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不多也要申報?「完稅證明」才是關鍵
很多民眾像小美一樣,認為遺產總額沒超過免稅額就「沒事」。但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42條規定,地政事務所或其他管理財產的機構,在辦理遺產繼承登記時,必須查驗稽徵機關核發的證明書。
簡單來說,無論遺產多寡(即使是零課稅),你都必須完成申報程序,並拿到「遺產稅完稅證明書」(或免稅證明書)。正如國稅局經常提醒大家的:「要拿到遺產稅完稅證明書(或免稅證明書)才可以辦理遺產繼承過戶,所以有遺產就要申報!」
沒有這張紙,老房子無法更名、銀行存款無法提領。申報不是負擔,而是資產移轉的「通行證」。
不知道親人留下什麼?國稅局的「資產藏寶圖」服務
小美翻遍了外公的抽屜,卻不確定是否還有其他隱藏的資產。這時,可以善用國稅局提供的「查調遺產資料參考清單」。這份清單能幫助繼承人快速掌握被繼承人名下的財產,範圍涵蓋:
● 土地與房屋資料。
● 銀行存款與投資。
● 死亡前兩年內的各類所得資料(這項資料非常重要,專家提醒:國稅局會透過這些所得反推是否有隱匿資產,或查核死亡前兩年是否有異常的「贈與」轉移,繼承人應多加留意)。
● 信託財產資料。
● 死亡前兩年內有償移轉的不動產資料。
申請時請準備好以下文件:
● 申請人身分證正本。
● 被繼承人除戶謄本或死亡證明書。
● 親屬關係證明文件(如戶口名簿)。
● 委託他人代辦時:需額外準備「委任書」與「受託人身分證正本」。
金融資產一站式查詢,免去奔波之苦
過去要查清長輩在各銀行的存款或保單,得一家一家跑。現在國稅局整合了便捷的「查詢金融遺產」服務。
「不動產、金融遺產,一次完成,免奔波」這項口號背後代表的是政府的貼心:你只需要在國稅局櫃檯一次申請,系統就會串接各類金融機構,幫你清查存款、股票、壽險保單等,大大省去家屬在治喪期間的奔波。
遺產總額3,500萬以下?試試超省心的「稅額試算」
如果被繼承人是經常居住在境內的國民(領有身分證字號),且遺產總額在3,500萬元以下(含),這類案件結構通常較單純,我非常推薦使用「遺產稅申報稅額試算服務」。
● 關鍵資格:申請人必須是被繼承人的配偶或子女,且未辦理拋棄繼承。
● 申請方式:可選擇「臨櫃申請」或透過「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站」進行「線上申請」。
● 數位小幫手:建議使用「自然人憑證」或「已註冊健保卡」。現在更進步了,透過「TAIWAN FidO(臺灣行動身分識別)」,用手機就能完成身分驗證,對現代人來說超級方便。
● 重要提醒:必須在被繼承人死亡日起6個月內提出申請。
如果符合條件,國稅局會主動幫你算好應納稅額,確認內容無誤後線上「點頭」即可完成,讓申報過程變得跟線上購物一樣直覺。
繼承流程懶人包,從除戶到過戶的8步驟
為了讓大家更有方向感,我們將行政流程濃縮為以下8個關鍵動作:
1、除戶:到戶政事務所辦理死亡登記與除戶謄本。
2、清查遺產及債務:到國稅局或金融機構查詢資產與未償債務。
3、填寫申報書:彙整所有清單資料(如果有遺囑執行人,要由執行人申報)。
4、申報:向財政部所屬稅務機關提交。
5、等待核定:等待國稅局審核並核發稅額。
6、繳納遺產稅:若有應納稅額,需依限繳清(如果有遺囑執行人,納稅義務人是執行人)。
7、領取完稅證明:拿到這張「通行證」(完稅證明書或免稅證明書)。
8、辦理繼承:持證明書到地政事務所或銀行等單位,辦理不動產的產權過戶與領回存款等程序。
註:分配的依據順序是
1、有遺囑依照遺囑;
2、沒有遺囑就是繼承人們的遺產分割協議書;
3、繼承人們沒有共識就是法院的判決書(或法院的調解筆錄、和解筆錄)。
提早規劃,給家人最溫柔的禮物
處理至親的後事,心情難免沉重。只要善用國稅局的自動化服務與稅額試算,能大幅減少行政壓力,讓我們在傷痛中仍能理性且優雅地處理繁瑣庶務。
作為律師&理財顧問,我最後想請大家思考一個問題:「除了留下資產,我們是否也為家人留下了清晰、不混亂的遺產分配地圖遺囑?」
這份對法律與稅務的提前了解,或許正是我們能給予家人最實質、也最溫柔的守護。
(本文獲「吳挺絹律師/理財規劃顧問(AFP)」授權轉載,原文刊載於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