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9-13
吳挺絹律師/理財規劃顧問(AFP)
張先生的父親,在去年過世了。生前他本來也想留下遺囑的,但總有一些顧忌,因此沒有把這個想法付諸實行,沒想到在檢查出胰臟癌後只不過一個月,老天爺就把他給帶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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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8
林靜如, 鍾依庭, 彭志煊
我很感激當時父親的醫生,他建議我們拔管讓父親逐步學習自行呼吸,因為他判斷父親或許因為長期和纖維化的肺共存,所以呼吸指數本來就沒有一般人好,可以讓他試試看在及格邊緣拔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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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1
林靜如, 鍾依庭, 彭志煊
依照臺灣失智症協會統計,六十五歲以上老人中,約每十二人即有一位失智者,八十歲以上的老人則約每五人即有一位。失智人口比例居高不下,衍生的道德、法律問題,更是層出不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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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31
李冠和律師
過去常聽到父債子償的故事,例如孩子一出生就背負父親幾千萬的債務,永無翻身的一天。這件事在民國98年6月10日,民法改成「概括繼承限定責任」(全面限定繼承)後就不再發生了。當時民眾一片叫好,認為是德政。然而 律師 看過太多誤會此制度的當事人,以為從此限定繼承不用辦,後悔當時沒有辦理拋棄繼承或是陳報遺產清冊(即限定繼承),緣由為何呢?一定要陳報遺產清冊嗎?讓 律師 說明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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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31
王不煩
我深知,每一位媽媽多一個賺錢的門路,每一個家庭就多一分生機。因此,我從未停止過對更有愛的商業模式的探索。對於媽媽這個群體, 我傾盡所學試圖尋找適合她們的賺錢模式,用她們能夠聽得懂的話語, 用她們能夠學得會的方式教給她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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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9
郭美懿
台灣不只少子化問題嚴峻,逼近5成的未婚率更是台灣新生兒出生率低落的原因之一,據內政部2021年統計,25歲到44歲適婚人口中,未婚率已達49.36%,年輕人不婚不生,主因來自「找不到對象」與「經濟條件不足」。不過就算家人在經濟上奧援,許多人也未必想要結婚,桃園中壢區美滿服務中心分享,有位76歲阿嬤開出「先結婚給500萬,晚結婚的給300萬」條件,催促正值適婚年齡的兩個孫子快結婚,未料兩孫竟「臨陣脫逃」,讓阿嬤氣急敗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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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8
李寧子(栗子拿鐵)
我屬於比較幸運的小孩,出生在中產家庭,從小到大沒怎麼為錢煩惱過,也有機會出國讀書,看看這個世界,體驗不同的文化。但同時,和大部分國內長大的小孩一樣,我也並沒有接受過太多關於金錢方面的教育。小時候爸媽會告訴我:錢的事情你不用管,你的任務就是好好學習,考個好學校,找份好工作,你就會賺到錢,擁有好生活,至少是安穩的生活。於是,認真學習、努力工作就能賺到錢,便是我對於金錢的全部認識。我從來沒想過為什麼要這麼做,也從沒有人告訴過我什麼是投資,對財富的概念也並不明確。我理解的收入,就是直接和薪水畫上等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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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5
郭美懿
編按:國內喜劇泰斗顧寶明去年3月心肺衰竭逝世,享壽72歲,但就在他1年忌日前夕,卻驚爆遺族爭產官司。顧寶明與第一任妻子所生的女兒顧乃玠清查遺產,發現父親第三任妻子陳燕青在父親死後10天,火速將他價值逾千萬的存款、股票和外幣陸續轉進自己帳戶,因此對繼母提告侵占和偽造文書,陳女則辯稱財產為夫妻共有。台北地檢署日前偵結,認定陳女涉嫌偽造文書及侵占顧寶明遺產共1058萬3320元,將陳女依法起訴並建請法院宣告沒收不法所得。(原文刊載於2023/3/15,更新時間為2023/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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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4
劉韋德
我國民法有規定所謂「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49民法第1030-1 條),這個請求權讓夫妻任何一方,在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例如一方死亡、離婚),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於扣除婚後債務後如有剩餘,則財產少的一方就可以向財產多的一方請求雙方財產差額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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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3
郭美懿整理
知名製作人「寬姐」邱瓈寬的恩師裴祥泉於8年前病逝,生前立下遺囑「家裡人一毛錢都不給」,並將逾2億元遺產分給愛徒邱瓈寬、製作人楊智明,引發爭產風暴,裴的弟妹們不滿,興訟訴請「確認遺囑無效」,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裴祥泉遺囑無效,邱瓈寬不服,提起上訴,二審高等法院改判邱瓈寬逆轉勝,即遺囑有效,本案還可上訴。高等法院審理時認為,裴祥泉預立遺囑時,已將擔任遺囑見證人的陳、謝二人排除於受遺贈者之外,且遺囑載明「我孤家寡人,沒家庭,也沒什麼好留戀的,家裡人一毛錢都不給」,自不宜無視裴祥泉立遺囑時之真意,漠視其於遺囑前言所表示「家裡人一毛錢都不給」心願,反使其遺產全歸其法定繼承人取得,因此判決遺囑有效。為什麼都立了遺囑,還是不能按照心意分配遺產?究竟要如何把遺產,留給想要給的人?(原文刊載於2023/3/31,更新時間為2023/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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