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的夢想
莉亞來自東南亞國家,是別人口中的「新住民」。
由於家裡的經濟狀況,她從十幾歲就數次中斷學業,小小年紀就讓自己變得堅強、負責。從幫忙家務、再到擔任工廠女工來支撐家庭經濟……,在那些所謂「貧困」的標籤底下,莉亞是個精明能幹、又充滿夢想的女孩。
她來到台灣時,才剛滿十九歲。
從小就看起來乖巧順從的莉亞,其實心中有好多好多的想法。她期待改變自己的命運、想要擁有光明的未來,她不想被認定成村婦,也不想一輩子貧窮,當時在眼前出現的台灣人丈夫,就像即將帶她遠走他鄉的白馬王子,丈夫是個比她大了二十一歲的中年人,這是對方第二次結婚,但因為對方承諾會像疼愛女兒一樣地照顧她,莉亞並不在意。而丈夫又立即送上一千美元作為聘金,回憶起那時候,莉亞說,她以為自己很幸運,遇到了慷慨大方又明理的男人。
坐船、坐車、坐飛機、坐火車、坐車……,經過好幾次轉乘,莉亞終於在一天一夜後抵達了夫家。她看著這幢三層樓的透天別墅,這就是她夢寐以求的家,如同王子和公主的城堡一樣,要在這裡展開新生活。
莉亞努力適應環境與習俗,也忙碌著學習華語和老公的家鄉話。一開始,兩人的日子平淡但也過得去,莉亞來到台灣三個月,女兒已經來報到。
婚後的改變
兩年後,兒子出生了,不知為何,莉亞原本的日子也逐漸變質。
老公開始變得喜歡碎碎念又東挑西揀,莉亞原本以為是因為老公工作不順,但老公的狀況越來越差。「你就是爛人賤貨!」
「騙我錢,還騙不夠嗎?」
「怎樣?是缺你住?缺你吃?為什麼要做那麼多份工作?馬上辭掉麵店工作,不然就讓你好看!」
當時看起來可靠的丈夫變了個樣子,什麼難聽的話語她都聽盡。
丈夫自從結婚後,工作越來越不穩定、時有時無,於是開始酗酒,還有上網無止盡的打電動。一旦酒後求歡被拒,丈夫就失去理智。
不只如此,即使是丈夫清醒時,行為也是不斷變本加厲,不只嫌棄、羞辱、罵她是垃圾或飯桶,要是莉亞偶爾回話,更少不了一陣推打。
莉亞一直搞不懂,事情為什麼會變成這樣?先生的狀況越來越差,成了一個極端自卑又自大的人,她偷偷哭泣,不知道日子該怎麼過下去。
變醜、變臭,卻沒有用
兩人的衝突越演越烈,無論口角還是肢體衝突,都越來越嚴重。
丈夫常常白天道歉,晚上又動手。
不定時地要求行房,不顧念兒女睡在旁邊、不顧念她的生理期、不心疼她的睡眠品質……,只要莉亞稍有反抗,他就伺機爆發,想置莉亞於死地。
最後,莉亞甚至要求老公乾脆掐死她,因為她沒有自己尋短的勇氣。為了避免那些過分殘忍的對待,莉亞在兩年內增胖了四十公斤,也刻意用極端的手段讓自己變醜、變臭,竟仍無法阻擋那些變態的行為與羞辱。
莉亞的兒女也出現了狀況,經由兒女的學校通報、社工訪視之後,我們認識了莉亞。
等兒女長大,再做考慮
社工協助聲請保護令、受暴安置、訴請離婚,但丈夫不斷要孩子打電話,哭泣哀求莉亞回家,保證不會再動手。莉亞想想如果離婚,她一個人帶著年僅六歲及八歲的兒女,是無法生活下去的,就像老家的三位姊姊們,分別離婚後只能投靠娘家,造成父親極大的負擔。莉亞不願意再讓娘家的人操心,也不捨兒女交由酗酒的丈夫照顧,因此撤回了保護令、離婚案並返家。
莉亞認為既然男人不可靠,就只能靠自己了。
她更加倍積極地找工作,無論是洗碗、打掃、臨時工,只要有錢賺。莉亞不挑工作,她的目標是維持每年仍能寄回孝親費,接下來就是補貼自己和孩子的生活費。
即使現今生活「像個乞丐、像個妓女」,她都還能繼續忍受。
而對極為堅韌的莉亞來說,她甚至有時會可憐與不捨老公。就像遠在老家的父親,丈夫也是個樸實簡單的鄉下人,他曾經是拯救她脫離貧困的貴人,那麼丈夫因失業,出現抽菸、酗酒等等惡習,甚至對她暴力相向,就當作是還上丈夫的一筆恩情債吧。
在現實面前,莉亞尚未放下一切,極為重視兒女的莉亞,付出並非沒有回報,一對兒女都支持她,偶爾也會幫她發聲,她在等待孩子長大帶她離開。
心理師想說
新住民莉亞面對婚姻暴力、各種不當對待,尋求相關保護、甚至訴請離婚,最後仍選擇繼續留在婚姻中。她說在等待自己於經濟能力足以支撐離開後獨立養育孩子,以及等待子女長大帶她離開。她能說服自己留在痛苦婚姻中是她合理化先生的對待,如先生曾拯救她脫離貧困,並將不合理的對待當作還債,另將孩子為她發聲當作忍耐的回饋。
