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18
郭美懿
過世家人留有債務時,常會產生「拋棄繼承」的狀況,但有些人為了減稅或其他因素而選擇拋棄繼承,卻因為沒注意箇中眉角,導致意想不到的結局。律師蘇家宏近日在臉書分享一個案例,一位婆婆為單獨繼承丈夫遺產,給了兒媳500萬元要求放棄繼承權,沒想到媳婦發現自己懷有遺腹子,收了500萬後再靠新生兒成功繼承,把婆婆「反將一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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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9
數位內容部整理
藝人汪建民因肺腺癌離世,享年56歲,傳生前欠下2000萬巨債,債主超過20人,他幾年前一度跑路、還被黑道圍堵,工作停擺又罹癌,連醫藥費都難以負擔。汪建民的妹妹,長期照顧長年中風失智的母親,在哥哥走後發文,希望被汪建民欠錢的「朋友們」不要來找家人:「哥哥下輩子再還大家」。家人欠下鉅款後離世,當家人的就要扛起債務還債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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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8
劉韋德律師
上個月,小光來遺囑協會請求代擬遺囑服務,他的故事讓我覺得溫馨,但又有些令人心酸。他說小時候父親因意外去世,母親也離家拋棄他們,所以小光從小與姐姐相依為命。小光說自己不太會讀書,高職選了餐飲科,畢業後在一家餐廳當助理,後來做到主廚,工作多年下來也存了一筆錢,但由於性格內向,不善交際,所以至今未婚。他來到協會的目的是尋求遺囑協助,他希望自己如果哪天遇到離世,能將財產做最好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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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0
蘇家宏 律師
單身女性千千父母均在早年過世,從小由哥哥嫂嫂扶養長大,不料成年後哥哥也車禍身亡。千千看報導發現,許多單身人士死後財產被充公,若要避免這個情況,可以怎麼做?她能把遺產分給嫂嫂和姪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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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0
蘇家宏, 游婉琪
很多人誤以為,自己一輩子辛苦賺的錢,過世後,理所當然會留給血緣最親的親人。即使自己沒有結婚生養小孩,但只要兄弟姊妹育有小孩,自己的財產未來就可以交給他們繼承。事實上,按照現行的法律規定,無論是姪子、姪女、外甥、外甥女以及他們的子孫,都不是法律規定的繼承人,除非有特別以遺囑指定要把財產遺贈給他們,否則,他們對於遺產沒有任何權利可以主張。換句話說,只要我們活得比所有「法定繼承人」還要久,而且又沒有事前寫下遺囑,在沒有任何法定繼承人的情況下,遺產就是無人繼承的遺產,依法「無人繼承」的遺產全部由國家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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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8
5168實價登錄比價王 米編
編按:喧騰一時的5億高中生命案今(6/28)日一審終結,法院依「共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將他判刑1年6月,可上訴。此案事發在2023年5月,身價5億元的賴姓高中生,被地政士助理夏朝源帶到戶政所登記同婚,2小時後就在夏男10樓住處墜樓身亡。賴生的陸籍母親控訴夏男為繼承遺產,與兒子同婚並謀財害命;雖然檢察官查無殺人證據,不過認定夏男是假結婚,依偽造文書罪將他起訴,殺人罪則不起訴處分。而臺中地院歷經1年審理,夏男堅不認罪。據《壹蘋新聞網》報導,夏男在言詞辯論庭中表示,賴生成長背景複雜,家族衝突不斷,甚至在他生父摔倒驟逝後,生父原配還阻擋神主牌入祀,因此才會帶賴生出去詢問是否願意結婚,夏男初衷是想讓賴生婚後搬出去躲避家庭糾紛。審判長曾詢問夏男與賴是否有感情基礎,夏男卻反問「什麼是感情基礎?可以量化嗎?」認為每人主觀感受不一樣,但媒體不查證,檢察官迫於輿論壓力起訴,社會對同性婚姻有偏見。一審法官則依據夏賴2人結婚前無親密關係、賴生是異性戀、臨時找證人等理由,認定2人為虛偽結婚,認為夏男利用婚姻制度,「背後隱藏相當龐大的財產利益」,犯後態度不佳、飾詞否認犯行,因此從重判刑1年6月,可上訴。今日判決出爐後,許多人都關心法院認證夏、賴「假結婚」,是否影響夏男對5億遺產的繼承權?目前賴母提起的民視婚姻無效之訴仍在臺中地院審理中,結果仍是未知數,不過民事、刑事雖各自獨立審理,但民事庭可能參考刑事判決結果。(原文刊載於2023/6/6,更新時間為2024/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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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4
