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開封多久還能吃?沒症狀停藥OK嗎?藥師揭輕忽「這件事」,恐爆抗藥性「無藥可醫」

藥品開封多久還能吃?沒症狀停藥OK嗎?藥師揭輕忽「這件事」,恐爆抗藥性「無藥可醫」

迎接春節除舊佈新,也別忘了趁機整理家庭藥箱!藥師提醒,多數家庭會存放藥品以備不時之需,但這些保健用品、藥品都有使用期限,必須經常汰換,才能避免失效、過期或誤食。而今年春節連假長達7天,為避免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的民眾用藥中斷,可於1月29日起開始領藥。

 

台中慈濟醫院藥學部臨床藥學科藥師沈逸婷表示,民眾常會在家裡準備藥箱,儲備常用藥品,但有些藥品一放就是好幾個月,甚至存放1年以上,其實藥品有分「有效期限」和「使用期限」,千萬別搞混。

 

沈逸婷說,有效期限是指「藥品未開封,而且保存良好的狀態下,可使用的最後期限」,也就是在藥品包裝上看到的日期。使用期限則是指「開封後,還能使用的效期」,根據藥品種類、開封時間計算,而不是包裝標示的期限。另外,過期藥物也不要亂丟,可以洽詢醫院診所回收。

 

值得注意的是,很多人以為只要病症緩解、感覺好了,就可以停藥,其實這也是錯誤觀念。沈逸婷說,服用藥物的準則就是按照醫師指示、定時、定量吃藥,才是治療的根本,尤其是抗生素類的藥品,一定要吃完整個療程,才能完全治癒且避免出現抗藥性。

 

 

臺中慈濟醫院感染科主任王瑞興表示,抗生素就像兩面刃,用得恰當是良藥,沒有正確使用抗生素,就容易讓細菌產生抗藥性,造成致命危險!

 

過去就曾有婦人被竹掃帚扎傷,小傷口腫脹、化膿,演變為蜂窩性組織炎,還合併大腸桿菌感染,必須住院接受抗生素治療。住院5天後婦人急著出院,醫師將抗生素改為口服,並囑咐要完成整個療程,未料婦人自覺傷口表面痊癒,就自行停藥,1個月後傷口再度紅腫、化膿,只好再度入院治療,這次足足住了11天才控制。

 

王瑞興強調,民眾使用抗生素,只要正確掌握三不原則:「不自行購買、不主動要求、不隨便停藥」,就能安心使用抗生素完成疾病治療,也能避免細菌產生抗藥性。

 

藥師則提醒,除非發生過敏症狀,或無法耐受的不良反應,否則病人貿然任意停藥,不僅傷身又可能讓病情加重,得不償失。由歧視許多人忌諱大過年就吃藥,常自動停藥,但「吃藥沒有假期,長期服用慢性病用藥病人,尤其春節期間千萬別忘記服藥,才能安心過節。」

 

另外,如果慢性處方箋領藥日剛好落在春節期間(2/8~2/14),可以提前從1月29日起到原處方開立的醫療院所、健保藥局領藥備用。春節假期間也務必定期量測血糖、血壓並紀錄,在春節後回診,就能提供醫師和藥師評估,保障用藥安全與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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