把每一天過好,有飯吃、有收入才重要
飄揚過海到陌生國度的新住民,有著對婚姻、組建自己小家庭的夢想,當她主動提離婚時,要考量的除了現實層面的經濟因素之外,相信莉亞內心有很多擺不平的矛盾。即使有政府付費的資源讓莉亞進行內在自我探索,但莉亞現實生活中兼三份工作,還要照顧孩子的起居,並沒有條件探索個人內在需求與矛盾。對莉亞來說,選擇關掉內心真實的聲音、面對現實,先把每一天過好,有穩定收入支撐小家與老家是目前最優先的。
受苦的父母親,孩子無法快樂
但持續在婚姻中,孩子長期看見母親受苦、遭受父親的暴力對待,又有何影響?如果莉亞告訴孩子:「我都是為了你們忍耐這痛苦的婚姻」,孩子會有很深的罪惡感,「我的存在讓母親無法離開這不幸福的婚姻」,有些孩子甚至會恨自己的出生,而形成低自我價值。
理想上,父母要當孩子情緒的容器,承接孩子各種喜怒哀樂,當角色倒轉,孩子成了父母情緒的容器,承接了父母的痛苦、憤怒、悲傷,加上自身無法阻止痛苦發生的無力感、自責感、羞恥感等複雜情緒,孩子無法消化時,就常見往內自我攻擊如自傷;往外傾洩如暴力對待他人。這些孩子小小肩膀上帶著拯救母親的使命成長,父母不快樂,他們也無法快樂,孩子以一起受苦來與父母產生心理連結,致使這些孩子長期面臨關係上、情感上的界限議題。處於婚姻痛苦中的父母必須認知到,這是自己無力處理好的人生課題,千萬別對孩子說:「我都是為了你」、「都是因為你」……,因為這相當於告訴孩子,「我的不幸是因為你的到來」。
最後,如果你是在苦痛家庭中成長的孩子,請告訴自己,「父母的幸福或不幸,不是我的責任」。
莉亞的自我思考方向:
帶著孩子離開時要面臨的挑戰,以及持續讓孩子目睹家庭暴力,何者對孩子的負面影響最小?
家事法學者告訴你
依據移民署的統計,截至二○二二年五月止,我國外籍配偶人數已超過五十七萬人,外籍配偶離鄉背井與文化、思想、生活習慣完全不同的台灣人結婚,很容易產生摩擦。而本案莉亞的台灣丈夫加諸莉亞的行為,已非單純文化差異的摩擦,莉亞丈夫的行為不僅構成家庭暴力、妨害性自主,莉亞更可據此向法院請求離婚。但莉亞考量如果離婚,她一個人帶著一對年僅六歲、八歲的兒女,是無法生活下去的,為了不讓娘家的人操心,且不捨兒女交由丈夫照顧,因此撤回了保護令、離婚案並返家。
莉亞雖然選擇回家,且為了擺脫丈夫的糾纏,讓自己變胖、變醜、變臭,但仍然無法擺脫丈夫變態的行為與羞辱,為此莉亞只能積極找工作,希望能夠維持每年寄回孝親費,並補貼自己和孩子的生活費。然而可以預期莉亞的丈夫改過自新的機率很低,故態復萌的可能很高,因此,莉亞除了消極地等待孩子成長帶她離開之外,如果丈夫變本加厲傷害莉亞或小孩時,莉亞有必要預先瞭解如何尋求法律資源,以保護她自己與小孩。
所謂法律的保護資源,就是啟動「家庭暴力防護網絡」,莉亞未來如果再遭受丈夫暴力相向,可以立即向警方報案,警察受理莉亞遭受暴力傷害的報案後,在法院核發緊急保護令前,應在被害人住居所守護,或採取其他保護被害人或其家庭成員的必要安全措施(《家庭暴力防治法》第四十八條﹚,警察協助的項目包括就醫、驗傷、聲請民事保護令、接受心理諮商及準備法律訴訟相關事宜。
當莉亞打電話通知警察前來處理時,莉亞即自動進入家庭暴力防治中心所提供的整體服務網絡,莉亞無需自行摸索需要接受何種協助,以及應該去向哪些
單位求助,都會獲得即時協助。危機處理完後,有關被害人的相關協助與補助,例如,緊急生活扶助費用、訴訟費用及律師費用、安置與房屋租金、非屬全民健保給付之醫療費用與心理諮商、輔導費用等(《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五十八條﹚,對於有就職意願者提供預備性或支持性之就業協助(《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五十八條之一﹚,均應繼續提供或轉介,讓莉亞能早日擺脫家庭暴力,重新開始新的人生。
(本文摘自《關於離婚,你必須知道的事:諮商心理師和家事法專家給的處方箋》,商周出版,林秋芬、鄧學仁、潘雅惠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