中時新聞網 記者吳美觀
買股票賺錢很開心,變成遺產就不太開心了!?有網友提到,父母的遺產有大量股票,沒想到繼承手續繁瑣,讓他們很頭疼。對此,律師表示,背後最大問題在於,擁有太多檔股票,投資過度分散,舉例來說,現值5000萬元集中在一檔跟現值50萬元分散在50家公司,後者繼承人辦理過戶可能就麻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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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31
中時新聞網 記者郭宜欣
北市三兄弟爭產,由於母親生前預立遺囑,不准大兒子繼承逾4123萬現金及一棟價值近2千萬的房產,加上兩位弟弟提出證據,證明哥哥不聞不問7年,就連告別式也沒來參加,最終法官判決繼承權不存在,後續爭取特留分也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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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3
陳禾原, 詹祐維
張董膝下有二名子女,多年來苦心經營小型機械加工業,員工持續累積下已達到10人,頗具規模,每日忙進忙出雖然談不上大富大貴,但也累積不少財富,資產除了公司持股外,閒來無事就是到處購買不動產,現金部分,張董覺得公司不大,分離管帳麻煩,多半還是以個人帳戶作為主要收付支出,直接用個人財產支付公司的大小支出。張太太平日除協助張董管理帳戶外,與張董投資不動產不同,張太太則喜歡接觸各類金融商品,股票、基金、期權都有接觸,多年前也在朋友介紹下購買,為家人購買了不少人壽保險。然而,好景不常,張董突然在一場車禍中意外去世,公司員工知道後都人心惶惶,特別是公司會計,因為會計知道張董都由個人帳戶收支,非常擔憂公司購買原料、員工薪水要如何支付,立即就聯繫管帳的張太太討論,張太太則跟會計掛保證,張董存摺、印章都在她手裡,平常都是她在進出銀行收匯款項,需要時再先用張董名義,直接匯款或領出即可。然而,張太太持存摺印章到銀行取款的時候,行員發現張董已經過世,即立即提醒張太太如果用張董名義繼續領款,可能會觸犯刑法偽造文書罪,且偽造文書罪屬於非告訴乃論罪,即便沒有被害人,檢察官仍會主動調查起訴,建議還是要先去辦理 遺產繼承 ,完稅後再來提領。張太太一聽覺得有道理,便去向國稅局申報遺產稅,但由於張董多年來到處購買不動產,在不動產多年漲價下,核定後的遺產稅竟然高達千萬元以上,張董現金存款根本無法支應,張太太手上的現金也不足,更不用說張董的公司更是需錢孔急。無奈之下,張太太希望申請以不動產去抵繳遺產稅,這時候換二名繼承的子女跳出來反對,因為國稅局核定能抵繳的不動產價值,是以公告現值核定,一筆土地雖經核定價值只有500萬元,但市價早已達1,200萬元以上,用來抵繳稅款顯然不划算,會損害到繼承權利,且二名子女並未想繼承張董公司,亦不願意先出資繳納遺產稅。這下換張太太急成熱鍋上的螞蟻,在張董存款無法動用下,現今根本不足以支付公司日常營運,眼看公司瞬間要土崩瓦解,萬幸這時張太太的保險業務員來電,在知悉張董過世後,立刻協助張太太清點幫張董投保的人壽保險,並申請理賠,在幾天後張太太順利拿到理賠金,這筆現金及時雨,成功幫公司回歸正常運作收支,也繳納了遺產稅,讓張太太能夠接續與子女慢慢商談遺產分配問題,躲過了一場大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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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6
郭美懿
「很多人以為南部長輩不會寫遺囑,其實我們平均每周承辦2件以上,因為現在不動產價值越來越高;尤其是周邊有比他年輕的人走掉,或是另一半過世,看到小孩有爭執的時候,他會想不如自己先寫好!」經手過1200件 遺產繼承 的地政士李宜玲,一語點破傳統迷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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