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2-16
我年過60,又怎樣? 黎兒人生相談室之77
Q:我是美娟,今年49歲,老公53歲,27歲長子已搬出去,剩下22歲女兒及我72歲的母親三代同堂。想諮詢是因為最近捲入一件別人的情感糾紛,對方對我求償100萬元,我該如何是好?原因是我跟41歲上司A男,從4年前起就一直有曖昧,但我們只是飯友,沒有上床,只是每月私下約吃1、2次飯而已。我們兩人都對美食都有興趣,常一起約吃熱門餐廳,吃飯時除了討論美食,也會聊到工作和家庭。也許別人會覺得我們關係非比尋常,但真的沒有,我知道其他同事想什麼,但我不在乎!在我眼中,A男真的是好男人,外貌不錯又有能力,多少讓我心動,但我不想為了別人誤解而放棄跟他餐敘的機會!我當然沒跟老公說,因為覺得說不清楚會遭到誤解,也可能他會反對我跟男人單獨吃飯,所以每次都說是公司加班或同事餐敘而遲歸。直到聽另一位飯友C女說,我才知道A男跟公司裡一位有夫之婦—39歲B女搞外遇,兩人雙不倫,讓我非常震撼,簡直是晴天霹靂!我以為A是珍惜家庭的男人,才能跟我維持純飯友關係,沒想到他竟是偷吃男,而且還是吃窩邊草!搞得公司裡人盡皆知,氣氛不好。我勸A男要搞外遇別在公司,趕緊結束跟B女的關係,但他不聽。我本來全心相信他,有次他說請假返鄉去探望住院父親,我還擔心半天,後來才知他是B女去不倫旅行!我怒火中燒,跟A男老婆D女揭穿這段不倫之戀,D女也很震撼,一直要求我多說一點,每天都來打聽A男動靜,我都盡我所知跟她說了。最近A男跟D女離婚了,B女也離開她丈夫,與A男公然同居,還打算結婚。想不到D女竟怪罪我告知她老公外遇,才讓兩個家庭崩壞。她說:「妳不斷傳來情報才搞到這種下場,我因此被離婚,身心憔悴、得了憂鬱症,還得看醫生吃藥,我要妳賠償100萬,已經請律師了!」但當初明明是D女在LINE上苦苦央求我提供情報的,我還有這些對話的內容,可以證明是她自己要求更進一步的資訊,沒有她因此精神衰弱的感覺,反而覺得她為抓猴感到興奮、甚至開心呢!我不覺得給她帶來什麼身心痛苦,這樣也需要賠錢嗎?100萬元不是小數目,我只不過因為氣憤而去告狀而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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