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表示,為鼓勵壯世代族群重返職場,凡離開職場3個月以上之年滿55歲以上或45歲以上退休者,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且符合獎勵資格,最高可領6萬元就業獎勵津貼。
中高齡勞工們可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經推介且穩定就業滿90日起的90日內,可以向推介單位提出申請,每人最高可以申請2次。
補助金額可依「全時工作」、「部分工時」作區分:
- 全時工作者:每次3萬元,最高6萬元。
- 部分工時者:每次1萬5千元,最高3萬元。
據國發會統計顯示,台灣目前的人口年齡中位數為44.4歲,到2030年時將快速提高至48.4歲,2050年時更將高達56歲,且預估明(2025)年進入超高齡社會,每5個人中有1人是65歲以上。
因此除了鼓勵退休勞工重返職場,雇用「離開職場3個月以上之年滿55歲以上或45歲以上退休」的中高齡勞工,並在其就業期間提供友善措施,雇主可領取每人每月3000元職場支持輔導費,最長補助12個月,每年最高可以申請30萬元。
除勞保、勞退 重返職場還可享有「第3筆退休金」
而如果重返職場,勞工可參加職業災害保險,像是發生意外時有醫療給付、傷病給付、失能給付、死亡給付等4大給付可請領。
不僅如此,還可累積「第三筆退休金」又稱「續提退休金」,也就是雇主應為員工提繳每月不低於6%的勞退金,且無年齡上限。
要注意的是,如果已領取勞工保險老年給付之勞工,或超過65歲且已領其他社會保險養老給付者,再受僱從事工作時,就無法再加保勞保、就保,也沒有失業給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