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忍耐還是離婚?決定前先思考4件事,別讓自己想離開卻不具備選擇權

該忍耐還是離婚?決定前先思考4件事,別讓自己想離開卻不具備選擇權

「離婚」,是個不容易的決定,畢竟兩個人從交往到結婚,在一起可能很長的時間,兩方的家庭有非常多的互動,兩人可能已經有共同的孩子,想分開真的不是那麼容易。

 

你可能會因為外界的眼光,懷疑想離婚的自己,是不是太自私了?你可能會勸勸自己,是不是再多忍耐一陣子,一切就會變好了?你會有許多必須自己去面對的掙扎,別人是沒辦法替你做決定的。

 

跑去問別人,通常只會得到「勸和不勸離」,因為外人大都只會為你們感到可惜,而覺得你應該再努力看看,他們可能不會知道、也難以了解,你在婚姻裡承受的一切、你可能已經努力到極限了。

 

就算你把滿腹委屈、滿腔無奈全都說出來,因為畢竟不是他們在面對,其實也很難了解你的苦,幾乎還是只能跟你說:你要不要再多想想?

 

跟朋友訴苦、取暖、做各種討論跟沙盤推演當然可以,但最終,自己的人生還是得自己做主。

 

為了家庭的完整,所以不離婚?

 

離婚之前,我告訴自己:「為了自己、為了孩子,我必須離開這個人!」

 

提出離婚後,對方不同意、死都不願意簽字,那種想離卻離不掉,整天對著一個愛不下去的人,還得同床共枕,彷彿被關在人間監獄裡的煎熬,現在回想起來都還是覺得非常可怕。

 

可是,為什麼很多人明知自己在婚姻裡不快樂,卻無法下定決心離開對方呢?

 

其中最多的原因,都是來自於孩子。

 

很多人覺得想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離婚怕「對不起孩子」,但是長期在孩子面前上演的父母失和,對孩子才是最大的傷害啊!

 

別以為只要父母做做樣子,給孩子一個形式上完整的家就夠了,父母不相愛、不快樂,孩子怎麼可能沒有感覺?

 

看著經常吵架甚至大打出手的父母,他怎麼可能覺得幸福?

 

他們只會誤以為,婚姻就是兩個不相愛的大人被這個名義綁在一起,然後對婚姻從此沒有信心,因為他們看不到什麼叫婚姻幸福。

 

你要的是哪一種完整?形式還是感受?

 

有好多粉絲都反映過,從小看著不相愛的父母,覺得超痛苦,真的巴不得「他們趕快離婚!不要再吵了!」

 

長大後聽到「還不都是為了你才沒離婚」這種話,就更生氣了!覺得明明是大人的問題為何要推給自己?

 

也因為從小生活在不愉悅卻未分開的父母關係下,以至對婚姻、對家庭都產生很大的不信任感,除了對一段兩性關係很沒有安全感,有人過度害怕、甚至恐男,其實這些都是從小就深深的受到負面影響。

 

也有人說,從小看著被父親家暴的母親,死都不願意離婚,後來自己長大了,但母親卻緊緊抓著自己不放,阻止他離開家裡住,更阻攔他海外求學、求職之路。

 

母親說,「我是為了你才沒離開你爸,你怎麼可以拋下我?」,讓他覺得被情緒勒索,卻又百口莫辯,不知道該怎麼辦。

 

這些我們以為「擁有完整家庭的孩子」,真的更快樂嗎?有多少傷害,都潛藏在這些所謂的完整之下,卻長期被忽視?

 

請想清楚,自己真的是為了小孩不離婚嗎?還是因為自己不想面對呢?

 

硬是要維持所謂的「完整家庭」、說著「為了不傷害小孩」,但家裡每個人卻可能是冷漠、疏離,或者充滿恐懼與猜疑,這樣的家,到底哪裡完整了?到底哪裡沒傷害小孩了?

 

完整的家從來不是一種形式,是一種被愛的感覺、溫暖而安心的感覺,如果缺少了這些感覺,每一個人的心都很破碎,這樣真的還是完整的嗎?

