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婦遵夫遺願分家產,卻被女兒告上法院…律師嘆「少做這事」遺產非幸福,勸離世前寫「愛的家書」

老婦遵夫遺願分家產,卻被女兒告上法院…律師嘆「少做這事」遺產非幸福,勸離世前寫「愛的家書」

80歲老太太與丈夫結褵60年,兩人育有2子2女,前不久老先生過世,生前雖未留下遺囑,但曾以口頭方式交代遺產分配方式。於是老太太按照丈夫意思,把他名下股票賣掉,連同現金、定存等近5000萬元全數匯給兒子。

沒想到,老太太雖是據丈夫指示分產,但口頭遺言不具法律效力,也確實侵害女兒權利,八旬老媽媽竟被兩個女兒一狀告上法院…「老太太一生奉公守法,被告就算了,竟然還是生她、養她、一手拉拔長大的親女兒提告,這種親情的撕裂,真的蠻遺憾的…」遺傳繼承法律專家劉韋德感嘆。

 

律師這工作讓他比常人看到更多的遺產紛爭,「大家講到預立遺囑,就會聯想到死亡,好像寫了遺囑就會發生什麼事。」劉韋德說,在台灣預立遺囑對長輩是忌諱,子女也不敢輕易開口討論,從統計數字來看,台灣預立遺囑的風氣也確實不高,60歲以上國人預立遺囑比例不到5%,與國外動輒40~50%相差甚遠。

 

而在沒有預立遺囑的情況下,許多遺產糾紛因此衍生,最知名的案例就是台塑集團創辦人王永慶,他在高齡91歲時仍未立下遺囑,結果在前往美國就醫途中不幸病逝,「遺產多、繼承人多,完全符合豪門爭產的條件,相關訴訟案例簡直是教科書等級!」

 

遺產未必是幸福,更多是親情撕裂

 

一般人或許以為,這般情事只會出現在富家豪門,「但其實像王永慶這樣的案例,每天都在社會真實上演,很多手足在父母過世後就斷絕來往!」因為包括劉韋德自己,都曾經歷同樣的憾事。

 

他回憶,父親在2012年春節前夕出現血尿症狀,本以為只是膀胱炎或結石,未料過完年到醫院檢查,被診斷為膀胱癌3到4期。父親用拒絕承認來掩飾恐懼,4月再入院,癌細胞已蔓延到肝、肺,轉進安寧病房後短短3個月即病逝。

 

父親過世前1周,已意識到生命將告終,用口頭交代後事,由於不具法律效力,同樣造成家族內很大的爭執。「每次回去開家庭會議,都要先想想什麼不能講,如果對方講什麼要怎麼反擊…感覺彼此都不像過去認識的人,那真是很可怕的過程!」

 

「所以我常覺得,遺產帶給子女的不一定是幸福,而是更多的親情撕裂!」他說,其實遺產糾紛最好預防,只要1張紙、1支筆,不用花錢就能完成,「CP值很高!」

 

不過一般人對寫遺囑沒經驗,又因牽涉到法律層面,易造成解釋上的爭議,常造成無效的遺囑。因此他在2020年推出「777遺囑產生器」App,供民眾免費使用,希望大家別等到來不及才抱憾,「做好立遺囑的準備,是一種健康的人生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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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方向寫出有「幸福感」的遺囑

 

那麼到底要怎麼做,才能寫出一份有「幸福感」的遺囑?「遺囑不就冷冰冰的,跟幸福有什麼關係?難道分得多就幸福?分得少就不幸福?」劉韋德笑說,據他觀察,「有幸福的遺囑」通常來自兩方面——「有踏實感」以及「心靈解脫」。

 

他曾幫1000多位民眾寫遺囑,發現它是一份愛的載體,「乘載你對自己、對親人,甚至是對社會與世界的愛。」他認為,一份用心安排的遺囑,可以做到3件事,讓人產生踏實感:

 

■自我意識展現:遺囑具有法律效力,可被強制執行,能確保自己的心願會被實現,親人也能依循遺囑去執行,不會產生紛擾。

 

■感恩與回饋:能按照自己意志,將遺產留給自己感恩的人或回饋社會,讓內心得到付出的幸福感。

 

■選擇告別方式:可透過遺囑選擇自己喜歡的喪葬儀式、地點,決定如何與世界告別。「就像出遠門一樣,把事情都交代好,一旦無常到來,你已做好準備,就不會有驚嚇。」

 

 

劉韋德說,遺囑除了交代現實俗世的錢財、資產,他看過很多人的遺囑,是將人生作回顧與總結,也許是對某人真心的道歉或感謝,讓心靈得到洗滌與解脫。

 

像有位老伯伯與兄長不睦,只因大哥年輕時愛上離過婚的女人,引發家庭革命,兄弟倆也決裂多年。步入老年後,他才明白緣分跟命運是冥冥中安排,「他很想向大哥道歉,對方卻已過世,所以寫在遺囑中,雖然這部分與法律無關,但他得到了解脫。」

 

另一方面,則能作為離世者留給所愛的最後叮嚀,也許是平常想說卻說不出口的言語,或是說了千百遍卻仍想傾訴的話,在離開後透過遺囑與生者交流,讓彼此沒有遺憾。

 

「人生就像坐火車,我們並不知道何時會下車,」劉韋德說,如何在下車時走得從容優雅,最好的方法就是寫下「愛的家書」—遺囑,不留遺憾的道別,讓我們活著的時候如夏花之絢爛,離開時如秋葉之靜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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