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人月月繳健保費,卻對健保相關規定一知半解,考考您下列問題是對還是錯?
●全民健保保費繳納一家5口以上,只要繳4人的保費?
●全民健保全年住院費用或每次住院費用超過額度可以退費?
●在海外的醫療費用可向健保申請費用?
這三個問題的答案全部都是「對」,許多人卻因為不瞭解,而忽略掉自己的權益。在此,向大家提醒如何能節省保費,以及需要核退時的注意事項。
眷屬依附1人投保,最多只收4口錢
健保目前被保險人分6大類,個人、雇主和政府的繳費分攤比例不同,本文只列舉最大宗的兩種人(健保法第10條,第27條):
保險對象類別 | 負擔比例(%) | ||||
被保險人 | 投保單位 | 政府 | |||
第1類 | 受雇者 | 本人及眷屬 | 30% | 60% | 10% |
第1類 | 雇主、自營業主、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自行執業者 | 本人及眷屬 | 100% | 0% | 0% |
第2類 | 職業工會會員 | 本人及眷屬 | 60% | 0% | 40% |
第1類至第3類被保險人及其眷屬之保險費,依被保險人之投保金額及保險費率計算之;保險費率以6%為上限。前項眷屬之保險費,由被保險人繳納;超過3口者,以3口計。(健保第18條)
2022年7月1日起,投保等級共51等級,最低月投保金額為25,250元,最高月投保金額為219,500元。最多只需繳4口人(被保險人+眷屬),第5口以上不用再繳納健保費。換句話說,只要依附眷屬超過3人以上,最多也只收「本人+眷屬3口」的健保費。
因此在實務上,可和兄弟姐妹商量,將父母放在健保費較低、或本人+眷口超過第5口人的身上,對於多口家庭來說,可以節省許多健保費(這裡只談健保費而不談所得稅或其他事情)。
不過,健保「依附加保」仍有資格限制,只有符合「3種身分」+「無職業」兩條件成立下,才能以眷屬身分依附被保險人加保,並且以配偶及最近親等優先。
●無職業配偶
●無職業之直系血親尊親屬(如: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曾祖父母、外曾祖父母等)
●二親等內直系血親卑親屬未成年無職業,或成年無謀生能力或仍在學就讀(限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
資料來源:2022健保保險費負擔金額表(三)
健保不給付範圍廣,應以商業保險補足
健保保費低廉,CP值超高,有些海外僑民生病時更會專程飛回台灣享受健保資源,也難怪健保財務吃緊。為維持健保永續,未來不給付範圍和金額只會越來越多,目前不給付項目包括:
第45條(自付差額之特殊材料給付)、第47條(保險對象住院費用自行負擔之比率)、第51條(不屬給付範圍之項目)、第52條(不屬承保之範圍)、第53條(不予給付之事項)和第62條(DRGs,總額支付制度之支付基準及費用核付方式)等
健保項目雖然包山包海,但不給付項目仍應從商業保險來加強,民眾如遇到變成「醫療人球」、「被醫院趕人」或「被醫院強迫出院」等,也可以向健保署申訴。
6類收入需扣二代健保補充保費
除了一般健保費外,還有六類所得在給付的時候,必須先扣取2.11%的補充保費,此6類收入為:
●高額獎金
●兼差收入
●執行業務所得
●利息所得
●股利所得
●租金收入
基本上,二代健保的起扣點為2萬元,所以無論是房租、員工獎金、講師鐘點費、稿費等,只要是單筆給付金額超過2萬元,就需要扣繳補充保費。要提醒的是,如果一天內有多筆給付報酬,也會被視為同一筆報酬,而被追繳保費。
計費項目 | 下 限 | 上 限 |
全年累計超過當月投保金額4倍部分的獎金 | 無 | 獎金累計超過當月投保金額4倍後,超過的部分單次以1,000萬元為限。 |
兼職薪資所得 | 單次給付金額達中央勞動主管機關公告基本工資之薪資所得。 | 單次給付以1,000萬元為限 |
執行業務收入 | 單次給付達20,000元(註2) | |
股利所得 |
1.以雇主或自營業主身分投保者:單次給付金額超過已列入投保金額計算部分達20,000元。(註2) 2.非以雇主或自營業主身分投保者:單次給付達20,000元。(註2) |
1.以雇主或自營業主身分投保者:單次給付金額扣除已列入投保金額計算之股利所得部分以1,000萬元為限。 2.非以雇主或自營業主身分投保者:單次給付以1,000萬元為限。 |
利息所得 | 單次給付達20,000元(註2) | 單次給付以1,000萬元為限 |
租金收入 | 單次給付達20,000元(註2) | 單次給付以1,000萬元為限 |
註:
1.個人補充保險費的計費所得或收入達下限時,以全額計算補充保險費;逾上限時,則以上限金額計。
2.中低收入戶、中低收入老人、接受生活扶助之弱勢兒童與少年、領取身心障礙生活補助費者、特殊境遇家庭及符合本法第一百條所定之經濟困難者,單次領取未達中央勞動主管機關公告基本工資者,始得免扣取補充保險費。
資料來源:補充保險費計算公式
健保自墊醫療費用核退
健保不只能在國內使用,就連國外的醫療費用也能提供給付補助。另外,除了一般常見的海外就醫,在台灣境內因緊急傷病或分娩,必須在非健保院所內立即就醫;或是忘記帶健保卡、當下健保失效等狀況,也可以在一定期限內及繳清費用後申請自墊醫療費核退。
→點此查看「自墊醫療費用核退簡介及申請相關表單」
健保署會於每年3月底統一撈資料,並陸續寄出,最晚在5月初會收到前一年度的核退名單與金額,記得要在6月底前申請核退。
如果平常有收集醫療單據的習慣,可以自己計算、提早申請核退,不必等待健保署通知書。但若平時沒有收集單據,收到健保署通知書時如有疑慮,就必須自行到醫院調閱醫療單據,勞師動眾且費時。而且,若是享有其他政府單位補助(例如持有重大傷病卡等),也不得申請核退。
親人過世後,健保核退怎麼辦?
不過,若是遇到親人過世,健保也可以申請核退嗎?答案是肯定的。
不過要提醒的是,核退收件人姓名為被保險人,如果身故,必須由法定繼承人代收。符合資格者,健保署會寄一張核退申請書給你。如果本人意識清楚,可填寫自己的帳戶;若是植物人狀態(受監護宣告者),可由法定代理人(監護人)代為申請,但必須檢附法院公文。
申請書中,受款對象以「就醫者本人」請領為原則;未滿20歲者,得由法定代理人為受款人,應檢附戶口名簿影本;若當事人已死亡,由法定繼承人(配偶及子女共同具名),填寫法定繼承人聲明書並附加除戶和死亡證明及法定繼承人身分證件影本,還有其中一位的帳戶封面影本。
付款方式可勾選轉帳(戶名、金融機構、轉帳帳號)或支票。申請人如有積欠健保保費等,核保費用要勾選「同意」優先繳付欠費並簽章。勾選「同意」由保險人逕行計算核退費用金額,免檢具醫療費用收據正本及費用明細。
法定繼承人聲明書,通常寫第一位的繼承人,也是收到健保署付款的人。繼承人們的姓名、身分證號、關係、簽章(簽名或蓋章),委託人(通常也是寫第一位的繼承人)也要簽章。
都簽章好之後,附上相關文件,然後寄回即可,幾天後就入帳。現在便民措施,真得很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