那些偶像一樣,永遠和喜歡他們的人,保持一段讓對方觸不到他們的距離。
因為那段距離,會讓所有的幻想和憧憬得以延續,使得喜歡的感覺永遠不會消失。
但是在真實世界中交往的人, 就不可能隨時讓彼此感覺到魅力。
別的不說,就說相處時可能發生的種種事情,就會影響到一個人,能否一直維持著對方喜歡的樣子的能力了。
剛開始談戀愛時,兩個人可能只有短時間的相處,在有時間和有體力約會的時候才約會,所以要做到可愛貼心、討人喜歡,一點都不難。
但是長久在一起之後,無論是同居或結婚,總是會有很忙很累、不想說話,沒有餘力去關心對方的時候。
這個時候若還要不斷琢磨自己的魅力,以免失去對方的愛,那在一起的壓力也太大了。
由此可見,喜歡是建立在許多條件上的,與此相對,愛卻能超越客觀的條件,讓我們在看見對方不夠好的一面時,仍願意選擇包容。
強調「無論貧窮、困苦、疾病,也對彼此不離不棄」的婚姻誓詞,之所以那麼令人感動,就是因為我們都知道,最珍貴的,是在對方沒有那麼討人喜歡,生活沒有那麼快樂的時候,仍然選擇為了對方,也為了這段關係而繼續努力的那份心意。
即使沒有那麼喜歡了,即使對方從客觀上看起來並不是那麼有魅力了,但還是想要珍惜在一起的時間,不忍心看見對方寂寞或痛苦。
這種種無法用喜歡來解釋的心情,才是真正的愛吧!
(本文摘自《今天雖然很好,但不知道明天會怎樣:別怕受傷,生活就是懂得擁抱傷口再緩慢前行,這樣就很幸福了》,幸福文化出版,羽茜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