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賺「節能家電補助」,他換冷暖氣機疏忽這件事「2000元飛了」…申請退還貨物稅要注意什麼?

搶賺「節能家電補助」,他換冷暖氣機疏忽這件事「2000元飛了」…申請退還貨物稅要注意什麼?

▲購買節能電器退還貨物稅,請把握6個月申請期限。

「住宅家電汰舊換新節能補助」政策將延長加碼至2025年10月31日,民眾只要將老舊冷氣機、電冰箱汰換成一級能效產品,就可申請每台3000元的補助。不只這筆錢,若「新購」一級能效空調、冰箱,還可另外申請財政部「購買節能電器退還減徵貨物稅」,每台最高退稅2000元,合計最高可享5000元節能優惠。

不過卻有民眾誤以為只要在實施期限內申請退稅即可,透過財政部網線上申請時,顯示「不符合申請期間規定」,才驚覺已超過6個月的退稅申請期限。國稅局就提醒,申請期限須在購買日(即統一發票或收據記載之交易日期)次日起算6個月內,逾期就不得申請退還。

 

今年度「住宅家電汰舊換新節能補助」啟動,民眾只要將家中老舊冷氣機、電冰箱太換成一級能效產品,就可申請每台新機3000元的補助。不只這筆,若「新購」一級能效空調、冰箱,還可另申請財政部「購買節能電器退還減徵貨物稅」,每台最高退稅2000元,合計最高可享5000元節能優惠。

 

能源署表示,將在可用預算額度內,縮短申請期間,僅受理申請至114年10月31日,若經費用罄將提前截止。

 

不過民眾在申請前可要注意期限,南區國稅局分享一個案例,陳先生於2023年7月12日購買了一台符合能源效率第1級的新冷暖氣機,並取得統一發票,誤以為只要在貨物稅條例第11條之1規定實施期限2025年6月14日前申請退稅即可。

 

「購買日之次日起算6個月」要如何計算

 

只是他於2025年1月15日於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線上申請時,經系統提示「本次申請案件不符合申請期間規定」,才發現已逾6個月退稅申請期限(2025年1月13日)。

 

國稅局以此案為例,陳先生購買新冷暖氣機,取得統一發票之交易日期為2024年7月12日,其申請期限應自該購買日之次日(即2024年7月13日)起算6個月,即2025年1月12日前向國稅局提出申請,因該日適逢星期日,以該日之次日為末日,也就是說,陳先生最遲應於2025年1月13日以前提出申請。

 

國稅局呼籲,購買節能電器申請退還減徵貨物稅,把握6個月申請退稅期限,可以紙本申請,亦可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稅務資訊/購買節能電器退還減徵貨物稅專區線上申請。

 

線上申請網站→由此去

 

經費受刪凍預算衝擊

申請期間最晚至10月底止

 

能源署指出,今年補助預算經立法院凍結20%,不僅影響審案行政作業,補助台數也將縮減至147萬台,預估最多有50萬戶失去受惠機會。

 

經濟部已公告年度補助購買期間,亦即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在目前可用預算額度內,將受理申請補助至2025年10月31日,如經費用罄將提前截止,請民眾特別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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