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二○年八月,一位女子在臉書上留下「我的婆婆殺了我」的文章後輕生,引發不少討論。女子指控她嫁給先生後,每天過著膽戰心驚的生活,不斷遭受言語霸凌,說錯話就要被婆婆及全家人無視、恐嚇,連正常生活都沒辦法,「天天看人臉色活著真的很累,不是想死,是活不了了。」
這位女子嫁進富裕人家,她和先生、婆婆同住,住宅市價超過兩億元。這是女人婚後,因為經濟不對等帶來的困擾。我也遇過一些這樣的家庭,深感女人在婚姻中確實不容易。
有一位太太婚後和婆婆同住。她的公公很早就過世,婆婆在年輕時獨自帶著獨子長大,不知不覺間,她將兒子視為情人,面對媳婦,在心底也不自覺地將她視為「情敵」。
婚後,婆婆要求他們睡覺時,房間不能鎖門,只要房門一鎖,婆婆就會很不高興,還會發飆。她告訴媳婦:「我兒子晚上睡覺時會踢被子,容易感冒,我會起來幫他蓋上棉被。」
媳婦回答:「媽媽,妳不用擔心,他是我先生,我會幫他蓋棉被。」
無論女子怎麼說,婆婆就是不答應,堅持房門不能鎖。後來,我勸他們搬出來,但女子強調,台北市的房價貴,他們倆沒有能力購屋,只好繼續住在婆家,忍受婆婆的不公允對待。因為生活壓力太大,這對夫妻一直都沒有生小孩。
另外,有一個類似故事的案例。太太深受困擾,她按照我教她的方法,成功解決問題,不但和婆婆相處融洽,還生了三個小孩。
這對夫妻婚後住的房子是先生買的。當時,他們住在和平東路二段一幢四層樓公寓的三樓,大約三十初多坪,三房兩廳。有一次聊天時,太太告訴我她和婆婆相處的問題。
我告訴她:「妳千萬不要和房子談感情,不管再怎麼喜歡這間房子和區域,都要趕快賣掉,去找一間四樓有屋頂加蓋的公寓。」我建議她換屋,積極幫他們找到一間在金山南路的好宅。
以前的公寓只要在四樓,通常都會有屋頂加蓋,在過去這是很普遍的現象。我會這麼建議,是讓他們保持和婆婆同住,但各有獨立的空間。
我說:「你們把四樓比較寬敞、舒服的居住空間留給婆婆,讓她感受到你們的孝心,自然就能接受搬家;五樓頂樓加蓋空間雖然小,但你們還年輕,又有工作,平常早出晚歸,回來就是睡覺,用不到太多生活空間,自己住就好。」
她和先生討論後,接納了我的建議。
我還教她,要試著和婆婆成為「閨蜜」。既然婆婆將兒子當成情人,妳就要當她的好朋友,最好是讓婆婆占有兒子。我說:「妳委屈一點,主動親近婆婆、多和她撒嬌,晚上主動提出要和婆婆同睡。」這位婆婆也是不讓媳婦鎖門,我只好出此下策。
當女子向婆婆提出這個建議後,她們同睡了一段時間,後來婆婆不好意思道:「唉呀!你們才結婚沒多久,妳還是過去和我兒子睡吧!」晚上睡前,她會幫婆婆按摩、陪她聊生活瑣事,慢慢地,她解開婆婆的心防,婆婆也將她視為女兒看待。
搬到新家後,他們各自有獨立的空間,相處得融洽,還生下兩男一女。這位媳婦因為靠著自己的智慧,成功化解婆媳危機,讓婆婆能享天倫之樂!
(本文摘自《女力重生》,今周刊出版,李慶隆著)
● 《今周刊》提醒您,請給自己機會:
自殺防治諮詢安心專線:1925;生命線協談專線: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