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03
林依榕整理
婆媳關係在亞洲社會一直是一道世上難解的題,兩個女人的戰爭常會擴及到兩個家庭,甚至下一代。一名網友分享自身經驗,表示離婚前因為不堪長期受到婆家霸凌,憤而帶兒子離開家,多年來無人聞問,卻在20年後收到一封「拋棄繼承信」,讓她氣到流淚直呼「第一次看到信件內容手不自主的發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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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13
吳挺絹律師/理財規劃顧問(AFP)
「人世間最難以被取代的關係是什麼?」首先絕對不會是商務合作關係,我想多數人能認同:「商場上,任何人都是可以被取代的!」那麼是愛情嗎?「婚既然可以結,當然也可以離!結婚與離婚,都是合法的法律制度!人性上也是如此!」那只剩血濃於水,與生俱來的骨肉至親之間的親情囉?看到自己身邊有許多朋友,甚至孩子都已經讀到國中了,父母還是認為,早上必須幫孩子張羅早餐、送他們上學......,才算有照顧好孩子了!如果從這個角度觀察,似乎父母子女間的親情,應該是最難以被割捨取代的關係了吧?然而有趣的是,最近有愈來愈多的長輩(或是長輩派自己的子女或孫子女先來諮詢)來問我:「吳律師,請問我不想給我不孝的兒子/女兒繼承遺產可以嗎?那要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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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3
黃健誠
對於人壽保險金是否為遺產的認定,將成為影響受益人是否要繳納遺產稅的關鍵,因此父母要是希望藉由規劃保單,將財產留給子女,要保人及被保險人若都為同一人,該保單可依法免課遺產稅;不過,專家對此指出,此種以保單避稅的方式,還需「指定受益人」,及考量國稅局「實質課稅原則」的8大樣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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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15
蔡宏斌
事業有成的王伯伯,大腸癌併肝轉移,因進行性肝衰竭入院,治療結果不盡理想,已判定為末期。虛弱的王伯伯已陷入昏迷,醫療團隊準備依照他簽署的撤除意願書排定撤除呼吸器以及維生醫療,主要照顧的幾位子女也已經做好準備。突然有位從來沒出現過的家屬,很激動的在病房叫罵阻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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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06
好險網 / 李瑞瑾
父母離世後將財產移轉子女必須注意稅務制度,如果未釐清免稅額規範,很有可能被要求補稅甚至罰款。一位父親分別贈予2名子女一人200萬元財產,想說一年有220萬元贈與免稅額(編按:從2022年起為244萬元),但卻還是被國稅局課18萬元贈與稅。原來是因為每年220萬元的贈與免稅額度,是以「贈與人」送出去的錢做計算,而非每一位「受贈人」收到的錢分別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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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08
吳挺絹律師/理財規劃顧問(AFP)
幾週前,有位女士透過事務所信箱詢問我:「她來自台灣,後來嫁給日本先生,目前她沒有中華民國國籍。在數年前,她母親過世了,她的兄弟們告訴她:『因為妳現在是日本人了!所以妳沒有權利繼承母親的遺產!』」「真的是這樣嗎?」她在信中問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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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19
鄭惠方(艾蜜莉會計師)
每年5月你收到稅單會不會心痛?你會不會想要少繳點稅?多數人年年心痛、年年疑惑,但是從不採取行動。本文解決你陳年的「痛」和「疑慮」,讓你知道個人所得稅制是怎麼一回事,也讓你知道如何合法正確的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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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19
鄭惠方(艾蜜莉會計師)
一般情況下繼承不動產所要繳的稅只有遺產稅,因繼承而移轉的土地免徵土地增值稅。因繼承取得後再出售不動產的所得稅課稅規定也與購買或受贈取得再出售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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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03
吳挺絹律師/理財規劃顧問(AFP)
數日前,我收到一封來自美國女士的電子郵件,信中提到:「吳律師 您好:我的母親剛過世,我的二位哥哥們,告知我:女兒不可以分母親的遺產!我想請教,我應該如何保障我應有的權利?美心」以下,是我的回信:「美心您好:首先,女兒和兒子都一樣,有繼承父母親遺產的權利!這件事,是肯定的!不要被任何人給誤導了!在搞清楚母親的遺產及債務狀況之前,也要避免簽署任何您不清楚簽署後,會有什麼法律效果的文件,特別是【拋棄繼承】!在繼承人分配遺產之前,有四步驟程序要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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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06
賴佩霞律師
賴母於107年8月過世,但賴家姐弟卻多次因為遺產分配不均起爭執,新聞中指出,親弟弟撂人到姐姐家毆打姐姐並捆綁姐夫,並朝其右臀注射三針不明液體,且衝突過程中還用桌椅砸姐姐的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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