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經濟學家和哲學家一致認為,人生真正重要的事,是得到更多自己想要的東西,所以經濟學家才會花那麼多精力,去探討與收入有關的議題,並提出在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更多金錢表示你可以買到的東西更多。
然而除非你能想像擁有更多東西或更多休閒時光會讓自己更幸福,否則你又怎麼會渴望它們?如果某樣東西對你或你關心的人來說一點也不重要,我不認為那東西會有任何價值。
我可以再舉一個例子說明。我喜歡閱讀,特別是學術論文和非小說類書籍,可是多年來大家都建議我不妨讀一些小說。我幾乎沒讀過小說,除了以前學生時代讀過諾貝爾文學獎得主約翰.史坦貝克(John Steinbeck)的作品《人鼠之間》(Of Mice and Men)。假設我聽從大家的意見,試著培養讀小說的興趣,於是花許多時間閱讀一本又一本,且後來我成功地養成興趣。這足以讓許多經濟學家和哲學家說我比過去更快樂,尤其是因為他們認為讀小說可能是一項值得培養的興趣。
可要是我沒有因為讀小說而變得更快樂呢?培養新的興趣這件事本身並不重要。當新的興趣能令我或我所關心之人比從前更快樂,養成這項新的興趣才會令我感到幸福。除非某件事能影響幸福感,否則我不認為工作、伴侶、房子還是《人鼠之間》對我而言很重要。除了幸福以外的一切事物,都需要一些理由來證明其重要性,也就是說,幸福對你我來說,都是至關重要的。
顯然,其他事物也很重要,比方說成就及本真,可是它們的重要性只來自其本身的工具性價值(instrumental value),意思是只有當其他事物能創造更多幸福感的前提下,它們才具有重要性。因此,雖然它們往往能促進幸福感,但我們絕不能被它們所奴役。如果我已經確定實話實說只會帶給自己和他人痛苦,而我依然要這麼做,那我就是在虐待自己和他人。也許你也知道有一些人是「病態性說謊者」(pathological liar),而在只會帶來痛苦的情況下仍堅持說實話就像是「病態性坦白」(pathological honest)。我們需以行為是否能帶來幸福,評斷該行為是否有意義,而非依據普遍大眾所認同的標準。
一旦我們意識到只有在自己和他人感受到幸福時,才終能斷定是否做了正確的行為,我們才能停止以錯誤的是非觀念做出道德判斷。取而代之的是,我們可以親身感受到的愉悅和目標,去衡量自己和他人所做的事(包括制定政策)是否能創造幸福,從而引導我們去思考應該做些什麼,讓社會變得更美好。
於是,感受到愉悅和目標才是至關重要的。「享樂主義」的主張是:愉悅是最重要的事。後來我加入對目標的感受,並將我的學派命名為「感受性享樂主義」。我自己就是個感受性享樂主義者,我也認為所有人在內心深處,都在追求感受性快樂。
如果你還認為關注有助幸福感以外的其他事物並非錯誤欲望,那麼我認為你應該開始重視幸福感,因為追求幸福,是實現其他目標的最佳途徑。許多用因果分析法來研究的實驗結果證實,心情較好的人比較長壽、更健康、更容易戰勝病毒、上班較不常請假、事業成就更高、工作效率更好以及擁有更美滿的婚姻。也有研究發現,手足間個性爽朗的孩子會取得更高學歷,更容易被公司錄用並獲得升遷機會。此外,好心情還能為自己帶來好印象,並有助解決衝突。不僅如此,當我們保持好心情時,也會讓我們更具吸引力、學業成績比較好,薪水也比較高。
這些都是關於愉悅的影響,那目標會帶來哪些影響?相關研究不是很多,但其影響力似乎同樣重要。參加有意義、有目的性的活動能促進身體健康、社交及日常生活的順暢。某些有目的性的活動能讓銀髮族的生活更豐富,如打高爾夫和運動。另外,工作一旦少了目標,理所當然會降低生產力及增加曠職機率。在休息時間感到無聊的中學生,輟學機率更高。當伴侶覺得彼此感情降溫時,在九年後對婚姻的滿意度會更低。無論我們怎麼看,幸福感真的太重要了。
本文摘自今周刊出版社《設計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