 

我認爲父母雙方,都先讓自己能夠快樂,小孩才有機會快樂。

 

如果想離婚,該具備哪些條件?

 

結婚不是兒戲,離婚當然也不是,同樣都是人生很重要的決定,會影響你的一生、影響孩子、影響你身邊的很多很多人,我希望你做任何人生重要的決定,都要深思熟慮。

 

如果真的想離婚,建議這些都要先想過:

 

1、經濟部分

 

離婚的話,你的經濟、事業會不會受影響?受到影響後,你能否扛得住?還能維持經濟獨立嗎?

 

如果離婚需要律師,你能負擔律師費、訴訟費嗎?

 

2、財產部分

 

如果你們是財產共有,照理說「婚後財產一人一半」,但是對方可以堅決不離婚,就不用分財產,此時你能怎麼做?

 

以及,有沒有很多財產是「婚前財產」呢?別誤以為婚前財產也能分一半喔。

 

這些其實你都需要先諮詢律師,才能一步步的規劃。

 

3、心境部分

 

自己的心境,真的想清楚了嗎?你當然也可以等諮詢完一切,再做決定。

 

不過即便你自己做好心情上的分手準備,對方也未必就準備好了。

 

如果遇到提出離婚,情緒就失控的另一半,或者報復型人格,事情可能會完全超乎你的預期,這點建議不要太過樂觀。

 

我也曾以為「離婚可以理性和平分手」,但卻低估了對方的激烈反應,才真正明白了「離婚是兩個人的事,不是我想理性分手就可以」,對方沒辦法理性的時候,你有能力保護自己嗎?建議考量一下。

 

4、小孩、家人部分

 

如果有未成年的小孩、同住家人等等,你打算怎麼安置?小孩是共同監護、還是單方監護?主要照顧者應該是誰?

 

監護權跟撫養權是兩件事,這些都先去搞清楚,才能做出對孩子最好的安排。

 

看過身邊太多案例與很多粉絲的分享,真的建議孩子這塊更要多想想!

 

因為,很多人想要搶小孩,可是自己根本不具備「給予小孩安穩環境」的條件,自己的經濟都搞不定了卻一心想要搶孩子,認為「孩子平常都是我在顧啊!」但那可能是因為對方負責賺錢,才有這樣的分工啊。

 

真的到法院上去判,法官通常會判給「有經濟能力照顧孩子的人」,如果妳是「目前沒有收入的全職媽媽」,除非對方自己放棄擔任主要照顧者,才會有「男方付贍養費、由女方照顧孩子」的情況。

 

如果對方堅持他要照顧孩子,並主攻「妳沒有收入」、「經濟都來自於他」,而妳如果恢復工作,就很難自己照顧孩子,萬一又沒有後援,光是孩子這部分就很有得吵了。

 

建議多做點功課,不要誤以為一定可以維持「離婚前的分工」。

 

 

離婚是一條漫長的路啊! 比結婚這個課題難太多了!

 

以上這麼多面向的各種事情,自己有沒有辦法去面對?去承受?去解決?

 

因為這些事情,旁人、親友雖能給你意見,但卻沒有辦法替你承擔。如果以上這些你還沒想清楚,那麼請不要輕易選擇離婚!

 

看到這裡,有沒有發現我們前面章節講的那些:

 

經濟獨立、女人自己要有錢、不要靠他養等等,真的都是非常重要的事情?在這種關鍵時刻,才能讓妳有機會得到想要的、有底氣跟人家爭啊。

 

如果「不具備選擇權但又想離婚」,例如沒有經濟能力全都依賴對方,那麽妳更該從長計議,先做到個人的經濟獨立,再來考慮是否要離婚,才不會讓自己的人生陷入更糟的局面!

 

我認為,結婚與離婚,靠的從來都不是衝動,而是慎重。

 

戀愛辣雞湯

 

離婚是一條漫長的路,比結婚難太多了!如果妳已經衝動結婚,千萬別再衝動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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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摘自《獨立,不等於跟愛情誓不兩立!「葳老闆」周品均的30道戀愛辣雞湯》,商周出版,周品均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