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敏雄好,我覺得你想得太美了,當下要務不是要不要跟她要錢,這筆錢你是無法要回來了!
包養契約違反公序良俗,討錢恐無望
那筆錢原本就不是借給她的,而是要她當小三的錢,若說是詐欺,當然也不能說不算,但如果你報警說她不履行小三職務,她在警察面前說她願意奉守當小三的承諾,你看來也會願意接受,會說「早這樣說就好了,無須勞動警方!」所以即使鬧到警方那裡,也無法認定是詐欺!
那麼回來講,你給她一大筆錢,她卻避不見面,是否能要求她歸還呢?你是有家室的人,在外面付錢想包養女人,即使現在通姦除罪化,但基本上還是違反道德觀念,你妻子也可以對你們提出告訴,要求賠償或要求離婚。
你雖然付了大筆錢,卻不能大聲嚷嚷,法律更不會幫你對她說「既然不好好當小三,就把錢退給敏雄!」因為包養原本就違反社會道德觀念,屬於「不法原因給付」,你的手在付錢要包養她時就已經髒掉了,法律是派不上用場的。
你的160萬元恐怕要不回來,我想那女人也是知道的,或許你不願承認,但你的行為就跟買春沒兩樣,只是那女人還給了你一個包養小20歲小三的美夢,因此每次代價比較高!
拿錢換虛假關係,侮辱雙方也對不起老婆
你的問題並非能不能討回錢?而是自認拿錢就能擁有一個女人的精神及肉體,這想法本身就有問題!你明知她根本不愛你,但覺得用錢辦得到就好,你對這種買來的虛假關係會滿足嗎?不會覺得這很不自然,是侮辱對方、也侮辱自己的事嗎?
你覺得妻子可能覺得你去買春沒關係,你也未免太自信了!你怎麼知道你太太不是察覺你有養小三的念頭?她只是不動聲色,靜觀其變而已,或許正準備某種行動。許多熟年丈夫在退休前夕或臨老無法再賺錢時,同時接到妻子要求離婚的通牒,瞬間晴天霹靂,這也都是太把妻子當作理所當然存在的後果。
像你一樣費盡心思、花大錢去搞小三的男人,往往都是被離婚的對象,不僅是你,你的妻子或許也想要有自己的第二春呢!如果你還不想失去老婆,就把討錢或再度付錢找那女人的想法清除乾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