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賈斯汀‧ 凡德蘭
我們不久之後就會察覺,我們早就應該認清事實,阻止自己出發。事實上,由於我媽媽愚蠢的冒險行徑、心不在焉,而且運氣有點差,她完全不擅長規劃度假行程。但一開始,我們就只是打包行李,往新墨西哥出發,想像著山上蜿蜒的小徑與紅土沙漠。
我們天剛亮就起床,啟程上路。在路邊餐廳吃過豐盛的早餐之後,我們駛離高速公路,接著離開主幹道,往前開了幾公里之後,我們下車,走到小徑上,為彼此拍些快照,得意洋洋地宣稱這片一望無際的荒涼景色屬於我們所有。我們準備回到車上時,卻發現車門上鎖了。
我們透過窗戶盯著插在車上的鑰匙,我忍不住哀嚎:「土狼肯定會把我們吃掉的。」「往後站!」我媽媽眼神狂暴地吼叫一聲,隨即衝向車子,手臂往後舉,投出一顆小石頭,打破了駕駛後座的車窗。
六個月後,我們旅行到北加州海岸。我們夜夜在嬉皮式旅館住宿,和擁有大眾露營車的人交朋友。
有一天,我們光著腳丫子,在詩情畫意的無人海灘漫步,遠眺寒冷的碧藍色太平洋。「嘿!」我勾著她的手,說,「那個在水面上漂浮的大型白色物體是什麼?」我們漸漸走近,腳趾浸入水裡,用手遮住刺眼的陽光。
一陣風吹亂了她的頭髮,她開口說:「看起來像是……」就在幾公尺外的地方,有輛直升機降落,一隊身穿黃色制服的男人衝向水裡,抬起一具浮腫的屍體,用防水油布包裹起來,綑綁在擔架上。他們回到直升機的路上,一隻浮腫的腳從袋子裡露出來,晃來晃去。
「我突然不太舒服。」我說道。「我也是。」她說道。
有一年聖誕節,我們開車橫越愛爾蘭鄉間,沿路林木蓊鬱。我們在山坡上的莊園喝茶,抒寫憂愁傷感的詩。到了晚上,我媽媽因為劇烈的牙痛而醒了過來。
笑臉迎人的旅館職員為我們指引當地醫院的方向,卻說得不夠清楚(「我不確定那條街叫什麼名字,不過就是在馬龍家的穀倉隔壁,經過那條街之後,不是在第二個路口右轉,就是第三個或第四個路口右轉。」)
我們行駛在蜿蜒的路上,眼前一片濃霧,黑天摸地。雖然經過一個又一個標誌,但上面只有大大的黑點。「那些標誌是什麼意思?」我問道,轉頭看見媽媽指節發白,只好把她想像成賽車手。「意思是,有人在這裡往生。」
五年後,我們在緬因州租了間房子。那地方完全有資格擺脫現在的民宿命運,成為任何改編自史蒂芬‧金小說的電影場景。如今這間民宿由一對追求新時代覺醒運動的夫妻經營,每天黃昏時分,他們會在後院打鼓。後來,我媽媽在巴黎得了支氣管炎;我則在猶他州不慎墜馬。
我十七歲那年,我們戴上相襯的草帽,搭乘包機前往加勒比海小島。那是最後一次旅行,之後我們暫時沒辦法一起旅行,因為我得去念大學,一離家就是好幾個月。
當飛機在狹小的降落跑道上劈啪作響地停下來時,我媽媽說:「這將會是熱帶天堂。」我說:「我們即將在陽傘下啜飲草莓黛克瑞雞尾酒。」我們坐在卡車後的載貨車斗上,沿路經過死氣沉沉的村落,最後抵達一間陰鬱冷清的旅館,而且,經營旅館的家族也不太友善。
我們吃力地踩著階梯上樓,進了水泥房之後,發現房裡只有兩張帆布床與一頂蚊帳。我們一踏進淋浴間,就發現淋浴間跟臥房的差別只在於地上的排水孔;而且,我們其中一人得緊緊抓住鍊條,才能讓水流保持暢通。
「我很抱歉。」我媽媽絕望地說。
天黑後,我們沿著海岸,朝遠方燈火通明的度假村走過去——兩道拖著笨重行李前進的黑影,看起來就像走私客。為了加快腳步,我媽媽笨拙地將帆布袋掛在胸前,結果在海灘上跌了個狗吃屎。她沒有馬上站起來,反而翻了個身,濺起一堆沙子。
我看著她,月光照耀在她身上,而她就這樣呈大字形躺著,我不由自主咯咯笑了起來。她也跟著我一起大笑,「我真的試過了,」她說,「下次要是我又開始計劃旅行,記得阻止我。」
但是,我絕對不會這麼做;我們這些悲慘的成就,正是我的生活目標。別人搞砸了,還得對他們的媽媽負責。我媽媽則和我一起搞砸,而且,不論我們陷入什麼樣的窘境,我們都一起想辦法脫身。
在我的想像中,其他人過著百無聊賴的生活,永遠都得為自己辯解,遠離所有麻煩。我比較喜歡我們這個麻煩二人組一目了然的蠢樣,偶爾有點皮肉傷,一頭栽進刺激的冒險,挑戰荒謬的極限——每一次荒謬之舉都比前一次還要好笑。
(本文摘自《歐普拉人生指南:生命中的快樂小事》,時報出版, 歐普拉雜誌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