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博客來公司打掃20多年的李姓清潔員,原本打掃其他樓層,後來受博客來總務請求協助,清潔範圍擴大到全區。
而一開始未硬性規定工時、允許兼職,統一超併購博客來之後,才開始有簽約,本來是月薪2萬6000元負責兩層樓,後來要她留下來做整天,保證不會控制她的時間,「結果做一做,他說不行,要做8個小時要打卡」。
這期間不但沒勞健保、退休金,連工讀生享有的基本福利都沒有,卻沒想到她日前突然接到「明天起不用來了」的通知,進而發現自己連退休金都沒有。
李姓清潔員曾跟主管詢問:「我說這不是你們財團(指外包清潔公司)逼你,為什麼要把我換掉,我不在乎有沒有這份工作,我在乎這些小孩子對我那麼好」。她說,她20幾歲成為單親媽媽,就帶著小孩四處流浪的人,「我什麼沒有看過,我就為了一口飯在忍耐而已」。
而她口中的「孩子」,正是公司內的員工,由於李女平日為人親切,將公司內的員工視如己出,年輕人對她也相當敬重,因此當她求助時員工們拿起通知書一看,竟發現明明與博客來應該是「僱傭關係」,但雙方簽卻是「承攬契約」,認為實在不合理便協助她尋找律師,博客來剝削事件也才曝了光。
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有位自稱在博客來待過1年多的網友,留言透露「這位阿姨真的盡心盡力,人很親切又好」。並在個人帳號發文指出,公司裡只有一位清潔阿姨,每天幫幾百名員工收垃圾、打掃環境,「人很親切健談又很友善,堂堂一個知名企業真的母湯這樣欸,薪水真的低的可憐」。
如何拆解「假承攬、真僱傭」?
其實類似博客來這類「假承攬、真僱傭」的案件,在台灣中小企業屢見不鮮,求職者該如何防範以保護自己的權利?
勞動部針對「假承攬、真僱傭」推出檢核表,訂定「勞動契約認定指導原則」;勞動契約的認定主要由「人格」、「經濟」和「組織」等3個從屬性高低綜合實質情況後做出認定。
勞僱雙方可以自主約定要訂甚麼樣的勞動契約,不過各式契約樣態仍有一定的要素和模樣,就算勞僱雙方訂了承攬契約,若實質上仍是僱傭,勞檢仍是用實質狀況做出認定。
簡單來說,承攬與雇傭關係可從四大項來判定:
一、獲取報酬依據
承攬:只要完成指定工作,就可拿到報酬,像是園藝維護、水電工或是裝潢工程等;
僱傭:不論績效,只要有連續提供勞務,就有薪水。
二、服從性
承攬:獨立性較高,有拒絕指揮的權利;
僱傭:有接受督導、指揮的義務。
三、勞務給付替代性
承攬:只要工作成果符合要求,就能將工作轉給第三人完成;
雇傭:非經同意不得找第三人代勞。
四、法令保障
承攬:無
雇傭:遵循《勞基法》,享有勞保、職災、6%勞退及健保等多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