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訪開始前,蓮花基金會董事長、臺大醫院精神醫學部主任黃宗正先說了一個小故事:
有個朋友因癌末住進安寧病房,雖然生命終期難料,但她始終痛苦掙扎,打了大量的嗎啡、止痛劑,也未見改善。
出於醫者的直覺,他追問這位朋友是否有所掛念?她才悠悠道來一段隱諱多年的往事:原來她早年收留表妹住在家裡,對方卻與丈夫出軌,最終夫妻仳離。「這麼多年,她都說自己放下了,但其實還是耿耿於懷。」
由於雙方早斷了聯繫,前夫與表妹也不可能來道歉,朋友們於是建議她錄下一段話,將來會想辦法轉交給對方。「她在錄音中說,自己選擇原諒他們…說也神奇,掙扎了1、2個禮拜,她錄完這段話,6個小時之後就走了。」
黃宗正形容,人生很多事都需要一個ending,就像分手時一方不告而別,總讓人難以釋懷。「如果那個人終於出現了,明白說我們需要結束這段感情,不管是傷心或難過,至少是一個句點。」
想「好死」善終,涵蓋6大層面
在生命最後時刻了結遺憾與心願,道愛、道謝、道歉、原諒與道別,「這些都做了,說再見是很簡單的一件事!」黃宗正如是道。
他是臺大醫院第一位正式出國攻讀老人精神醫學的醫師,長期關注生命末期的善終議題。在行醫過程中,眼見台灣安寧緩和療護不斷進步,死亡照護品質甚至在最新醫療評比中甚至高居全球第3名,「但是一個人的『好死』,難道只是因為他簽了DNR(Do not resuscitate,拒絕心肺復甦術或維生醫療)嗎?這就叫安然的善終嗎?」
▲蓮花基金會在成立30周年之際進行「晚美人生大調查」,黃宗正希望能藉此喚醒國人對「善終」議題的關注。
黃宗正說,簽DNR只是解決生理上的痛苦,但心、靈、社會/人際、老後居住的環境等層面,也應該要含括在「善終」的定義裡面。「台灣應該要從科技之島,走到全人關懷或善生善終的寶島,讓人們快樂生活,安心離開,所以絕對不是只有法律跟醫療。」
完整善終,應涵蓋6大層面
●生理:生前簽署DNR(不施行心肺復甦術)、預立醫療決定書(Advance Decision, AD),來表達自己瀕死臨終、陷入恆久昏迷時的醫療處置意向,譬如不插氣管與鼻胃管、不施行心肺復甦術等。除了免除生命末期身體的痛苦,也能讓家人有所依據。
●心理:心情平靜、所願已辦、遺願交代等。
●人際/社會:擁有愛與信任的關係,並完成道愛、道謝、道歉。
●靈性:感受此生有所意義與價值,包括接受、原諒、包容了自己,與自己和解。
●法律:經由預立遺囑完成遺願的交代、釐清生前資產與物件的處置。
●環境:有合適終老的居所(如無障礙設施、便利交通、運動及休閒設施等),在溫馨、受關懷與祝福的場所離開人世。
黃宗正強調,與其追求「善終」,不如說要「終活」,雖然我們無法安排自己的出生,但能自主決定自己的餘生與終途,「包括老了住哪裡,這些都可以前瞻的思考與規劃。」
90%民眾認同自然死,多數人卻拒談生死
不過,據蓮花基金會針對全台50歲以上民眾所做的最新大調查顯示,儘管90.12%的受訪民眾認同「自然死」(即安寧緩和條例),但3217份有效問卷中,已簽署DNR者只占15.14%,已簽署預立醫療決定(Advance Decision,AD)的人則不到1成5(13.15%),更有約3分之1的民眾不清楚「DNR/AD」是什麼?
調查也發現,已簽署DNR/AD的人,多集中在高中職、大學/大專以上高學歷者,主要年齡層則落在80歲以上族群,其次為50~64歲、被稱為「幸運世代」的五年級生與六年級前段班。
女性簽署DNR、AD比例較男性高上許多不稀奇(女性簽署DNR是男性的1.442倍;已簽AD者則是1.329倍);但一般以為單身、收入高可能對晚年較有規劃,則與傳統印象大相逕庭。
多數簽署AD與DNR的人為已婚、與家人或親屬同住;尤其高收入女性簽署比例最高(每月可支配所得在60,000~79,999元者,相較於可支配所得1萬元以下者,女性簽署比例為男性的7.0785倍;每月可支配所得80,000~99,999者,女性簽署比例為男性的3.3131倍)。
至於財務處理方面,已完成預立遺囑的民眾僅約11%,且女性簽署比例比男性低,顯示出台灣財產處理可能仍以男性為主,而且每月可支配所得越高、教育程度越高,越可能簽署遺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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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家人同住,仍可能「孤獨死」
63歲的黃宗正坦言,像他這樣的戰後嬰兒潮,算是第一批對終活、善終有想法的世代,年輕一輩也許會更開放。但面對老一輩,要談論死亡卻往往難以啟齒,「一開口他就覺得,你是在圖我財產嗎?還是詛咒我?」而唯一的解方,就是要有「愛與信任」的關係。
他多年在臨床觀察到,許多人跟家人同住、FB上朋友很多,但心裡的煩惱、痛苦、焦慮卻無人可說,「假如到了老年,連可以說心事的人都沒有,他就是『孤獨死』啊!」黃宗正強調,老後追求獨立,但關係不能疏遠,「用LINE、視訊其實也可以講心事啊!」
像他認識一位大學教授,對方的孩子都在國外,平日一人獨居,但老教授常會打電話叫學生、朋友來家裡坐坐,親手做菜招待大家,「這樣的朋友也不多,就10個左右,但聯繫一直沒有斷。」他生前已預立遺囑,明確交代不要插鼻胃管、氣管內管,也與國外子女、親近友人溝通清楚,最終瀟灑離世。
黃宗正再舉自己經驗為例,當年母親先後罹患2個癌症與失智症,因為預先的設想,讓母親得以在過程中一步步完成對善終的期望與規劃。
他母親初次罹癌時簽署了DNR,幾年後發現第2個癌症寫了遺囑,並明確表達不要插鼻胃管等侵入式照護。當時老人家仍處於治療階段,已未雨綢繆跟所有子女溝通清楚,所以即使後來失智,大家意見一致,送88歲的母親安詳離世。
母親也在生命最後圓滿心願,包括交代好身後法事要在法鼓山、哪些話要轉告親友,也做了基本的道謝、道愛、寬恕,沒有遺恨。「媽媽最後3個月住在安寧病房,每次問她有沒有掛心的事?她都說已經處理好了,『腦袋空空的,像萬里晴空』,沒有牽掛!」
黃宗正笑言,終活不是負面的求死,而是隨順生命之流,在過程中主動規劃;當生命走到終點,所有的規劃都付諸實行,最後的結果就是「善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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