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沒別的,大人力氣大。
體罰這個權力,我把它視為魔戒,戒慎恐懼,能不碰就不碰。
「小孩不聽話」,有可能是大人沒耐心、也可能是大人表達能力太差沒能清楚的把道理講明白,況且打小孩不等於教小孩,不是沒有打就等於沒有教。
你打小孩,小孩唯一肯定會學到的事,就是當爸媽可以打人。
身為一個從小被打到大的人,我太清楚體罰是一個惡循環。
受虐兒通常不是在第一次被打時就渾身是傷,施暴者也不是在第一次動手時就殺紅眼般發狠的,而是在使用暴力的過程中,他們會嚐到甜頭。
發現有效、快速、省事、能發洩、還能讓自己感覺握有大權高高在上,整個家都服在你的拳頭下。
行使暴力是會上癮的。
打人的一次比一次更狠,被打的一次比一次不怕(或者說已有被這樣對待的心理準備與習慣),打人的絕對會產生「要把你打到怕為止」的心態,一個恐怖循環就此產生。
小孩不斷免疫、你不斷加大力度,很容易把自己領到一個是不是暴力都意識不到的地方。
要想像自己能懲奸除惡不是用在小孩身上。
時間可以撫平很多東西,但是小時候受過的屈辱並不會忘記。
幾天前有朋友問:「妳曾經想過自殺嗎?」
我回:「我以為所有人都有想過。」特別是青春期的時候,被錯待卻無能為力的時候。
看到一則新聞,有個國中生被母親當同學的面呼了幾個巴掌,然後他當場跳樓身亡。
也許很多人會想說,這個小孩也太不懂事了,也不想想父母生你養你的恩情。
但是在心痛和覺得他好傻的同時,我也能理解他心裡生出的恨,那種覺得自己不被當人對待的恨,他要用自己的命來讓父母知道他們根本不配擁有一個孩子。
我很嚴肅的跟先生約定,絕對不能打小孩巴掌,如果我也成為不把孩子當人看的大人,我對不起小時候的自己。
我永遠無法幫助當時那個被錯待的自己了,至少我想讓我的孩子,沒有想過自殺這件事。
有一次賊粒在我面前轉圈圈,他說:「Mama, look at me, I’m a mercury, I’m the smallest planet and closest to the sun.」(媽媽妳看我,我是水星,我是最小的行星而且靠太陽最近。)
把我當成太陽的兒子,眼睛裡閃閃發光。
我想過幾年後,我可能連孩子們的課本都無法全看懂,也沒有太多事情是小孩只能從我身上學到的,但是我能夠給他們的,被愛、被尊重,是良好心理素質的根本。
而良好的心理素質勝過一切。
(本文摘自《不要做自己了,你做個人吧》,時報出版,Mumu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