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22
郭美懿
「每次工作到很累,就會想趕快退休,但我不想等到65歲,因為人生只有一次,我不想拖太久!」Podcast節目「1968退休倒計時」主持人阿佳說。身為6年級後段班的她,有著同齡人共同的焦慮:好想退休,卻又不知怎麼做?直到一位職場前輩驟逝,讓她決定開始行動,從身、心、靈3個方向著手,追求健康、財富與靈魂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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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8
吳挺絹律師/理財規劃顧問(AFP)
許多失智症患者的親屬,是在接手照顧患者,甚至在患者身故後,才驚覺「失智爸媽的財產竟然都已經被過戶(不動產)、被轉/領出( 存款 )、或保單變更受益人(甚至解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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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1
我年過60,又怎樣? 黎兒人生相談室之111
Q:我是博文,今年61歲,老婆40歲,結婚10年,兩人都是再婚,現在有3個孩子,15歲及13歲的男孩,以及9歲么女;老么是我跟老婆的,兒子是她跟前夫所生,但我一視同仁,親子感情緊密。問題是我老婆揮金如土,每個月給她18萬元都花不夠,我因為創業順利,不心疼錢,但因為出身貧窮,常自豪「只要3件內衣、3件內褲就夠了」,長年生活都很簡樸。而妻子則買名牌衣飾,塞爆衣櫃,吃喝再貴也不眨眼。我覺得這樣對孩子是不良示範,擔心他們有樣學樣,就算家財萬貫也會揮霍淨盡。而且我被老婆吃得死死的,一句話都不敢吭,也想過價值觀差太多,離婚也OK,但又心疼孩子,實在不知如何是好?我給她的18萬元,原本是要當5人家用,但她永遠不夠,每次大筆支出就要我付,如孩子的學費、補習或活動費,連在外用餐、稅金、修車等都要我掏錢。上個月說要紀念結婚10周年,就訂了一晚10萬元的房間,還要20萬買首飾,雖然我也很開心她重視我倆紀念日,但慶祝方式實在無法苟同!其實我知道她每月悄悄寄了4萬給她爸,因為岳父早年經營事業失敗,欠了一屁股債,我們結婚時還幫忙還清了3百多萬債務,現在她拿錢回娘家算是貼補生活費吧!但這樣還有14萬元可用,我們也沒有房租支出,而且我在家只吃晚飯,其他幾乎不花錢,主要還是她跟孩子的花費,但她永遠不夠用!她前次婚姻據說是因為前夫會打孩子才離婚,沒聽說是因為金錢觀念等差距才分手的!因為我公司營收不錯,也還有 存款 及租金可收,讓我付錢不是問題,只是一個月18萬元花到一毛不剩,讓我覺得不可思議,雖然知道她沒賭博習慣,但什麼都要買好用好的,只有偶而想討好我,才來炫耀說「買得價廉物美」。其實我也搞不清楚,她是怎麼花錢的,甚至有朋友懷疑她是不是包養牛郎?但她晚上不大出門,應該不是吧!她又完全不記帳,看起來也不存錢,到底錢都消失到哪裡去呢?我曾問錢怎麼花得那麼兇?她氣我管她,直說「要不是你有錢,我幹嘛要嫁給你這樣的老頭?連花點錢都這麼囉嗦!」讓我很難過,大吵了一架。她花的錢實質上對我無傷,只是很怕給孩子們壞榜樣,我也曾對孩子們批評她過於揮霍,但不知有沒有效?我想過是否該離婚,但孩子們年紀還小,不忍心讓他們進入單親家庭,我該如何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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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1
楊比爾(楊書銘)
幾年存幾千萬退休,是在販賣焦慮,還是真能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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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8
泉正人
「不過,這裡就是劃分有錢人與窮人的分水嶺」老人深吸一口氣以後,開始講他要講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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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6
楊月娥
在台灣選擇居家照顧或安養中心,都有固定行情,無論聘請哪一個國籍,印尼、越南、菲律賓的居家看護,所需費用都差不多,還要再加上健保、就業安定基金、仲介費用、加班費等,總額相當於大學生剛出社會的月薪,且居家照顧等於要多兩個人(病者及看護)的生活開銷以及居住空間,因此總體花費應該是在安養中心較為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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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0
朱家棟
經常有很多民眾與子女間的房地產移轉,都想透過子女來購買父母的房子以規避贈與稅;但子女通常沒有足夠資金可以支付給父母,於是就想出用借款給子女的名目,來讓子女有錢、有金流可以買自己的房子,但《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6款即明確規定跟父母借款而來的資金購買父母親的房子,即使有金流仍會國稅局視同贈與,而課徵贈與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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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3
陳禾原, 詹祐維
張董膝下有二名子女,多年來苦心經營小型機械加工業,員工持續累積下已達到10人,頗具規模,每日忙進忙出雖然談不上大富大貴,但也累積不少財富,資產除了公司持股外,閒來無事就是到處購買不動產,現金部分,張董覺得公司不大,分離管帳麻煩,多半還是以個人帳戶作為主要收付支出,直接用個人財產支付公司的大小支出。張太太平日除協助張董管理帳戶外,與張董投資不動產不同,張太太則喜歡接觸各類金融商品,股票、基金、期權都有接觸,多年前也在朋友介紹下購買,為家人購買了不少人壽保險。然而,好景不常,張董突然在一場車禍中意外去世,公司員工知道後都人心惶惶,特別是公司會計,因為會計知道張董都由個人帳戶收支,非常擔憂公司購買原料、員工薪水要如何支付,立即就聯繫管帳的張太太討論,張太太則跟會計掛保證,張董存摺、印章都在她手裡,平常都是她在進出銀行收匯款項,需要時再先用張董名義,直接匯款或領出即可。然而,張太太持存摺印章到銀行取款的時候,行員發現張董已經過世,即立即提醒張太太如果用張董名義繼續領款,可能會觸犯刑法偽造文書罪,且偽造文書罪屬於非告訴乃論罪,即便沒有被害人,檢察官仍會主動調查起訴,建議還是要先去辦理遺產繼承,完稅後再來提領。張太太一聽覺得有道理,便去向國稅局申報遺產稅,但由於張董多年來到處購買不動產,在不動產多年漲價下,核定後的遺產稅竟然高達千萬元以上,張董現金 存款 根本無法支應,張太太手上的現金也不足,更不用說張董的公司更是需錢孔急。無奈之下,張太太希望申請以不動產去抵繳遺產稅,這時候換二名繼承的子女跳出來反對,因為國稅局核定能抵繳的不動產價值,是以公告現值核定,一筆土地雖經核定價值只有500萬元,但市價早已達1,200萬元以上,用來抵繳稅款顯然不划算,會損害到繼承權利,且二名子女並未想繼承張董公司,亦不願意先出資繳納遺產稅。這下換張太太急成熱鍋上的螞蟻,在張董 存款 無法動用下,現今根本不足以支付公司日常營運,眼看公司瞬間要土崩瓦解,萬幸這時張太太的保險業務員來電,在知悉張董過世後,立刻協助張太太清點幫張董投保的人壽保險,並申請理賠,在幾天後張太太順利拿到理賠金,這筆現金及時雨,成功幫公司回歸正常運作收支,也繳納了遺產稅,讓張太太能夠接續與子女慢慢商談遺產分配問題,躲過了一場大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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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7
林夏薩摩
為什麼明明用不了那麼多東西,卻一直在瘋狂地買買買?是出於比較心態嗎?問了身邊幾個女生朋友,她們的處境也跟我差不多,大家似乎都被消費主義和網路行銷洗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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