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雯芬好,現在狀況真令人傷腦筋!妳跟媳婦期待一切能恢復原狀,但那幾乎不可能!30幾歲的男女外遇往往很認真,要妳兒子回頭很難,何況他們正火熱又有了孩子!而且他成婚很早,當初只是奉子成婚,沒好好戀愛過,格外會覺得這次才是真的戀愛!
這畢竟是兒子夫妻兩人的問題,妳再關心恐怕也無濟於事;主要是妳媳婦還想維持現狀,但要挽回兒子感情已非常困難。現在她能做的,恐怕是思考如何維持現有家庭最低限度的收入,好好保護自己跟2個子女。
即使妳兒子搬出去住,但媳婦堅持不離婚,或許可以拖個5年,期間可要求妳兒子支付生活養育費,若他不肯,也只好訴諸法律,申請調停,由法院來確定、要求他支付該負擔的金額,這是必要時也可能採取的手段。其次,妳媳婦也還年輕,只能設法增加自己收入,因為最終是無法依賴變心離家的丈夫的!
當然,法院也不會隨便認定妳兒子訴請離婚,但如果兩人分開太久,已經欠缺婚姻實質狀態多年,亦即分居多年的話,不論當初導致離婚的人是誰,都可能遭認定,像是妳孫子滿20歲的話,離婚也可能成立!
妳媳婦因為結婚生子而有了屬於自己的家庭,婆媳感情也不容妳兒子任性外遇就切斷、剝奪!當然他現在跟小三熱戀中而喪失許多基本感受,但畢竟男女關係多變難測,熱得快,或許也會冷得快,說不定哪天突然覺得新生活不如想像,結果還是回到原有家庭。
男女情事若非當事人很難搞清楚,即使當事人也未必全都能掌握,雖然小三年紀較大,但或許還是妳兒子主導一切;將來或許兒子突然生厭而說要回頭,反而是妳媳婦已經不想接受他。
或是妳現在非常想守護媳婦及孫子,但再怎麼說,許多媽媽最後還是護兒子;即使妳現在很清楚兒子破壞兩個家庭,將來小三生了孩子以後,妳也可能改變心態。感情的事沒有絕對善惡,最重要的還是將相關人、尤其是孩子們的傷害降到最低,這個大原則,即使妳兒子不想聽,也還是要簡潔地說給他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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